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广西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笔者结合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总结广西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创新的独特经验,探讨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创新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广西
近年来,广西在推进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笔者围绕广西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创新的经验做法,探讨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的实现路径。
一、广西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创新的经验梳理
(一)首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1980年,广西宜山县合寨村村民通过选举产生了合寨村第一届村民委员会,“揭开了中国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的历史序幕”[1]。广西合寨村开启的“村民自治”与当时的“包产到户”和“乡镇企业”一起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三大历史性创造。基层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与管理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当时中国广大农村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接受与支持。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标志着村民自治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中国最直接、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实践由此开始。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4年广西358个村(社区)作为(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实现了100%一次选举成功”[2]。
(二)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广西在提高村民自治质量,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以及有效开展监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章程。1.创新选举形式,建立健全基层选举机制。目前,广西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已普遍实行海选,并创新发展了“一步海选”和“两步海选”方法。从2010年开始,“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试行‘公推直选’政策,瓢里镇全镇476名普通党员当场投票选出了心仪的‘当家人’,打响了广西乡镇公推直选的第一枪”[3]。通过创新选举机制,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被激发出来,一批政治素质高、文化本领强、老百姓信得过的干部成为了基层组织的领导人,也成为了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人。2.创新民主管理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广西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民主管理机制。广西各地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及时向全体村民进行传达通报,增强了村民参与本村日常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广西玉林市福绵区2010年开始实施的“村务商议团”和“四议两公开”,在有效规范村级民主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3.创新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干群和谐。为推进民主监督,实现干群和谐,广西积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制度,在基层推广试行村干部民主评议。以村民代表评议制度为依托,将村干部的评议分为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实际工作情况等各项具体内容,采取代表现场评议、全村问卷评议等方式,使村干部监督得以贯彻落实。
(三)选任德才兼备的民族干部,打造促进民族团结的骨干力量。近年来,广西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干部培养制度,如领导干部轮训制度、民族干部轮岗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后备干部储备制度等,初步形成了富有广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地区干部培养制度。1.分类分层次开展各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十大工程”,针对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内容、方法进行培训,全方位提高人才素质。2.以教育为导向,依托区内外高等院校及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自治县、边境县、民族乡中青年后备干部,民族工作系统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加强民族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社会主义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工作方法等相关理论学习。近年来,广西民族大学建立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基地、广西干部培训高校基地,2014—2015年为广西培训各级各类干部近1000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00余人。3.深抓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4]令人称赞的是,近年来广西持续加大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培养和建设力度。例如,“2007—2012年,广西连续5年选派15多万名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全区14353个建制村确保每村都有两名干部驻村帮扶”[5]。从2012年开始,广西又选派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派遣10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挂职锻炼,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地区的基层干部力量。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民主与社会和谐。广西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07年至今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在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一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构筑反腐“防火墙”。增强包括基层党员干部在内的各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二是健全法规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防止各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一些基层党组织还推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大基层的反腐败和专项治理力度,严肃查处基层“苍蝇式”腐败案件,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例如,“2013年广西严肃查办涉及土地整理、农村危旧房改造、学校办学乱收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立案查办基层干部案件1327件,占全区立案总数的38.98%,其中乡镇干部667件、村干部650件”[6]。通过以上举措,较好地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广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赢得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深化基层民主管理新机制,提升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质量
广西在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建设工作创新取得成就的同时,一些不足和问题也有待解决。比如,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主动性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必须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和需要,围绕基层民主管理这条主线,创新并深化基层民主管理新机制,努力开创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完善与创新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基层民主管理建设各项事业基础。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借鉴、吸收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基层民主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与此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将推进民主管理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完善与创新民主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创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夯实民族地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稳定环境。
(二)构建民族地区利益协调机制,提升广大基层社会管理质量。构建利益协调机制的核心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地理位置、交通方式等的制约,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广大基层社会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庞大,医疗、教育和住房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关系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成为民族地区基层社会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基层政府部门应该着力于解决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保障难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能够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永续发展,提升民族的凝聚力,同时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三)重视科学民主立法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当前,我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行实施的。目前,此项工作没有上升到制度,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和支持,导致一些地区的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执行力较弱。特别是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同以及基层领导干部的素质有差别,导致基层民主管理建设工作难以全面迅速地推进。一方面,各基层党委和政府应对各项民主管理工作内容进行严格、细致地分析和归类,将其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村规民约,使之成为广大群众普遍遵守的“法律”。另一方面,各级各地立法机关要不断强化立法意识,将立法工作与基层民主管理的各项内容相结合,用法律的手段为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保驾护航,全面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工作。
(四)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基层组织领导服务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是我们党首次提出“三型”政党建设的目标,将是广大基层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紧迫任务。各基层党委和政府要围绕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发展、党的建设和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三个方面,根据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搭建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在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方面着重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对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一系列歪风邪气进行彻底的清除,全面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自身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真正让基层党员干部得到锻炼、基层党组织得到发展、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五)充分发挥乡村精英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乡村精英们在追求财富和知识的同时,也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经济增长和文化发展,成为乡村经济文化的“推进器”。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发展演进历史中,学术界普遍认为,“乡村精英是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根本力量”[7],其效果显著且极大地弥补了基层政府在治理乡村社会中的不足,是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与传统文化能量的展现,有助于完善基层治理结构,开创管理型与自治型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六)结合扩大基层民主建设的新趋势,拓宽基层民主监督渠道。深化基层民主管理新机制、开创基层民主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改进民主监督方式、拓宽基层民主监督渠道。笔者建议,应继续建立和完善基层民主参与机制,拓宽基层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等,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活力。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与服务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与基层各妇女委员会、团组织、文艺组织、学校以及各村相关协会、各事业单位结对共建,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在创新完善社会监督、保障并促进基层民主方面,还必须创新社会监督方式,扩大监督主体范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和手机配合信访、匿名举报等形式实现全民监督,使一切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参考文献]
[1]陆汉魁.探访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N].中国民族报,2005-04-12.
[2]广西村两委换届试点100%一次选举成功创新频出[N].广西日报,2014-07-24.
[3]龙胜瓢里公推直选产生镇党委班子[N].桂林日报,2010-11-30.
[4]民族地区基层党建与社会和谐[N].广西日报,2011-06-30.
[5]广西3000干部就任“第一书记”[N].人民日报,2012-03-18.
[6]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2013年物业管理论文查办案件眼科医学论文情况[N].广西日报,2014-01-21.
[7]林文勋,张锦鹏.乡村精英土地产权乡村动力———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启示[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4).
作者:梁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