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呈现
选择川南S县作为研究区域,实地考察了S县主要中小学校。收集了近几年来发生的主要师生冲突案例,在此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三个案例来进行分析。案例一:身体伤害S县SL中心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12年,该校化学教师Z老师被学生伙同社会青年毒打,造成Z老师脑震荡,身上多处受伤,这事造成全校教师罢课,Z老师觉得教书太没有意义了,愤而辞职。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访谈中提及此事,依然让老师们感到愤慨。案例二:精神伤害L老师是YC乡初中一名数学教师,其班上一名叫WY的学生没有按时完成前一天的家庭作业,这让L老师很生气,L老师课后把WY叫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谁知WY态度很不好,和L老师当场吵了起来,而且骂了脏话。L老师非常生气,打了WY一耳光。WY毫不示弱,抡起办公室的椅子要砸L老师。现场的其他教师把现场平息了下来。放学回家后,WY告诉家长自己被老师打了。WY的家长马上召集自己的亲戚朋友,找L老师说清楚。事情闹到学校后,学校领导也参与了调解。最后,家长认为教师动手打了学生,要求L老师赔偿私了。事情虽就此了断,但L老师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本来性格就内向的L老师变得更加沉默少语,最终导致精神失常。案例三:心灵伤害WJ初中是S县县城唯一一所单设初中。2014年10月,WJ初中二年级2名学生,一个在家里偷了3000元,另一个偷了12000元。然后在学校趁保安不注意,离开学校跑到S县所在的Y市会网友。经过多方努力,3天之后2个学生全部找回。为了严肃整顿校纪,学校首先由班主任对几个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准备给予纪律处理。这种正常的违纪处理,在学生看来,却是学校和老师在“整”自己。几个学生便聚在一起,伺机报复。事发第二天晚上,班主任H老师从家里到学校准备上晚自习,几个学生便尾随班主任到了学校门口。学校保安感觉到了这几个学生的不轨,把几人带到保安室,从他们身上搜出了几把水果刀,虽然几个学生并不承认自己是要报复行凶,但显然他们都是有目的的。对此事件,学校很多老师都感到心寒。
二、原因探析
1.社会文化的影响
以上几个案例背后的文化影响因素是显著的。在S县的一些乡镇,民间纠纷甚多,而人们解决纠纷倾向于使用武力。这种文化对人们行为评判往往是谁胆子大,遇事冲前头,那他就是英雄,也就会享有很高的地位,在社会上就有威信。同时,人们普遍秉持“遇事不能吃亏”的观念,用当地常用的俗语就是“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因此,在L老师案例中,学生和教师之间的冲突,家长会召集整个家族成员,出面为学生“讨回公道”。Z老师被打同样是学生和社会青年是所谓的“哥们”“,哥们”受气,朋友们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2.教师地位的式微
地位的高低不好衡量,至今也没有准确度量的标尺。按照社会学的一般观点,教师职业地位主要取决于教师收入、声望和权力。就此而言,近年来教师地位并不高,主要表现在教师的收入不高以及声望下降。从2004到2008年,在19个行业中,公务员工资水平2003年排在第10位,2008年提升至第7位。而教育行业2003年排在第11位,其他年份则均排在第12位[4]。众所周知的是工资和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教师收入基本就是工资,而其他行业工资之外的收入是不同程度存在的。根据笔者的调查,县城教师大都认为自己工资低了,他们很多也只好选择补课以补贴自己的开支。对于农村教师而言,随着农村人群外出打工收入的增加,很多外出经商或者从事技术行业的农民收入超过教师。与此同时,教师声望也有下降趋势,一般人会认为教师没有什么了不起,孩子受一点委屈就要找教师的麻烦。
3.政校关系紧张
学校作为一种公共组织,其安全主要由政府来确保。如果政府和学校关系紧张,那么学校发生的事件,只要不触及政府的核心利益,或者会给政府带来直接的负面影响,政府常常会袖手旁观。这样,社会人员在学校扰乱教学秩序,甚至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没有被追究,就会使得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超越学校范围,由社会人员或家长介入其中,致使事件被扩大,进而常常导致教师权益被侵害。4.学校利益冲突师生冲突过程中学校没有进行有效处理常常因为有三个方面的利益冲突。第一,学校领导担心事件的传播会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影响自己的个人利益,因此,主张私了以避免事件通过官方途径传播,这往往会牺牲教师的利益,损害教师的权利。第二,学校在处理师生冲突中态度冷淡有可能是学校领导和教师之间有矛盾。在YC初中L教师精神失常一案中,学校校长和L老师之间有很深的矛盾。“L老师本人和学校领导间有过节,两年前,L老师因为评职没有上,跑到学校办公室和校长大吵大闹,和校长之间的矛盾也就摆到台面上了。”第三,如果学校领导之间关系不融洽,师生冲突导致教师权利被损害时,学校往往保持沉默,教师则是有苦难言。县城初中事件发生以后,学校之所以没有出面进行处理,还有一个原因是分管政教的副校长与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之间有矛盾。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认为不应当上晚自习,所以出了事他也就袖手旁观了。
三、如何走出困境
1.提高教师地位,重塑教师权威
后现代主义主张破除权威,认为一切权威都应该消亡。反映在教育中,就是否定教师的权威。这种思潮在我国教育界可谓影响深远,甚至可能超出了其在西方教育界的影响。于是人们就极力批判中国的“师道尊严”。其实即使在推行民主教育的西方,不同的观点可能会对学生采取不同的管制方式。针对过于强调学生自由、个人主义,学校标准过于宽松,导致学生骚乱增多、犯罪率上升的现象,进步主义代表人物巴格莱等人认为这是一种病态的教育。要素主义进而认为,教师应该拥有较大的权威,要用教师的权威去对“火热的一代”进行严格的控制[5]。显然,要素主义从规训的角度确立对学生的管教方式,认为现代教育的失败就在于没有向年轻人灌输责任的意识。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教育必须是一种权威性的活动[6]。对于中国传统而言,向来主张学生应尊重教师,才有利于教育功能的实现,所谓“亲其师,则信其道”。现代心理学已经表明,说服者(教育者)的威信和影响力是影响说服效果的重要因素。教师需要拥有自己的权威,学生才能愿意信服和尊重教师,从而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教导。因此,提高教师地位,重塑教师权威,在当下更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按照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教师权威有制度性权威和非制度性权威。前者需要在制度安排上改革薪酬制度,提高教师待遇;后者需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教育、尊重教师的大环境。当然,教师权威可以依靠外界力量的影响,也需要教师自身把威信树立在讲台上、确立在社会中。这要以教师提升自己的非权力影响力来实现,即凭借教师自身的学识、人格魅力等提高自己在学生中的影响力。需要指出的是,教师权威意指教师的合理权威,即能够传达正面力量和影响力,是一种植根于民主基础上的、能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权威。如果对学生简单粗暴,滥施权威而滑入权威主义,则是需要反对的。
2.明确区分惩戒与体罚,保护教师权利
从传统来看,中国教育主张体罚。《学记》讲,“大学始教……夏楚二物,收其威也”。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肯定反对体罚,但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然而,在当下的环境中,一提到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似乎就是体罚,这是极大的误会。其实批评、惩戒本身就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一旦发生师生冲突就主张包容、宽恕、原谅,每一次错误都以教师的让步收场,学生不仅没有受到必要的惩处,甚至连自己的错误都没有认识到。学生成了“少爷”,教师成了伺候“少爷”的仆人,这无疑会助长学生侵犯教师权力的歪风,也会让学生形成不良的人格个性[7]。从已有法律规章来看,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学校和教师体罚学生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却没有在惩戒和体罚之间做出区分,而惩戒的实施程序更是空白[8]。有明确规定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法律是《教师法》,该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很明显,这里可以对学生实施处分的主体是学校而不是教师。这样,我国立法中缺乏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法律依据,教师不能依法获得和行使惩戒权。因此,有必要健全相关法律规章,明确教师有批评与惩戒学生的权利。但需要严格区分惩戒与体罚,当学生行为具备以下要件,教师处理程序得当,则应归为合理惩戒,而不是体罚:(1)违规性,学生行为违反了包括法律规章、校规校纪在内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破坏性,学生行为在事实上造成了对学校纪律的破坏,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影响了本人和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3)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4)行为系学生个体所为,学生有能力控制行为的发展[9]。
3.建立良好政校关系,确保教师安全
营造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权益,是政府需要切实担当的责任。安全是人的底层需求,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教师会感受到巨大的压力,由此会产生不满意情绪。西方学者在对城市学校研究中已经明确揭示了这一点,“城市学校之所以教师大量逃离,主要因为城市地区的贫困人口、有色人种聚集,学校周边环境常常是充满了暴力,这使得教师们心中顾虑重重甚至充满了恐惧”[10]。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与学校加强协调与沟通,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对扰乱教学秩序,侵害教师人生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于一些严重违纪甚至已经违法的学生,除了由学校说服教育以外,政府治安管理部门也应协助教育,避免一些问题少年落入犯罪的深渊。
4.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教师权益
学校应随时关注师生矛盾冲突动向,当苗头出现时,对可能出现的冲突进行干预,预防冲突进一步升级。如果冲突已经发生,学校应马上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如果事件性质恶劣,已经超出了学校能够单独处理的范畴,则应马上报告政府有管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做好证据的保留和提取工作,为日后解决纠纷提供佐证材料。事件发生以后,需要积极做好事件的调查工作,对受害者进行安抚,做好受害者的心理疏导工作。总之,从典型的冲突案例来看,师生伤害性冲突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当地的文化背景、政府治理、学校管理等都有很大关系。如果单纯认为师生冲突是由于教师权力过大,学生权力被边缘化,是有失偏颇的。教师所受的伤害,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了教育的无助,映射了教师地位的式微和对教师权利的忽视。由于社会过多强调学生的自由、个性、权力等,过多谈论教师的责任,其权利却被忽略了,教师成了相对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教师职业是高尚的职业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教师需要有尊严的生活,这不仅是教师作为个体的基本需要,也是教育功能顺利实现的要求。
作者:杜洪琳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