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集团化办学模式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企双方在“双师”型教师培养方面合作机制不健全。当今职业教育的特点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实训的“双素质”。但是当前很多职业院校的教师是一毕业就参与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虽在教育教学上具有一定的理论素质,但是由于缺乏在企业的工作经历,所以在指导学生实训和实践方面明显凸现出能力不足,无法达到高职教育的要求。而国家层面强调高职教育要做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但是由于企业和高校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各自的使命不一样,导致在实际的合作操作中并不顺畅。特别是在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上,没有形成具体可行的校企合作指导方案,学校很少派出专业老师参与企业生产或管理实践,企业也几乎没有为学校培养老师提供技术或场地方面的支持。很多老师虽然在学生到企业见习、实习过程中也深入到企业当中,但只是参与管理学生的工作,并未能参与到企业的技术开发和管理当中,自然也就没能把理论应用于实践,更没能在指导学生实训等能力方面得到锻炼。2.政府和职业院校在管理上对“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机制不完善。当前,政府和职业院校从管理上对“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机制不完善,表现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奖金等方面对“双师”型教师没有特别的激励机制。比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主要重视的是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多少,忽视了教师具体的教书育人和指导学生实训的工作业绩,导致很多教师不能专心于提高教学技能和指导学生实训工作中,而是为了评职称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撰写论文当中,从而削弱了教书育人和指导学生实训的精力。长期如此,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工作积极性必将受到打击。另外在工资待遇和奖励方面上,“双师”型教师也没有在薪资待遇或者补贴方面得到额外的补助,对在实训指导或者技术开发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双师”型教师,也很少得到额外的奖励,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双师型”教师工作的积极性。3.政府对“双师”型教师培养监督不到位。《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要求,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双师”型教师培养上存在监督上不到位。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虽然对“双师型”教师提出了建设要求,但是在具体的检查量化标准上还是不够完善,且仅仅在评估时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的职业院校没有把“双师型”教师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存在应付现象。
二、集团化办学模式下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实施策略
集团化办学是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在政府倡导下组建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它是适应产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涵盖了职业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利于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集体化办学框架下,利用各办学主体的优势,实现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常态化,不断提升教师的“双素质”。1.明确“双师”型教师培养建设主体。集团办学框架下“双师”型教师培养建设主体是院校,职业院校应把“双师”型教师培养建设当作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要在培养制度建设、经费支持、培养时间、培养激励上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职业院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集团办学框架下企业是“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第二责任主体。当前,职业院校教师普遍缺少企业工作经历,如何让教师弥补这一经历,选派教师到企业工作是最为有效的途径。因此校企双方应该共同达成校企合作机制,形成具体可行的校企合作指导方案,明确双方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责任。同时政府、行业部门、院校应努力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创造条件,鼓励更多的教师积极参与“双师型”教师需要的相应专业技能考试。2.建立职业教育集团下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相互交流制度。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下,利用职业教育集团内企业和职业院校关系的绑定优势,研究制定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相互交流学习常态制度,对提高教师实践和指导学生能力有很大的帮助,也是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相互交流学习制度要明确教师和企业员工的责、权、利,要按项目运作方式来运行,对于参与教师和企业员工相互交流学习活动的教师和企业员工要有一定的经费补助。有关经费补助来源于集团办学经费。一方面可以让职业院校的教师能够参与企业真实运转,弥补实践方面经验的不足。一方面,可以让企业参与学生的教育,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更能适应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教师和企业员工定期交流可以让职业教育和企业更加有机融合。3.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机制。集团办学框架下,要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机制。政府要下放职称评审权,让高职院校具备独立评审教师职称评定权利。高职院校具备独立评审权利就可以围绕“教书育人”、“指导学生实训”、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进行评价,着重考核教师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能力。集团办学框架下,企业鼓励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适合企业发展的新一代员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4.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力度。在集团办学框架下,作为政府和学校、企业三方应共同担负起“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既要加强培养新的“双师型”教师,还要对具有“双师型”教师能力的老师进行进一步的培养提高,比如通过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内相关的企业进行学习培训、挂职、顶岗工作等,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比如提供各种职业证书的培训考试,给教师提供参加或观摩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机会。通过加强职中培训来提升教师素质,培育出既能理论教学,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另外,进一步完善“双师型”教师的培训机制,做到贯彻落实教育部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同时培训中要注重培训的实操性和针对性,要推进集团内学校和企业共建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5.落实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监督。集团办学框架下,集团管理层要对“双师”型教师培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建设主体按照设定的培养方案落实,确保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相互交流等制度的落实。国家层面要制定和完善职业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把“双师”型教师标准进一步明细和量化,便于督促和检查。
作者:梁美 单位: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