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了粮食安全
粮食生产全托管既保证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又不改变土地的粮食生产用途,为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保障,还能加快农户土地流转速度,为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良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积累了经验。保护了生态环境在合作社全托管的田块,夏熟全部推广秸秆还田配套机插秧技术,秋熟推广秸秆还田配套机条播技术,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同时,实行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便于控时、控肥、控害,减少用药次数,维护粮食质量安全。
2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缺乏资金。目前通州区开展土地全托管服务的多为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组织自有资本较少,社会融资能力较弱,拓展服务范围力不从心。(2)缺乏人才和技术。受就业环境、工作强度、工资待遇等因素影响,土地全托管经营主体很难形成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人才匮乏现象突出,对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不多。(3)发展不规范。目前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民间行为,大多以农村的人情交往、个人威信、口头约定为纽带建立互信关系,缺乏法律层面的书面协议约束,一旦出现问题,难以明确双方责任,容易产生纠纷,亟须指导规范。(4)基础设施问题。由于该区农田基础条件不一,土地碎片化,部分服务组织设施配套滞后,无力解决“小田大机”“小路大机”等矛盾,作业调度困难。
3发展方向
按照“两年打基础,三年大提升,五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2014年,通州区确定培育规模以上“全托管”经营主体(单个主体经营面积不少于13.33hm2)73个,其中经营服务面积53.33hm2以上的53个、13.33~33.33hm2的20个。每个镇培育出1个以上“全托管”规模经营主体,创建村村有“全托管”的示范镇1个。到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全托管”经营面积占纯作粮食生产面积的50%以上,每个村培育出1个以上“全托管”规模经营主体,粮食烘干能力与“全托管”经营规模相匹配,合理配套标准化农机场库和农机维修网点。
4建议
4.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培育服务主体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目标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机手、农技人员、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和种粮大户踊跃投入到“全托管”经营行列中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通州区石港镇5家农机经营主体为中心点,发展“全托管”产业群。组织“全托管”经营主体相互观摩学习,交流“全托管”经营服务经验,吸引更多的合作组织加入“全托管”经营队伍。
4.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服务指导
制订“全托管”经营服务标准,引导经营主体有序开展“全托管”服务。在合同管理上,相关部门要指导“全托管”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条款详实、权利义务明确的格式化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在生产经营上,要帮助“全托管”经营主体按照“五个有”(有一定的托管规模、有规范的书面服务合同、有详细的机具清册、有合理的财务收支明细、有完整的作业清单)的要求开展好“全托管”服务。注重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装备和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引导经营主体通过科学种田、规模经营、打造品牌等提高效益,增加收入。
4.3加大扶持力度,实施财政奖补
2014年,通州区财政对“全托管”经营面积达到33.33hm2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奖补,经营面积13.33~33.33hm2的给予2万元奖补。对“全托管”经营面积达到66.67hm2、烘干粮食服务总面积达到133.33hm2以上的,当年配套新建粮食烘干中心,每个中心奖补30万元。扶持“全托管”经营主体新建农机场库10个,每个机库财政奖补10万元。对“全托管”工作成效显著的镇区和部门,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4.4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农机和农艺相融合,农机化和信息化相互促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和农业生产技术,优化整合支农和涉农项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新技术推广、科技入户、农药集中配送等方面优先扶持“全托管”经营主体。区农委、农工办、农资、电力、财政、金融、监察、石油公司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为做大、做强、做精粮食“全托管”项目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作者:曹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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