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办评分离的理论依据及现状
(一)管办评分离的理论依据
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基础性、现实性的意义。为规范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行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2010年5月通过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第四十五条规定:“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2010年12月,《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其中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管理的程度。培育和发展专业教育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承担质量评估、考试认证、教育咨询、培训交流等业务。”这两个《纲要》,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可见,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是国家和辽宁省鼓励和支持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而如何实现管、办、评分离,并良性互动,正是本课题探索的核心内容。
(二)辽宁省内外及阜新地区管办评分离现状
对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在实践方面全国各地做了多年的实验探索。1997年,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成立,为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这是国内成立最早的专业性教育评估机构之一。2004年初,上海以“管、办、评分离”为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加快建设上海教育公共管理新框架,成立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同时,有些省份也已经开展了管办评分离的实验。辽宁省于2005年9月正式成立了辽宁省教育评价协会,它是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教育评价政策、教育评价改革、教育评价工作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教育评价服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以阜新地区的教育评价为例,目前是在政府部门的统筹下,由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学院的教研部门来实施。教育督导室在评价上侧重督政,对各县区学校的设局布点、教育投入、校园安全、入学率等进行评价。这将有助于建立起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
(三)管办评分离的意义及研究价值
1.管办评分离的意义十八大以来,改革进入深水区,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构架是公共管理改革的方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各项公共事业,教育是其中备受关注的组成部分。所以,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是政治改革、教育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因此,本课题研究具有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意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实际操作上要做到管—办、管—评、办—评分离,这里的难点是管—评分离。以往的情况是,政府不但管教育,而且是教育评价的主体,好像是教练员兼裁判员,难免是一家之词,很容易出现评价上的偏颇。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由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本课题对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教育评价规律、制度、形式等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既能够丰富教育评价研究的学科理论,更能为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因此,本课题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2.研究价值本研究立足于教育评价由专业人士、专业组织进行,因此具有促进教育评价专业化的专业价值和科学价值;本研究从教育评价这一小的领域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参与公共管理与服务,因此具有促进小政府、大社会建设的社会价值;本研究的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管理与服务,是促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的探索,因此具有促进教育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政治价值。
二、管办评分离的实施内容及联系
(一)政府管教育,政府放权的同时要创新管理方式
政府管教育,就是要保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按照各级各类教育的属性、服务对象来划分统筹权限。比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要强化县区一级统筹,高中阶段要强化市一级统筹,普通高等教育要强化省级统筹,这样将更有利于发展。政府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形成制度化。政府在放权的同时,还要创新管理方式,政府将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发挥引导、示范、激励、监管作用。例如,运用财政杠杆,缩小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实际上,教育拨款的方式,体现着教育工作的领导方式;教育拨款的思路,反映着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
(二)学校办教育,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学校办教育,就是要保证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行政校分开,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学校要认真落实素质教育,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出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是一个系统的改革过程,首先是政府要管住自己,其次是学校要有比较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放权给学校的同时,要同步设计监督制度,汇集各方资源,形成育人合力。落实办学自主权,还要加快建立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制度,真正让热爱教育、懂得教育的人管理学校。
(三)社会评教育,当务之急是培育第三方专业评价组织
社会评教育,就是要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第三方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质量,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常言道“:鞋合不合适,脚最知道”。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
(四)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之间的联系
政府管教育是基础,学校办教育是核心,社会评教育是难点,管办评三者构成了教育管理的整体。政府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依法行政,该管的事抓住不放,落实到位,运用法规、规划、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同时要做到简政放权,把属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调动学校的办学积极性,还要把评价权交给社会,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的积极性,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教育如果管—办不分,就会过多出现行政干预,影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果管—评不分,就像教练兼裁判一样,有了错误就是运动员的;如果办—评不分,就会出现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现象,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家丑不可外扬,影响教育的发展。同时,如果只有公办的教育评价机构,就会出现一家饭店、一个厨师,做出来的饭菜都是一个味道,而不管消费者的口味如何。所以,成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是非常必要的。
三、管办评分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尚未形成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浓厚的舆论氛围建立完整的教育管理体系,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该管就管好,该放就放手,这是政府的职责;要办就办好,素质第一位,这是学校的职责;评价要客观,要有第三方,这是社会的责任。要以管办评分离为突破口,进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营造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的舆论,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由社会参与评价。阜新市在这方面虽然做了些宣传工作,但目前尚未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2.尚未成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目前阜新市对教育的评价,主要是通过两个机构来进行。一是教育督导室主导,在评价上是侧重督政。这些评价是权威的、必须的,即使是以后引入社会评价,政府督导也必不可少。二是教研部门主导,在评价上侧重督学,对不同层次学校的学科教学、教师素质、办学条件、学业成绩等进行评价。这些评价在以往的管理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这些公办的教研部门,是各科教学的直接指导者,再由其去评价,则有失公允。所以,要改变现有的教育评价机制,让社会性的教育评价的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成长起来,并真正参与教育评价。
(二)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1.营造教育实行管办评分离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使政府、学校和社会都明确:“促进管办评分离”,是国家和辽宁省的要求,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承担质量评估、考试认证、教育咨询、培训交流等业务”,是国家和辽宁省赋予社会教育评价机构的职责。政府简政放权、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评价,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2.培育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阜新的教育改革,在辽宁省曾经创造过敢为人先的历史。改革开放初期,在辽宁省率先进行办学体制改革,于1980年成立了阜新市实验职业中学,走出了职普分离的新路。2010年阜新市又在辽宁省第一个成立了阜新市职业教育集团,走出了中职与高职对接、职业教育与生产企业对接的新路。所以,成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性的。它首先它适应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其次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发挥了现有教育专家学者的作用,给这些专家学者发挥作用提供舞台,使开展教育评价工作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总而言之,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评分离的核心是依法治理教育,促使教育走向全面依法治校的时代。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既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厘清政校关系,又要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自主办学。同时还要构建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实施社会评价多元化,其目的是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者:蒋海春 单位:阜新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