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哲学与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不同。马克思立足于经验生活中的个人,把个人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而康德只是从理性出发进行纯粹的理性思辨活动,只是具有普遍的形而上学性,并没有对现实生活进行改造。追求的也是人们的道德行为“应当”怎样。马克思实践哲学是从人类的现实需要推出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对于居于主体地位的“人”,马克思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提到,人的理想状态是具有“自由个性”的人,很明显这与康德强调的具有普遍性、理性的人是不同的。
【关键词】马克思;康德;道德哲学;中国道德评判标准
一、从“人是目的”到“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康德哲学是马克思研究哲学、形成自己的哲学思想的来源之一……体现了自康德以来,对主体意识和自由的崇扬,以及对人类应当承担道德责任的哲学信念对马克思产生的深刻影响。”[1]17康德哲学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代表,可以说影响了整个德国,海涅曾经说“德国被康德引入哲学的道路,从此哲学变成了一件民族的事业。”[2]307由此可以看出,康德道德哲学对马克思的确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我们在上文就已经详细论述了康德的“人是目的”的思想,下文将会详细阐述马克思的“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内涵。共产主义社会的终极目标: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首先,对于“人”的理解。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07显然,马克思所说的人是指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并且马克思也正是从现实中的个人出发去探讨解放人类的道路。未来的社会绝对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也将解决“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在阶级社会经常会以牺牲个人或者某个小群体的代价来获得发展。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实现的是“每个人”都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似乎与康德的“人是目的”有着相似的成分,把每一个人都当作目的,实现每一个人的发展。其次,对于“自由”的理解。自由是康德认为道德规律如何可能的最后根据了,在康德看来,自由是任何有理性的东西即人的因果性所固有的性质,它不受外来原因的限制而独立的起作用。而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正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对必然的认识。“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只有知道并且遵守这个必然性,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还使主体人能够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改造客观事物、客观世界。最后,对于“全面的发展”的理解。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基本的是要先满足人类的需要,很显然,每个经验生活中的人都有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而且物质需要经常表现为精神需要的基础,所以共产主义社会必当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才能保证人们的精神需要得到满足。人的全面发展还表现为人的劳动,马克思认为现如今的劳动都属于“异化的劳动”,劳动成了我们谋生的手段而不是人自身的需要了。人其实本身也有着多方面的才能需要全面发展,在马克思看来,劳动的生产实践为每一个人提供了“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4]333人的各方面能力和智力都需要有展现的平台。但在“异化劳动下”,每个人不可能实现上午放牧,下午打猎,晚上写作的全面发展了。
二、马克思对康德道德哲学的超越
第一、马克思哲学与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不同。马克思立足于经验生活中的个人,把个人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而康德只是从理性出发进行纯粹的理性思辨活动,只是具有普遍的形而上学性,并没有对现实生活进行改造。追求的也是人们的道德行为“应当”怎样。而马克思却从现实出发,研究现实生活和实践从而提出适合革命斗争的需要并在实践中得以检验。我们在上文也说到,康德哲学似乎是为这个世界建立了一个恒定的、非历史的标准,无论这个社会处于什么阶级统治,不考虑任何的现实因素。马克思实践哲学却致力于解放全人类,正如马克思所说,以往的哲学家都是在认识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的确,马克思哲学最终也做到了这一点,通过指导实践活动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变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使人们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第二.与康德不同,马克思实践哲学是从人类的现实需要推出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马克思一方面看到受压迫的人民群众,而提出物质生产的重要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生产的不断发展,有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才能使人们致力于道德的追求。另一方面,马克思又强调人应该摆脱“物的依赖状态”,人应该成为物的主人,而不应该本末倒置。的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条件的充裕,也使得人们对待物质的心态发生变化。很多人沦为“钱奴”、“房奴”、“卡奴”,特别是现在手机的普遍使用,已经淡化了人际交往,而彼此之间更多的是虚拟空间的交流。更让人注意的是,对物质的占有欲已经让很多人丧失了道德的底线,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针对当今社会出现的道德问题,马克思提出的“异化”现象值得我们深思。第三、对于居于主体地位的“人”,马克思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提到,人的理想状态是具有“自由个性”的人,很明显这与康德强调的具有普遍性、理性的人是不同的。一个具有自由、个性的人,一定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既表现出人区别与其他动物的特殊性,又能充分发挥每个人自身的创造力和内在生命力。
三、两者的道德观对当今道德建设的启示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经济得到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众多社会道德问题也层出不穷。毒奶粉、网络诈骗等等事例的发生,一次次在挑战着人们道德的底线。管仲说“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当我们已经达到“仓禀实”、“衣食足”就更应该注重“知礼节”、“知荣辱”。不可否认,我国也一直不遗余力的在进行道德教育、道德宣传,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别人,充当一个“键盘侠”的身份,来指责不道德的社会现象。但是,一旦我们是当事人呢,我们还能保持那份批评别人的高度来要求自己吗?我们大多是去宣传那些舍弃个人利益而顾全集体利益的行为,我们去设立一个个道德榜样给大众学习。中国传统道德的这种超功利性,这种重义轻利的倾向,与其说是造成了道德繁荣,还不如说是促成了道德虚伪,因为在这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后面便是对权势的你死我活的争夺。或许在人前,每个公民都会标榜自己的公正廉洁、满腔爱国之心。但,一旦触及到自己的个人利益呢,大家的立场还有如此坚定吗?教育别人很简单,难的是自己以身作则。也必须承认的是,在市场经济时代,大家也逐渐认可并尊重个人的合法利益。或许每个人只有在自身利益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能保持有一颗仁爱之心。当然,这在康德看来绝对不是道德的行为,但,如果在经验生活中,我们能够做到如此也是我们所向往的。回到当下,中国道德到底是在走下坡路还是已经到了道德的谷底?如今的国人心中是否有道德信仰、是否还有统一的道德评判标准?如今的道德建设该如何进行?在这我们仅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康德道德观两方面进行思考。
(一)、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教育思想是以人为本,但实现方式是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以及阶级斗争的手段。认知性德育片面强调认知或知性的纬度,重视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的教育。而人性化德育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对人心灵的关照,重视人的心灵化育。人性化德育要教育学生懂得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己之间的和谐与融合,要教会学生分享、理解、移情、共处,等等。尤其是要通过人性化德育提升学生的道德素质,开启学生的道德智慧,修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总之,马克思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主体性人学思想,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起着重要的方向指引作用。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中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5]09这与唐太宗李世民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理论不谋而合。我们党现在所遵从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式对这一理论的体现。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马克思认为道德是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的,所谓的不变的、超阶级的道德是不可能存在的。我们不能只靠道德来制约人,必须采用法制。但是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调整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还是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的。当然,与康德不同,马克思主义并不认为认为,道德是人天生的、自然的本质所固有的“善良意志”,而认为它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道德其实是一种特殊的社意识形态或者称为上层建筑的存在。道德作为思想关系,就其一般本质而言,是对社会物质关系的反映,所以不同的社会物质就会产生不同的社会道德,也体现了道德的阶级性;而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道德又具有区别于其它意识形式的特殊本质和规定性,从而使道德成为凭借善与恶、下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观念来把握现实世界的“实践精神”。马克思主义的这一道德本质观,为我们认识当今社会的错综复杂的道德现象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和人的利益并不是彼此对立的,而是一致的,因而竞争就消失了”[6]605社会道德既是人们精神层面的存在,也是社会调节的一种机制,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道德调节人自身内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康德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写道:“(人)既然是一个被造物,而且总是有待于外面的条件才能完全满意于自已的处境,所以他永远摆脱不了欲望和爱好。”[7]23人作为一个感性的存在者,他必须要满足自身的自然属性,总要受到各种欲望、爱好的影响。但人又同时作为一个理性存在者,作为一个有意识、能思想区别于其他动物所不同的高级动物,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讲究德性。康德认为:“人作为人不在于他有经验的自我意识,在于他有先验的自我意识,使人成为一种理性的存在,产生一种高级欲望官能,在一切伦理行为中构成绝对命令的依据,使道德成为可能”。[8]05-08这也就是,我们能够要求人类要有道德、要遵循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则的前提。理性的道德法则,是完全排除了各种经验的杂质的影响,能够抵制我们内心自私自利的欲望和贪图享乐的本能爱好,因此理性是道德原则的基础。康德认为,善良意志是一种自在的善,正如同宝石一样,自身就散发着光芒,本身就具足尊严、是无价的。善良意志本身不会因为某个目标或者某个所期望的事物而善,就如同父母养育子女,并没有抱着养儿防老的期许,也没有因世俗的压力而强迫自己去对子女的教育。父母对子女的疼爱,一切都出于本意,出于责任,出于自在的善。行为结果的好坏也往往会使人作出错误的道德评价,人们总是以事情的结果来评判做事的初衷。一个商人因为惧怕事情的败露或者考虑到生意的长久性,而迟迟不敢卖假冒伪劣的产品。这与一个从心底就从来没想过要去做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事的商人相比,虽然两者的结果是一样的,但价值却不是等同的。因为生活中有着太多的伪君子,常常是打着道德的旗号,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有的时候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但这毕竟是少数。一个心怀好意的人,总是会促成一个好的结果,正如同一个心怀不轨的人总是会预示着坏事的降临。但,最可怕的还是身边的坏人披着好人的面具来掩盖他们的罪恶。在上文我们也说到,康德主张人是目的。每个人都是目的王国的首脑,每个人都只用遵循自己所立下的法则。当然,与此同时,还要强调普遍立法。如此,人们只是主动的去遵循自己的道德原则,并不是被外界所强制的,人作为既是立法者又是守法者,共同生活在一个目的王国下,人作为目的一律平等,因而才具有普遍有效性,每个人才都同等的具有价值、具有尊严。每个道德的拥有者,本身就应该是具足价值与尊严的。当我们去遵守自己所认可的道德准则时,我们总是能够积极的去适应并且从心底认可。可当我们去遵循由国家或者社会所制定的道德法则时,我们更多的是消极的去接受或者说被动的遵守。这样便是无尊严可言的。的确,当我们以这个国家的主人自居时,我们当然希望这个国家发展的越来越好,每一件事情便都成了份内事。我们把每一个人都当作目的而非手段,强调公平、公正的重要性。当我们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时,不需要说反思自己以后会不会有类似的处境,单只是我们把他人当作目的,我们便会公平公正的去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让人们活的有尊严或许难过于让人们活得富裕,让我们国家的每个公民都成为具足尊严的存在者,都能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这或许才是我们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事件发生的结果无非有两种,一是群起攻击,大家一致站在同一立场,批评指责违背道德的人。例如,小悦悦事件、假疫苗事件等。二是分庭抗礼,大家由于自身学识以及专业知识的不同对同一道德事件有着不同的看法。例如,转基因食品安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等。有此可见,人们对日常的道德判断都有很明确的立场,但却很难切实的行动。作为旁观者,每个人都是道德的法官。但是设想下,那些小悦悦事件的当事人,平时或许也是义正言辞的道德模范者。所以,回归到现实,人们却是知善而不行善,具有道德认知却缺乏道德动力。我们只能以理性自律,排除感性的影响,以纯粹而严格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并且,这一道德原则是出于我的意愿,具有普遍有效性,康德告诫人类要超越本能之我趋近本体之我。所有这一切都是康德留给人类的具有永恒价值的财富,数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寻找解决道德问题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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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俊芳.道德哲学在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现实价值[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5):
作者:何丹凤 单位:广州华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