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课引入中国传统文化的意义及可能性
基础课的规定性体现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上。根据基础课教材绪论第四节言,学习此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长之路;有助于他们掌握丰富的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有助于他们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3]。基础课教学是以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目的,通过知识传授教会大学生如何完成人生中的各种角色,如何在生活的担当中修养自己的德行。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重视此世的伦理的生活[4],讲求从格物致知到正心修身再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外贯通[5];基础课中的爱国、法治、公共生活等内容,落脚点也是大学生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知识积累,两者并无二致。就是佛道文化,除了出世一面,也有入世一面,并非在人类社会之外或者人之外探讨问题。所以中国传统文化在精神品质上,在世间智慧上,在修养德行上与基础课有种种契合之处。他们都关心人的精神和德性,关心人的完成和幸福,这是两者能够结合的根本原因。基础课里的人不是形而上的人或者生物意义上的人,而是生活在一定政治共同体中的、在具体伦理关系中的具体的人。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通过学校教育和日常生活已逐步形成其看待问题的前见,这些影响主要来自家庭环境、学校教育、习惯风俗、媒体网络等等。这其中就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只不过只有一部分以显性的方式存在,更多则是隐性的,比如家庭观念、教师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各种传播媒介所载负的传统观念等,所谓“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6],只不过日用而不知。尽管他没有读过四书五经或者佛经,但是对传统文化并不陌生甚至有一种隐约的亲近感。因此,教师应该充分挖掘这种传统文化的精神资源,让其作为大学生进一步成长的起点和基础,将此隐形的存在转为一种显性的学习,让大学生有意识地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能量。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和精神亦有许多相合之处。从课程的题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看,基础课是通过学习道德和法律知识来完成对大学生的成长培养。而将法律道德放在一起,必须关注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重伦理道德,重俗世生活,即便是关于道这样的命题,也非形而上学讨论,都有一个现世生活的根基。比如《论语》言“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又比如《道德经》,道篇有德篇相配,通向道有一个德的进阶而非依靠思辨;甚至在马王堆出土的《道德经》德篇在前,道篇在后,实为《德道篇》[7]。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大量关于道德,关于政治,关于生活的智慧,并且更为圆融,而不是单纯从一个学科的角度或者仅仅展示社会生活的一个面。比如关于法律的论述,其往往会放在政治、道德的整个有机系统中去考量其得失,而这中间又会把具体的人的命运放进去,这样比单独从一个学科角度对法律的认知更为准确,也更有启发[8]。实际上,基础课与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不同基因物种的“嫁接”,也不是新发现的物种,基础课教材中本来就有大量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比如基础课教材中,第二章第一节“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第四章第二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此外零散的引经据典和隐在背后的中国传统文化视角和内容更是不胜枚举。之所以仍然要提“传统文化进两课”,就是要重新审视传统文化的位置,重新发现其内在的价值。当然这种“进入”必需是一种有机的融合,而不仅仅是一种点缀,一种言辞上的修饰或者材料数量上的增加。中国传统文化的“粉墨登场”并不是增加一种真理的不同表述方式,也不是从祖宗那里获得一种可以炫耀的资本,而是要真正依据其本来的样子,内在的价值,给人以真正的滋养。
二、基础课引入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实践与反思
在基础课中引入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课堂教学,一种是社会实践。引入的资源中,从广义文化的角度而言,包括物质、制度和精神,其中精神处于文化的内核;物质层面包括各种物质性遗存,比如古代建筑、文物、艺术甚至饮食服饰等。制度和精神主要保存在经典文本中。在社会实践中,笔者认为应侧重于物质层面的传统文化资源的引入,比如参观博物馆、进行家乡古迹保护状况的调查等;教学课堂中则侧重于对经典文本的引入和讲解。当然两者可以互相配合,互为补充。下面将主要针对课堂教学引入经典文本进行探讨,这也是笔者教学中引入中国传统文化的重点,篇幅所限,本研究将集中在讨论引入经典文本的方式上。在课堂教学中,引入经典文本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根据教材的章节顺序和知识点做材料性的引证。增加材料性引证,短则一个古文字,长则一篇文章、一本书。比如在讲解道德时,便可以从分析“德”字从古至今的演变来讲解其本义,并由此进一步解释道德的意义。学生可以借助了解甲骨文、金文、篆书、楷书的“德”字,明白古人造此字的原意,也可以了解其演变过程,透过字,可以理解通向道的一个形而下的道路,从而理解道德并非说教而是非常切己的[9]。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教材中的内容已有一定体系,学生对教材中的概念及表达方式非常熟悉,引证的经典文本可以使学生在原有认知结构上,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理解的深度。引入经典文本时要注意的是教师本人对经典文本的理解要正确,避免牵强附会、支离破碎,如果引用者自身对经典文本没有充分理解,只是为证明观点在表面上做修饰性的引用则破坏经典的完整性,导致其效用大大降低。其实基础课教材很多章节本来就有经典引用,如果对这些引用的经典言辞的解读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解释上,则会大大降低经典文本的品质,使之平庸化。当然,教者不可能对所有教材选定的经典都有体会,不妨选择更切合自己,自己更有体会的经典文本作为引证。教师至少应该向学生表明经典文本的开放性和经典性,避免学生理解平面化。第二,按照教材章节的中心词设计引证经典文本材料。比如根据章节中心词“学习”“爱国”“理想”“信念”等设计辅助性补充阅读材料,类似教材中的推荐阅读文献,目前教材的阅读文献中没有一篇中国古典文本。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更符合经典本身的脉络,能够更好地保存其完整性,使学生能够看到古典文本的全貌,了解经典文本自身内在的统一性,了解其作者对世界和人生的内在和谐统一的看法,并根据各自的天性、阅历去理解体会经典文本中所体现的传统文化的精髓,或者说触动自己的那一点。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对经典做充分的解读。解决的方法是:可以讲解一部分,其余的部分作为课后阅读材料,给学生思考的时间。二是经典文本不像教材,有一个根据大多数学生理解程度、学习水平设计的知识体系,大多数同学可以通过学习理解掌握,而经典文本有其层次性,不同的人从中所得差异很大,但这也正是经典力量所在。针对此,可以让学生了解,重要的不是一次性读懂所有文本,而是由点到面,由易到难,积少成多,慢慢涵养,使文本阅读的程度与自己成长的程度相统一,互相促进。第三,挑选经典文本进行深度解读,并在解读中侧重基础课所关注的角度和价值。首先,经典文本的解读是作为基础课的一个补充,有别于专门的经典阅读课,只不过是跳出章节限制,在基础课中拿出一部分课时,来进行补充阅读。其次,解读经典文本可以有很多个角度,而我们选取的是一种与基础课一致的关注点和价值追求。此角度不是做单纯文学性的描述,不是做历史性的考证,不是文献性的梳理,不是哲学上的纯粹形而上学思辨,不是法律或者经济或者社会学的单一学科角度,当然可以包括这些进路,最后是达到一种对人生和人性的理解,达到对德性和精神的关注。这是一种通过深度解读经典文本而达到对心性的理解和磨砺,而并非是一种心灵安慰。认识自己与安慰自己,虽然都指向自我,但并不是同一种品质的生活。基础课也正是希求通过理性的传授使学生作为当下一个具体的中国人,能够理解和承担自己人生的角色,并能够从中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达到自我的幸福。所以这种引入方式在形式的灵活性下,是更高的统一性。而且这样也更能够保持经典的完整性和开放性,原汁原味,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领会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当然由于学生的个体学识程度差异尤其是心性差异,对经典文本的理解程度各有不同,尤其是学生古文水平普遍不高,整篇解读文本很容易使学生产生畏惧心理或者疲倦感。针对这个问题,教师可以采取适当增加白话解读讲述,在关键地方直接引用古文进行解读,然后随着学生水平提高,可以逐渐增加直接引用古文的数量。从笔者的教学经历来看,此种解读古典文本的方法效果比较好。事实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读经典,影响教学效果的关键是解读者的理解和体会程度。再好的经典,在没有读懂之前只能是一个贴着封印的宝藏,只是一个文本性的存在。所谓读懂,当然需要字句的理解,但绝不能停步于此。相比于西方哲学的逻辑思辨,中国传统文化更讲求切己的体悟和领会,所谓为己之学。经典中留存的是先哲们伟大心灵的身体力行,其中显示了对人生和人性的理解。而理解这些经典,古文繁体字的障碍尚属于最小的困难。相当的知识积累也还只是一个开始,而非读懂经典文本的充分条件。最终需要的是德行的修养,德行修养到什么程度,便能对伟大心灵接通到什么程度。这对于教师而言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一旦迈入中国传统文化真正的长河,并一步步靠近源头,便找寻到活水,使自身受到极大的滋养。只有自己能够感到滋养和成长,才能带给学生以相应的滋养,中国传统文化也因此而得到传承光大,不是通过学科设置、项目推动、口号宣传,而是通过实实在在使人们从中获得滋养,这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生机所在。
三、结语
基础课引入中国传统文化,既是给基础课注入营养,化解其教学上的困境,同时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担当。基础课引入中国传统文化的具体方式可以多样,课上课下,教学与社会实践,引经据典或者文本解读,逐句解读或者重点讲解等等,但是关键仍在于解读者和听者都能从中获得真正的滋养,这不是任何外在动力可以代替的,需要对自己不断的认识和对经典的悉心理解,而这一切开始于对自己和对经典的态度。
作者:崔勇 单位:齐鲁师范学院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