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对推动我国社会发展和进步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利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是,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利于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对策加以保护。本文主要论述了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提出了合理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前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人口比重较大。所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与农村建设密切相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我国有必要加强新农村建设,以推动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带动国家经济水平的整体提升。现阶段,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既影响新农村建设,又不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采取有效保护对策。
一、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水污染现象十分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中约有3亿人未能引用符合标准的安全水,其中生态环境污染造成饮用水不达标的不安全人口占30%以上。由此可见,农村水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其次,土壤污染现象较为严重。土壤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条件,由于农药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比重较大。土壤污染直接导致农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进而威胁人类生命健康。例如:有关部门对典型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可知,蔬菜铅含量超标率高达60%,而稻米铅含量也超标46%。由此可见,土壤污染现象较为严重。最后,固体废弃物污染越来越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多,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较多生态环境问题,亟需得到治理和保护。
二、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成因
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相对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许多污染较大的产业逐渐向农村转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污染大的产业负责人给予农民许多优惠条件,使农村实现招商引资,虽然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却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农村区域中,产业负责人考虑到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制问题,采取租赁方式进行;有的产业负责人完全不考虑国家环保等相关政策,而加大产业建设力度,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其次,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等化学品使用量过大,对土壤、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使农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业生产活动中,对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使用量居世界首位,远超于西方等发达国家,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污染严重,既危害生态环境,又不利于人们的生命健康。除此之外,超量化学品的使用,引发立体污染,不仅影响农村品质量,而且产生温室气体,加剧了全球变暖。最后,农村工业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虽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使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了工业化发展进程,虽然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但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是巨大的。例如:小型造纸厂、加工厂等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村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量,且治污能力不强,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三、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着诸多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对生态平衡产生不良影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既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又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完善相关保护政策
随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保护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首先,保证相关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相适应,实现综合协调,适度对现有法律法规加以完善。其次,建立完善的预防体系,增强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落实。再次,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宣传,以明文形式规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危害性,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最后,建立或完善污染整治基金制度,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提供资金基础。
(二)加强政府管理
政府既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又在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所以,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以加强管理。首先,政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或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奖惩分明,做到违法必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长效性、高效性。其次,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政府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应对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生态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为衡量指标,进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最后,政府加强管理,建立或完善环境资源的补偿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将生态环境破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建立或完善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为更好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必要建立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保护工作有效开展。首先,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确定监测指标,以加强对村民饮用水、畜禽养殖等农产品的监测,确保质量过关。其次,加强环境监督,对违法排污的造纸厂等小型工厂给予法律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超标排污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再次,加强对农村各企业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或生产能力相对较弱的企业,应给与停产停建处理,确保小型企业兴建发展符合相关标准。最后,加强对农村自然环境的监测,避免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在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首先,加强科技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研发符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针对农业生产污染问题而加强科学治理,实现土壤修复、水体等自然生态环境修复等,降低或避免农业生产活动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再次,针对农村污水、垃圾等生态环境问题而施以技术,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尤其对于矿区的农村地区而言,有关部门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最后,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农村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环保适用技术。
四、结论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是必然趋势。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其成因的分析,进而提出有效对策加以保护,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生态环境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农产品质量,而且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对其生态环境问题给予有效治理,确保新农村生态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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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立琨 单位:沧州经济开发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