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问题,国内学者高闯等、关鑫等较早地认识到了单纯利用股权控制链分析股权结构的弊端,他们基于社会资本理论开创性地提出了终极股东社会资本控制链问题,他们认为由于终极控股股东的隐蔽性,仅仅分析股权控制链是不够的,还需要将与股权控制链相关的社会资本控制链纳入综合考虑的范围[28-29]。也就是说,在母子公司框架下,子公司的股权制衡可能受到其实际控制人社会资本的影响,即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社会资本控制链强化其控制强度,形成股权制衡的表象,却无实际治理效果。基于以上分析,股权制衡需要将社会资本理论以及社会资本控制链纳入考虑范围,并区分实质型股权制衡与形式型股权制衡,以增强研究的合理性与稳健性。因此,综合考虑第二类代理成本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社会资本控制链,本文提出假设H3。H3:实质型股权制衡对于审计师选择声誉敏感性的调节效应显著优于形式型股权制衡。
一、研究设计
1.被解释变量本文实证分析的被解释变量为审计师选择(Audi)。本文采用虚拟变量赋值法度量子公司审计师选择变量。其中,审计师选择—地域(Aud1),当子公司聘用的审计师事务所所在地与母公司所在地一致时,取值为1,反之为0;审计师选择—声誉(Aud2),当子公司聘用的审计师事务所为国际“四大”或者国内“十大”时,取值为1,反之为0。2.解释变量本文设置的解释变量为子公司关联度(Con)。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要求披露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以及净利润规模,本文采用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率(Con1)与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比率(Con2)两个指标表示母子公司关联度。较之于以往研究,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度量具有以下优点:首先,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大部分集团公司选择优质资产上市,以满足苛刻的上市条件或者“保壳”需求,所以上市子公司对于母公司的业绩影响显著强于非上市子公司;其次,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规模较大或者利润贡献率较高,能够较为准确的揭示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度以及子公司的地位;最后,对于关联度较高的子公司,母公司也倾向于加大控制强度,目的不仅在于规避资本控制链延伸而导致的机会主义效率损失问题,而且可以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倾斜,反过来进一步强化子公司的地位。3.调节变量本文设置的第一个调节变量是股权制衡度(Bal),本文采用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度量。若该值高于中位数,说明股权制衡度较高,则赋值为2;反之,赋值为1。
二、实证研究及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公司的审计师选择地域变量与声誉变量均值分别为0.278与0.614,且离散程度较小,表明目前上市公司在外部审计师选择权衡问题上赋予了审计师事务所声誉较高的权重,但也确实存在优先考虑审计师地域性的情况。母子公司关联度变量均值分别为0.921与0.922,且较为集中,这显示了目前我国母子公司关联度较高的现实情况,即母公司通常选择优质资产公开上市,旨在获得资本市场的“壳资源”以及更加宽广的投融资渠道。股权制衡度类型变量方面,其均值与方差分别为1.528与0.249,说明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更多的还是属于实质型股权制衡,但是也存在着形式型股权制衡的影响,显示了对于股权制衡进行具体细分的必要性。独立董事自主性变量的均值与方差分别为0.033与0.003,从数据层面揭示了上市公司聘用独立董事内在动机不足的现状,即独立董事聘用更多停留在“消极合规”的层面,而不是“积极守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独立董事治理效应的发挥。其他控制变量方差较小,基本可以排除异常值的干扰。
(二)母子公司关联度与子公司审计师选择分析
考虑到子公司审计师选择采用虚拟变量赋值,本文采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具体结果如下页表3所示。表3整理了母子公司关联度与子公司审计师选择的实证结果,结果显示母子公司关联度与审计师选择在地域性上均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而在声誉上则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即与母公司关联度较高、地位相对重要的子公司,其外部审计师选择更具地域敏感性的特征,而与母公司关联度较低的其他子公司,则更具有声誉敏感性的特征,证实了假设H1a和H1b。其他变量方面,独立董事自主性与审计师声誉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样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并不能保证审计师选择的合理性,即公司应该重视独立董事质量的要求而不是仅仅关注数量,这也为独立董事“橡皮图章”的论断提供了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支持。规模变量、成长性变量与审计师地域性选择显著负相关,而与声誉显著正相关,这与现有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三)股权制衡的调节效应分析
本文借助模型(2)进行股权制衡调节效应分析,采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表4关于股权制衡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显示,母子公司关联度、股权制衡交叉项与审计师声誉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且显著性水平均为5%,而与审计师地域不存在相关关系,说明股权制衡对于母子公司关联度和审计师选择存在调节效应,即在股权制衡的调节下,地位相对重要的子公司对于审计师选择的声誉敏感性显著强于地域敏感性,证实了假设H2。其他变量方面,检验结果与模型(1)基本一致,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结果的稳健性。
(四)股权制衡效应分类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验股权制衡效应的权变性影响,本文将股权制衡细分为形式型股权制衡与实质型股权制衡,并借助模型(2)进行相关调节作用分析。具体结果如下页表5所示。表5整理了两种类型股权制衡调节效应的比较结果,结果显示股权制衡类型、母子公司关联度的交叉项和审计师声誉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且显著性水平均为10%,而和审计师地域不存在相关关系,说明实质型股权制衡相较于形式型股权制衡更能够促进子公司选择声誉较好的外部审计师,强化了审计师选择的声誉敏感性,证实了假设H3。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选取沪、深两市2009—2011年度1001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了母子公司关联度与子公司审计师选择的关系以及股权制衡的调节作用,希望验证在母公司具有强化控制地位相对重要子公司的倾向下,是否存在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的审计师选择施加控制的现象,以及股权制衡尤其是实质型股权制衡是否能够监督和约束母公司的控制行为。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母子公司中与母公司关联度越高的子公司在选择审计师时,受到来自于母公司的控制越强,则子公司对于审计师选择的地域敏感性显著强于声誉敏感性,从而倾向于选择本地事务所;(2)当子公司股权制衡程度较高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和约束母公司的控制行为,与母公司关联度较高的子公司对于审计师选择的声誉敏感性显著强于地域敏感性,即倾向于选择具有较好声誉的审计师事务所;(3)子公司实质型股权制衡对于审计师选择合理性的调节效应显著优于形式型股权制衡,即实质型股权制衡相较于形式型股权制衡更能够促进子公司选择声誉较好的外部审计师,从而强化了审计师选择的声誉敏感性。针对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如下:(1)相关部门通过简化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非战略行业上市公司的审批程序,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机构投资者市场,使其能够作为境内机构投资者必要的补充,进而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实现实质型的股权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相关部门应规范外部审计师市场,建立严格监管体制下的审计师声誉激励长效机制,对于存在舞弊行为的上市公司实行审计师连带责任制度,并健全审计师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审计师市场的良性竞争和优胜劣汰。
作者:徐向艺 方政 单位: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