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保护的萌芽到逐渐成熟形成体系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古建筑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但是人们对古建筑存在的价值有一定的认识误区,有的认为只要是古建筑就应该保留、保护;有的认为只要是古建筑都能发挥它的作用,能够开发、利用;还有的认为只要是古建筑都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古建筑是否具有保护和利用的价值,那就判断古建筑是否能够称之为文物。
一、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
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即古建筑的文物价值是指在历史遗留下来的古建筑中凝结了一般人类劳动,它不仅体现了人类的智慧,也蕴含着历史社会的进步,它具有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双重特性。史上遗存下来的建筑是历史的见证,时代的产物。因此,古建筑所具有的历史价值是文物古建筑的首要价值。历史遗留的古建筑本身所反映的是其产生年代的科技水平,从其侧面又可以反映其产生时代的经济状况、文化状况、政治状况以及军事状况等。总的来看文物古建筑是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三方面的价值。古建筑的这三个方面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渗透。
(一)文物古建筑的历史价值
古建筑是与现代建筑相对而言的,泛指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建筑物,但按照传统习惯,如果民国初的建筑在用材、形式、艺术和结构上如果与古建筑类同,也会被称为古建筑。古建筑的历史价值主要从社会、政治、文物考古、史料记载等方面进行见证。在历史信息系统中文物古建筑占有重要地位。《威尼斯宪章》第一节明确指出,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能够反映当时的各种信息,也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的见证,是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产物。如保定淮军公所就是很明显的历史见证,它是李鸿章为纪念阵亡的淮军将士而建的昭忠祠,后来改为李公祠堂。再如古城保定具有2300多年的历史,自古就属于京畿重地,元朝时期设为郡,明朝时期建为府,清朝设为直隶总督署。古建筑颇多,有大慈阁、古莲花池、钟楼、老城根、清西陵、清东陵等等,都是了解古城保定的实物依据,更是了解其历史变化的重要根据,各种变化也反应当下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演变,是记录历史的无声语言。文物古建筑成为判断历史实证、补充记载历史缺失不可或缺的铁证。因此,文物古建筑反应的是一部活生生历史,通过人们在游览过程中对古建筑的审美体验,感受历史长河的流逝与人世兴衰。文物古建筑的历史性在于能够反应历史的本来面貌。研究某一时代的科技发展与社会生产生活除了翻阅遗留的资料文献外,离不开对那一时代遗留下来的痕迹的研究。古建筑是记录历史的铁证,如果一旦毁坏或拆除,就不可能再得到。即使通过查阅资料或文献重建,得到的也只是个复制品,一个仿古建筑,其历史价值将大大降低。文物古建筑是历史时刻建筑技术与艺术的结晶,能够较全反应不同时代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活动和文化特点。其历史代表性强,时间跨度大,类型丰富多样,因此,被我国作为特殊的不动产,具有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双重价值。
(二)文物古建筑的艺术价值
古建筑是一种综合性艺术,它融合了材料、建筑技术、美术、雕塑等为一体的造型艺术,使人们在有限的空间里有美的享受。文物古建筑的艺术价值主要通过空间造型、装饰美;名胜古迹景观艺术;塑像、壁画等造型艺术和不同时代的题材、独特工艺等体现出来的。这些美的景象能够满足游客的审美需求。文物古建筑借所用材料,塑造形象,畅情达意;利用有限的空间表达无限的造型美,立体空间结构表达人们的审美需求;如果仔细赏析古建筑,会发现建筑构件和单元凑成美妙的音符,有明显的节奏感。古建筑被视为无声的音乐、无言的诗词、立体的画卷。文物古建筑能反映不同时代的文化特色和不同民族的文化特质,从建筑造型、装饰和环境设计直接讲述给人们不同时代的人类文明;不同民族的思想观念、情感伦理和审美情趣。从审美价值或欣赏价值来看都能给人美的享受,给人艺术启迪,陶冶人的情操。对于现代建筑,可以应用和借鉴其精华以表现创新手法技巧。文物古建筑所体现的艺术价值,古代普通人们建造建筑为了满足起居之用;而皇宫的建造是不仅为了满足统治者的方便起居之用,并要求权利和生活相一致,从用材、布局装饰等艺术方面体现威严。艺术表达成了建筑的重要的环节。美术品与工艺品种类繁多,用于建筑的大多是书画或雕塑之类,其艺术价值丰富,既具有观赏性,又可以表达某种特殊性。古代匠师在建筑装饰中善于利用色彩搭配,因为古建筑多用木质材料,为了防腐,匠师采用刷涂漆和桐油的办法,已达到美观耐用。后又用彩绘于建筑中表达了人们对美的需求。人们对古建筑的参观旅游过程中,最先感知的就是文物的艺术美的视觉受宴,也最先意识到古建筑的艺术价值。
(三)文物古建筑的科学价值
从文物古建筑的不同角度反映出了不同时代的科技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文物古建筑的科学价值主要指技术史和科学史的价值。任何科学技术的展现都反映当时社会的发展状况,都会受到当时生产力的制约。各类古建筑都蕴含着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科技信息,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没有哪个时代能够创造出超当时科技的产物。因此,从古建筑的科学技术水平可以反映出新发明的还是稳定发展阶段的科技水平,也能反映是否是科技衰退时期的水平。都需要通过对古建筑的细致研究才能知道。不同的文物古建筑可能产生的年代不同,不同类型的文物古建筑又是不同时代的象征,从古建筑的科技水平能够很清楚的描绘出当时时代城市建筑发展的轨迹,也证明了不同时期的科技发展水平。如直王家大院无论从布局、材料和结构等方面均体现出了它的科学价值。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是人类科技的发展与智慧的结晶。不同类型的古建筑,其结构、风格和设计手法,均体现了科技发展水平。如古典园林的构建,体现出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它利用环境科学、建筑科学等技术营造出有机的整体。筑园技术是人类科技进步的缩影,也是时代文明发展的标志。对于文物古建筑的判断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即具有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价值来判断,但是真正的判断一座古建筑是否是文物古建筑,是否值得保护和利用,却是有一定的复杂性。而且由于人们价值观的不同,判断是否文物古建筑更是很大的难度。这就需要社会有一个公认的价值尺度去判断。文物古建筑的判断也受当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也就是当下时期的衡量尺度受科技的发展,反之判断尺度也能证明当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对文物古建筑的评价尺度和认识深浅受到许多方面的制约,只能用一般方法来进行。一旦有新的科技出现,对文物古建筑的确定就容易些,对文物古建筑的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二、文物古建筑的外在价值
如果说文物古建筑的自身内在的价值或其绝对价值在于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那么被人们忽视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则属于文物古建筑的外在价值或相对价值。
(一)文物古建筑的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是人自身通过实践活动来满足社会或其他人在精神和物质方面所做的贡献。文物古建筑的社会价值就是就是文物古建筑本身对社会的影响,即对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两种影响。从物质层面上讲文物古建筑具有科研价值,即我们能够通过对古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了解当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科技水平,文物古建筑还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旅游上,旅游不仅可以发展地方经济,还可以提升地方形象;从精神层面讲文物古建筑不仅影响我们的精神世界,也影响我们的社会行为,它已经成为社会群体心理的组成要素。因此,社会群体一旦对文物古建筑形成成熟完备的价值观,这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或社会的建筑遗产的发展,从而提高人们对国家的归属感或对各民族的认同感。由于文物古建筑的社会价值没有精确的量化标准,而且社会群体的阅历、文化程度都不尽相同,由文物古建筑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价值和情感价值的内容也会不尽相同。文物古建筑的这种社会或情感的价值已逐渐成为古建筑遗产保护的新观念之一。古建筑遗产也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提供丰富的源泉。比如圆明园,首先会让人们联想到八国联军进北京,对圆明园造成的破坏,从而激发人们的民族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
(二)文物古建筑的经济价值
古建筑就我们城市发展来说,往往对它的价值认识存在着一种偏差,一般的注重其内在的价值即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价值,总会忽略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有学者指出:“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艺术品和艺术所产生的效应,除了知识活动、发展文化和赢得他人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的传播外,同时还是一种经济来源,这一点是得到普遍承认的。”[1]文物古建筑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使用价值和旅游开发等方面,它的开发和利用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文物古建筑社会价值的形成可以提高地方知名度,和可以给相邻地段带来增值。旅游业的开发带动其他产业链的发展,比如商业、服务业等。旅游业多以门票的形式直接实现其经济价值,由此带动起来其它效益则是一种间接的收益。直接实现的经济效益则是有限的,是可以估算的。间接地收益是无限的,不可估量的。如洛阳古代建筑带来的经济价值非常可观,每年大约有4000万人次国内外旅游者去洛阳参观游览,具统计仅仅2013年,洛阳市全年共接待旅游人数860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85.02亿元。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如此客观的经济收入数字,既是文化的消费者,又是文化的传播者,这是洛阳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条件。[2]这旅游所带来的间接收入是无法估量。
三、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关系
(一)古建筑的内在价值远远超过了外在价值
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大多属于国家级重点保护对象,或者是因为这类古建筑应用到的科学技术无法复制,或者是因其文化内涵丰富,艺术价值巨大,无法比拟。如果在继续使用或开发,会严重破坏到文物古建筑的保存和遗留,并且会加速其老化或损毁。这一类建筑只能对其保护而不能充分利用,或者只能变换其原有的职能,而降低了其实用价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间不成比例关系。
(二)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都很高
这类古建筑一方面其内在价值为外在价值带来可观的收入,通过外在价值体现出其内在的价值,一方面通过其使用价值来实现经济效益。因此,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并不是一对矛盾体,也可以是相辅相成的。对于这类古建筑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再加以开发和利用,使其外在价值的实现得到最大化。
(三)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相对小于其外在价值的实现
这类古建筑在大中小城市也不乏少见。这类古建筑本身所蕴含的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或科技价值相对较小,内涵也不深远,品味也不高。甚至不被看做历史文物保护对象,但人们却看到了它的使用价值。如古城保定的东大街和西大街的建筑风格从元代一直延续到现代,其建筑风格均有不同年代的体现,它能够反映出保定发展的历史,也能看出各年代建筑文化的缩影,而到现代被改成了商业街。它的外在价值远远超过了其内在价值。多年来人们一般的把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独立对待,这是对古建筑传统的理念的错误观。经济的发展对建筑的发展有推动作用,建筑也是为人们服务的。建筑的发展对人们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建筑是一种文化精神,也是一种经济来源,其本身存在着双重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作者:李奇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