一、我国文物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发展不协调。有的地方领导思想上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在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两者出现矛盾时,偏重经济建设,忽视文物保护,文物开发利用得不到重视,文物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有的地方捧着“金饭碗”却没有饭吃,没有形成对文物的开发利用意识,没有将文物开发利用与保护作为一种文物产业来发展,而在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则正好相反,有些具有文物资源丰富的旅游胜地,则是因过度开发利用而破坏了文物[1]。《生活时报》就曾经报道,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故宫金銮殿,虽然旁边有明显的警示牌,可是依然阻止不了游人在这里刻满数不清的“到此一游”或“题名”。这种情况全国各地文物风景区经常发生,践踏毁损了文物风貌,造成文物资源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
二、文物保护和利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没有充分重视。对文物工作不了解,认识不足,有的把文物部门当成是财政的包袱,在人员经费、编制各方面都压缩减少,没有很好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关系,急功近利,在发展经济建设时没有合理布局,忽视了对文物保护。(二)文物管理部门待遇偏低,成了冷门专业。对大专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没有吸引力,分配在职的也纷纷跳槽转行,加上文物遗迹地处偏僻,工作辛苦,难以招揽和留住人才,造成专业人才缺乏。后继无人。(三)文物部门向社会群众主动宣传不够,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物管理工作支持配合不够,使文物利用与保护增加了难度,管理体制滞后,目前,我国的文物仍然是传统管理体制,不能很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待深化改革和创新完善。(四)对破坏文物打击力度不够,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没有形成合力。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法律法规执行不力,文物犯罪往往形成集团化,对文物法犯罪需要不断加强打击力度。
三、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的途径和对策
(一)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文物利用与保护的作用与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民众重视文物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识,使各地各部门增强历史责任感,提高认识,更好地自觉配合支持文物部门对文物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2]。(二)从资金和人才方面建立文物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地方财政要将文物事业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文物事业经费,同时可以通过公益捐款,设立文物保护基金等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文物经费保障,在文物专业队伍建设方面,充实和培养专业人才,采取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强对现有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三)加强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文物部门要及时配合公安、工商、海关、文物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盗卖文物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各地的文物保护。(四)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物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的相互关系。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做到两者兼顾,做到既不能在建设中破坏文物,也不能形成文物过度开发,要把文物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和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晓红 单位:平山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