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提出后,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体现民族精神、维系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中的作用,纷纷出台计划、采取措施保护本地区、民族的传统文化资源。图书馆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地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中去,为民族文化符号的传承做出贡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馆;保护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各民族迁徙、融合,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地区、民族特色文化,如习俗、礼仪、传统手工艺及民间传说等。这些文化经过一代代的继承、传播,发展至今,已成为华夏璀璨文化宝库的一部分。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民众的生产及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些文化资源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面临着消失、灭绝的危险。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措施,保护这些记载着我国各个时期智慧结晶的财富遗产,并对其进行研究开发,挖掘这些文化的内涵,增加民众对其的了解,从而增强整个民族的文化自信和认同,激发新时期民众的文化创造力。
1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为使各国重视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我国,政府很早就唤起了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但对戏曲、传统手工艺、民间传说等活态文化的保护则起步较晚,直至20世纪90年代,部分省份才出台保护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而在国家层面,对非物质类文化遗产的保护最早只在《著作权法》等法律的个别章节有所涉及。进入21世纪,国家日益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各级政府开始系统地思考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2004年2月,文化部、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发改委等联合拟定《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区市转发;同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开始着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评定工作;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11月,文化部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文化部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第一部全国性的完整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自此,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才真正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来,地方政府纷纷响应。截至2016年9月底,已有浙江、江苏、上海、陕西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非遗保护条例,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国家、省、市、县等多级的非遗保护体系在我国基本形成。截至目前,我国入选联合国《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共34项,包括京剧、中医针灸、活字印刷术、端午节、妈祖信仰等;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批,共计1372项,其中民间文学155项,传统音乐177项,传统舞蹈131项,传统戏剧162项,传统曲艺127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82项,传统美术122项,传统手工技艺241项,传统医药23项,民俗159项,覆盖除台湾省以外的全部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市除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外,也各自申报评选省、市一级的地区名录。如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福建省已评选省级非遗名录多批次,并创新地推出非遗名录扩展项目。广州市、成都市、福州市等也评选市级非遗名录多批次,并建设相应的非遗项目示范基地和教学基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2图书馆必须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
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一些原有的文化资源包括传承人、受众等面临着不断流失的状况,文化资源所依赖的载体也面临着被淘汰的窘境———记载着先人智慧结晶的部分传统面临着愈来愈严峻的生存空间。文化资源具有丰厚的历史价值,不能任其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在社会中存续。要想在日益激烈的文化竞争中形成我国的优势,必须保护并发扬壮大我国的传统文化。而图书馆肩负着我国储存保护并开发利用文化资源的使命,势必要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图书馆具有储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义务。图书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诞生以来,图书馆一直担负着保存并传播书籍、报刊等文化资源的重任。根据国际图联对图书馆社会职能的定位,图书馆本身具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职能,这不仅是其功能,更是其职责所在。图书馆在我国的诞生,从藏书楼开始,就是为了系统地收藏保存前人文化作品。同时,图书馆还具有开展社会教育、提供文化娱乐的职责。而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经过一代代人的传承、改造,经过地域、时间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凝练而形成的智慧结晶与文化精髓。这些活态文化本身所具有的艺术创造和审美价值更能丰富文化的欣赏取向。特别是被列入国家、省、市非遗名录的资源,属于遗产中的遗产,图书馆不应在保存这些资源的行列中缺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因此,从法律视角看,图书馆也有开展非遗保护的义务。(2)图书馆具有储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优势。在工作方法上,自我国的图书馆诞生以来,工作在此领域的专家一直在探讨改进图书馆收集、组织、整理、传播信息资源的方法。从纸质书刊到缩微文献,从古代的经、史、子、集,到现在的中图分类法,从书签登记到RFID自助借还,每一种文献资源加工方式的转变无不显现着图书馆界为人找书、为书找人的积极心态,因此,图书馆界积累了丰富的收集、保护、整理传播文化资源的手段和方法。在人力资源方面,图书馆工作者大多是具有高学历的高素质人才,除具备专业的信息技能外,他们对于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有着敏锐的嗅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能以敬畏的心态去发现和保护。同时,高校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又为图书馆工作者发掘新的地区传统文化提供了充足的信息支撑,在这些传统文化申报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当中,图书馆工作者可以利用优势,提供充足的历史起源、发展历程、流行趋势、影响范围、价值等评判标准的论证材料,增加申报工作成功的可行性。另外,在空间方面,现在的图书馆一般具有充足的馆舍,这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提供了便利的场所。(3)制约图书馆储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瓶颈逐渐消失。与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民间传说、手工技艺、传统音乐、绘画、戏剧、习俗等,大多属于严重依赖人这个载体的活态文化。它们表达方式多样,难以用文字和数字表示。长久以来,由于历史思维及技术的局限性,图书馆只注重保存书籍、报刊等实体文献,而对于非文字的活态文化没有引起重视。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数字时代的来临,多样形式载体的文化资源开始出现并被图书馆所储藏,如音频资源、视频影像资源等。图书馆也开始举办文化讲座、艺术展览、创新课堂等。这些影像资源和服务方式的出现,解决了制约非物质文化资源难以被储存、传播的难题。图书馆应该积极利用自己的平台,促进非遗资源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传播。
3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中应注意的因素
鉴于图书馆功能定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合,近年来,国家部委、地方部委出台的多部文件,均提到图书馆应该在我国的非遗保护中发挥作用。图书馆领域的工作者,也在积极探索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的具体方式。概括而言,图书馆要在以下几点发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传承工作。(1)主动发掘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并协助其申报非遗名录。我国已建成比较完善的国家、省、市、县、镇级,公共馆、高校馆、综合馆、专业馆等多级、多类型的图书馆体系,每一座图书馆都是一个区域的文化中心。而一个区域,必然有着当地富有特色的民风民俗、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传说和信仰等。虽然这些传统已与民众的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但大部分都缺乏对其起源的考究、对其艺术内涵的揭示和对其价值的挖掘。图书馆理应担负起这个责任,对本区域的活态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整理。并且,图书馆工作者中不乏一些对地方文献、地区民间文化比较熟悉的学者,利用他们的文化嗅觉去发掘整理周围的文化资源具有其他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对具有重大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图书馆还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将其申报列入非遗名录,通过官方的认定,来为这种文化正名,以引起社会大众更全面的认识和认同。在申报时,申报机构或个人难免要填写项目申报书,一般包括这种遗产文化的分布区域、历史渊源、传承谱系、主要价值、濒危状况、保护计划等内容。图书馆此时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协助申报机构完善填写此类文书,以增加项目申报成功的概率。(2)对于已列入非遗名录的传统文化,图书馆不仅要保存,更应该注重其传播。目前,对非遗的保护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我国也建立了多方位的保护方案。然而,对一项文化最好的保护措施,就是赋予其生命力。但是,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来看,我国对非遗的保护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只注重保存却忽视传播的误区。因此,图书馆在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当中,要注重其宣传和传承,让束之高阁的文化贴近大众。图书馆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图书馆有着广泛的读者群体,这些读者对于文化知识有着迫切的追求,自然也更容易成为非遗资源的受众,变成这些活态文化的吸收者和传播者。并且,图书馆有着便利的展示空间,可以定期邀请非遗传承人开展讲座等公益性宣传活动。高校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等,更应该组织学生、儿童等年轻一代,聆听传承人讲解,参与非遗交流,观看非遗技艺,甚至体验和参与非遗表演等文化活动。从学生、娃娃抓起,培养他们的传统文化意识,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根植于大地,从而获得永久的生机与活力。如福州市在多所学校建设闽剧、疍民渔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基地,这些学校的图书馆就在基地的建设当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系列新技术手段的出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传承提供了新的窗口。数字时代的来临,也为图书馆保护传承非遗资源提供了新的思路———大力开展非遗资源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的非遗资源,无论是建设非遗数据库还是利用新媒体技术简单地上传非遗影像等,都能使这些活态文化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得更广泛的传播,同时还能给予人们全方位的视听感受。因此,图书馆应该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所在地区的无形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加工。如福建省图书馆在福建省文化厅的指导下,以“用现代技术留住文化‘原生态’”为理念,建成“福建省文化记忆”数据库。该数据库可以按地市、传承人、文化种类等分类检索。通过此数据库,浏览者可方便快捷地了解福建省内的非遗资源。除此之外,福建省图书馆还建设有客家文化数据库、妈祖信俗数据库等,这些数据库的建设,无疑使其走在图书馆参与非遗保护队伍的先进行列。
4结语
为了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设立十多年来,全社会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和传承意识不断加强,作为公共文化资源中心的图书馆,也应该发挥自己的文化自觉意识,积极地投入到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收集、保护、研究当中,为华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戴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探析[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16(5):29-32.
[2]李泽文.保护与传承活态文化是图书馆的文化自觉[J].图书馆,2013(5):86-88.
[3]刘伟华,许静华.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休闲农业论文016(7):27-30.
[5]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EB/OL].(2005-12-22).
作者:李超 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