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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骨转移回顾性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回顾性收集我所2001年1月-2015年2月宫颈恶性肿瘤患者共4816例,选取通过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成像(MRI)或者核素骨显像确诊为宫颈癌骨转移转患者65例,其中9例因记录资料不详而排除,最终56例纳入研究。所有纳入研究患者按治疗方案分为放化疗组(31例)和双膦酸盐组(25例),其中放化疗组患者年龄35~72岁,中位年龄48.9岁;双膦酸盐组患者年龄33~71岁,中位年龄47.4岁。两组患者年龄、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分期、病理类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见表1。本试验方案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治疗方法

放化疗组患者采取放疗或化疗联合双膦酸盐治疗。放疗采用钴60γ射线30Gy/10f,或锶89内放疗,化疗选择紫杉醇+顺铂或者吉西他滨联合铂类等二线化疗方案,同时使用注射用唑来膦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957,规格:4mg/支)4mg静脉滴注,维持15min以上。双膦酸盐组患者采取双膦酸盐姑息对症治疗,采用注射用唑来膦酸4mg静脉滴注,维持15min以上。两组均3~4周为1个疗程,治疗3个疗程。

1.3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入院后统一登记并填写随访表,定期电话随访,直至2015年2月。采集患者以下资料:年龄、病理类型及FI-GO期别、骨转移的治疗方案、总体生存时间等;不良反应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药物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执行,分为Ⅰ~Ⅳ级(Ⅳ级为极重度,威胁生命),具体包括: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脱发、周围神经毒性、肝肾功能损害等;生存质量按照KPS评分系统评价——改善:评分增加10分以上或达到100分;降低:评分下降10分以上;无效:评分未增加或降低。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采取Kaplan-Meier生存曲线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骨转移后生存时间比较

发现骨转移后患者的3年生存率放化疗组为16.1%(5/31),双膦酸盐组为16.0%(4/25);患者平均生存时间放化疗组为17月(95%CI:9.1~24.9),双膦酸盐组为19月(95%CI:2.4~35.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820)。

2.2两组患者毒副作用比较

放化疗组患者主要毒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骨髓抑制和脱发,其次可见周围神经毒性,其中Ⅲ/Ⅳ级胃肠道毒性发生率为32.3%(10/31),Ⅲ/Ⅳ级骨髓抑制毒性发生率为35.5%(11/31)。对女性患者而言,脱发可造成较大心理影响。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为主。骨髓抑制以白细胞下降为主,偶可见血小板下降伴出血征象。而双膦酸盐组患者无上述明显毒副作用,6例患者出现发热37.5~39℃,其他如感冒样症状疲乏、肌肉关节疼痛、食欲下降,一般临床症状较轻,经对症处理后迅速缓解。由此可见,放化疗组毒副作用明显大于双膦酸盐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两组患者生存质量比较

治疗后,大部分患者骨痛有不同程度缓解,然而放化疗导致食欲下降、严重骨髓抑制、指端麻木、脱发等,均不同程度限制了患者社会活动能力,导致其生存质量降低。比较两组患者治疗3个疗程后KPS评分,双膦酸盐组患者改善率明显高于放化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6,P<0.05)。

3讨论

骨组织是恶性肿瘤远处转移的第三好发器官,仅次于肺和肝。相对乳腺癌及前列腺癌等恶性肿瘤,宫颈癌骨转移发病率较低,然而一旦出现骨转移,可导致疼痛、高钙血症、椎体压缩、脊髓受压、病理性骨折等骨相关并发症,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1999年有学者报道,复发宫颈癌患者中骨转移几率从15%上升至29%[2]。本研究仅2014年1年内骨转移患者就高达8例,占15年中骨转移发生率的14.3%。关于宫颈癌骨转移发生途径,以往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肿瘤细胞沿淋巴转移途径至主动脉旁淋巴结,再引流至椎体;或者通过直接浸润至相邻骨盆而发生。然而有国外学者大胆推测:肿瘤细胞可能在治疗原发病灶之前就已经转移至骨骼,持续生长直至出现临床症状[3]。近年,越来越多文献表明,循环肿瘤细胞(CTCs)可导致肿瘤的复发转移。ChengM[4]等发现,CTCs可能是导致肿瘤骨转移的重要原因。鉴于骨转移发生率不高,目前尚无统一的治疗指南。现有治疗方案包括抗肿瘤的综合治疗(手术+放疗+化疗)和抑制骨质吸收的治疗(双膦酸盐治疗)。化疗是针对原发肿瘤的治疗,全身毒副反应较大,多数晚期、复发、高龄患者无法耐受。放射性核素和局部放疗能在短期内很好的控制骨痛,然而仅限于单发或者部位较集中转移灶的治疗,且相对双膦酸盐而言,骨髓抑制等毒副反应较明显,限制了该治疗方案的重复使用。从治疗效果、患者依从性及药物的安全性等方面综合而言,双膦酸盐无疑是较优选择。双膦酸盐是内生性焦膦酸盐的同分异构体,P-C-P核心是其共有的生物活性结构,而R1和R2的侧链结构分别决定了其对骨组织的亲和性和抑制骨吸收的活性。它能显著降低骨相关事件的发生率,显著延缓第一次骨相关事件的发生[5]。

唑来膦酸是一种含氮的第三代双膦酸盐,通过诱导破骨细胞凋亡,抑制破骨细胞对骨组织的破坏,从而降低血钙水平,缓解骨痛,防止或延迟骨相关事件的发生[6-7]。此外,静脉输注唑来膦酸还能减少循环中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碱性成纤维生长因子等,发挥抗血管因子的活性,抑制肿瘤细胞骨侵犯[8];同时能影响肿瘤细胞的黏附、侵袭和增殖,以协同方式增强细胞毒药物的作用,具有抗肿瘤形成和免疫调节的作用[9]。ForoniC等[10]对33名乳腺癌骨转移患者,采用4mg唑来膦酸治疗,48h后检测到循环CTCs水平明显下降,首次临床证实唑来膦酸对肿瘤细胞或者CTCs有直接杀灭作用。临床工作中发现,部分宫颈癌患者发现骨转移后不愿接受放疗、化疗等毒副作用明显的治疗方案,为保证生存质量,选择单纯双膦酸盐姑息对症治疗,也可带瘤生存多年。本研究表明,宫颈癌患者出现骨转移后,积极放化疗组与双膦酸盐治疗组比较,患者总体生存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KeysHM等[11]报道,即便经过积极治疗,患者总体生存率仍然较低,并且生存率与骨转移数目、治疗方案无明显关系。这与本研究结论一致。本研究中患者大部分为肿瘤晚期(Ⅲ~Ⅳ期)或者局部晚期(Ⅰb期、Ⅱa2期),合并其他部位转移,之前接受过大型手术、放疗或者化疗等多种方案治疗,至出现骨转移时,很难不伴随免疫力低下。

放化疗在杀灭癌细胞的同时,也大量杀灭人体正常细胞和组织,使患者免疫力衰退,还有可能进一步促使肿瘤失去免疫监控,加速增殖,从而引起病情的复发或者转移。鉴于预后极差,患者采取积极放化疗是否真的临床获益值得商榷。一旦确诊骨转移,治疗目的主要在于止痛、预防病理性骨折和残疾发生,尽量保障其生存质量。唑来膦酸能够充分防止或延迟骨相关事件的发生,在较小毒副反应的同时,具备一定抗肿瘤效应,因此临床上值得推荐给部分晚期、高龄、复发患者。尽管两组患者在年龄、分期及骨转移数目等方面达到组间平衡,但因发病率低,本研究纳入样本有限,未采取双盲研究,期待今后设计多中心、大样本临床试验做进一步研究。

作者:钟林 王冬 单位:重庆市肿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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