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筹划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由于本文研究的是纳税筹划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因此是在减少应纳税额的前提下,看该项筹划对盈余的影响,笔者把2者关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非会计手段筹划法为了便于理解,本文把不涉及会计分录、会计政策及金额变化的方法称为非会计筹划法,而涉及会计政策、估计变更等会计事项变化的称为会计筹划法。[例1]A公司下面有一个全资子公司B,假设2013年母公司A收入1000万元,成本800万元,子公司B收入500万元,成本400万元,假设母公司A适用15%税率,子公司B适用25%税率。筹划思路:注销B公司营业执照,变为A的一个分公司,业务在A公司统一核算缴税。这样就能减税=(1000-800)*15%+(500-400)*25%-(1000-800+500-400)*15%=10万元,利润增加=(1000-800+500-400)*(1-15%)-(1000-800)*(1-15%)-(500-400)*(1-25%)=10万元,若是B公司亏损,则优惠更大。本例中,税前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税额,税后利润也就增加了,此时纳税筹划和盈余管理作用相同,即税额减少的同时,税后利润增加了。
(2)会计方法,但是不涉及纳税调整,此种方法不涉及纳税调整,要想减少税额,只能设法减少税前利润(此法税前利润=应税所得额)。[例2]假设A公司年收入1000万元,成本费用800万元,假如经过税务筹划,把机器设备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加速折旧法,当年增加折旧100万元,在销售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成本变为900万元,根据所得税法,加速折旧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不需要纳税调整。筹划前:税额=(1000-800)*25%=50万元,税后利润=(100-800)*(1-25%)=150万元,筹划后:税额=(1000-900)*25%=25万元,税后利润=(1000-900)*(1-25%)=75万元。可以看出税额减少25万元,但是税后利润减少了75万元,在满足纳税筹划的目标减税的同时,有可能不符合盈余管理的目标。本例税额的减少是因为税前利润的减少造成的,在不涉及纳税调整的情况下,税后利润也减少,因为税后利润=税前利润*(1-税率)。
(3)会计方法,但是涉及纳税调整。[例3]假设A公司2013年收入1000万元,成本费用800万元。甲公司现需得到某项新生产技术,并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甲公司以100万元外购;二是自己研发,研发费100万元。方案一:甲公司以100万元外购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按10年分期摊销。则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800-100÷10)×25%=47.5(万元)。税后利润=1000-800-100/10-47.5=142.5万元。方案二:甲公司自己研发,研发费用1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800-100×150%)×25%=12.5(万元)。税后利润=1000-800-100-12.5=87.5万元[例4]假设A公司2013年收入1000万元,成本费用800万元,如果其中200万元为工资,在工资中有50%工作完全可以由残疾人做,则筹划前税额=(1000-800)*25%=50万元,税后利润=1000-800-50=150万元,筹划后税额=(1000-800-200*50%*100%)*25%=25万元,税后利润=1000-800-25=175万元。例3与例4相同处在于,纳税筹划都涉及到了纳税调整,不同之处在于例3纳税筹划导致税前利润减少的幅度大于税额减少的幅度,结果是税额减少同时税后利润也减少,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作用相反。而例4正相反导致税额减少同时税后利润却在增加,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作用相同。
二、研究结论
在会计实务中,二者关系不外乎以上3种情况。纳税筹划对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笔者最后研究认为,税额的减少并不一定导致税后利润的增加,不仅要考虑税务筹划是否涉及纳税调整,还要看税前利润与税额变动幅度。
总之,纳税筹划一定要结合盈余管理的目标来考虑,如例2所示,若是为了平滑利润则有可取之处;若是为业绩目标,仅考虑减税,认为税额作为税前利润的抵减项导致税后利润一定增加则有失偏颇。
作者:王盘安 单位: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相关专题:少年电脑世界 小学数学集体备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