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不断被追问
西方哲学背景下的中国哲学的性质、形态、历史、现状、未来等问题,不断地被追问。诸如中国有无哲学?中西哲学有何异同?中国古代哲学有无现代价值?中西哲学如何对话?等等,百多年来,不断变换着的问题,都是在西学背景下的提问。这些提问虽然更多地表现出一种外在的性质,但潜藏在这些提问与回答背后,作为提问与回答的前提、基础和最终目的的深层实质问题──哲学是什么?哲学应该是什么?哲学作为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却在这样的持续提问中被逼出。在时下,对中国哲学性质、形态、价值、命运的拷问已经不再仅仅是对“中国哲学”的拷问,而是对“哲学”的拷问;也不应该仅仅限于对“中国哲学”的拷问,而应该引向对“哲学”的拷问。最终所成者也不应该仅仅是关于“中国哲学”理解,而应该是关于“哲学”的理解。这里有太多的事可做、需要做。其中,在中西哲学对比的背景下,检讨自己民族的传统哲学的不足,对一个“哲学应该是什么?”的合理认识的形成,可能是一个不能不做的工作。本文标题“中国哲学缺什么?”中的“缺”即是针对“合理的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而言的“缺”。
在中西哲学对比背景下检讨中国哲学的不足,是一个三维考量的综合性、整体性问题。所谓三维考量,是指这个问题需要在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哲学这三个维度的张力关系中展开和完成。
在进行中西哲学的比较时,既不能预设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的合理性的优先性,也不能预设中国哲学对西方哲学的合理性的优先性,同时,也不能预设一个游离于中西等具体哲学形态之外的所谓一般哲学对中西哲学的合理性的优先性。它们的合理性只在“哲学问题”展开中得到澄明。所以,以一个较基本、较核心的“哲学问题”为内容展开思考,可能是中西哲学比较的一个合适做法。本文将以“人性论”问题为例,在中国人性论史的考察中探讨中国哲学的不足。
概念逻辑作为哲学的操作平台是中国哲学之所缺
轴心时代以来,中国的人性论讨论,基本上是在关于人性的具体德目层次上展开的。所以,中国古代的人性论争论,基本上是同一层次上的不同人性观念的争论。这种争论延续了两千多年,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在今天延续着。一提到中国古代的人性论,往往首先呈现于人的心中的是告子道生之为性、孟子道性善、荀子道性恶、董仲舒道性三品、张载道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这样的思想影像。对中国古代以来的人性论观点的分疏总不出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恶论、性可善可恶论、性三品论林林总总,观点不同,但它们却具有一个共同的性质,即皆为关于“人性是什么”的具体观念。同一层次上的不同观念,只具有差别义,而不具有否定义。也就是说,对人性论而言,在“合理的人性论观念何以可能”的“问题”缺位条件下,不同的“人性是什么”的具体观念皆为独断,皆无合理性的优先性。那么,中国古代人性论果真仅有关于人性是什么的文化资源,而无解决合理的人性论观念何以可能的文化资源吗?否。问题是由于中国哲学的先天不足,解决人性论问题的深层次的文化资源长期被遮蔽了。或者说,在中国哲学文化形式下,这些深层次的文化资源很难以“哲学问题”的形式出现,以构成对“人性是什么”的具体观念的前提追问。
中国人性论思想史中的文化资源,所承载的内容与意义绝不止于“人性是什么”的具体观念。
《左传·成十三年》:刘康公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
《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孟子·尽心下》:“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孟子·离娄下》:“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张载:“合虚与气有性之名。”
不一而足,中国古代人性论思想史中还有关于把握人性问题的方法论的探讨的内容。就以上所引而言,刘康公、《中庸》强调了天道、性、教的统一性原则;孟子则提出了把握人性问题的辩证法原则(人性既不是一个单纯的自然性,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性,而是一个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的整体性)和具体性原则(人性是一个区别于禽兽的特殊性);张载则明确规定了“性”范畴的属性,“性”概念是一个只对具体有效的概念,所以,“性”概念总是指向具体性。“性”问题拒绝抽象谈论。所有这些内容,实质上是对人性论问题的方法论原则的探讨,它是人性论观念成为真理的可能性基础,关于“人性是什么”的具体观念只有建立在这些方法论原则基础上才有意义。遗憾的是这些内容被严重地漠视了,或将这些方法论原则也等同于了具体观念。这种漠视或问题层次的混淆,带来了原地踏步式的、虚假的争鸣,即只有不同观点的争论,而无问题的探进。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这样的理解,即关于中国哲学中的把握人性的方法论原则的理解以及人性论思想中有一般方法论原则与具体观念的区分的理解,是怎样出现的?在中国哲学原有的文化形式中能否顺利地引导出这样的理解?回答是:是在西学背景下出现的,是在西方哲学文化形式中的概念逻辑作用下得出的。诸如方法论原则与具体观念的区分等说辞都不是中国文化形式所本有的。那么,这样背景下得到的理解合理吗?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它满足了“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何以是可能的?”这一追问的要求。而中国古代哲学文化形式偏重于感性,偏重于结论,偏重于圣人之言,不利于问题的层次性展开。概念逻辑作为哲学的操作平台是中国哲学之所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