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
2013年,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我校提出了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要求各学科在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方面,按照宽口径、厚基础、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领域和专业面,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原则,凡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必须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仅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可按照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也可以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分为学术性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对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科研能力和学术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与方法创新;对应用型研究生要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方法与技术创新。每个一级学科下设3-5门核心专业学位课,进行重点建设。新修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23个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和11个二级学科培养方案,覆盖了全校9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四个专业学位类别和17个工程领域。各学科(领域)培养目标定位明确,课程设置科学合理,体现了学科特色、前沿性、综合性。充分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组织编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为了更好地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授课质量,使每门课程在培养专门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我们组织全校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重新编写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目标;课程教学的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考核方式;学时分配;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等。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大纲,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审定。审定原则包括:学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能否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的要求;课程内容是否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能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每门课程的学时数和学时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围绕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能否做到分量适当、深广适宜、表述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特点。通过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与审定工作,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料齐全、规范,课程教学质量得到很大提高。
三、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进行了具体分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教学、成绩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的确立。学院设有专职的研究生秘书来负责教学计划和各项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主管院长负责,重要的问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重大问题报研究生院及主管校长批准。学校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了《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等相关管理文件,对任课教师的聘任与职责、课程开设要求、教学管理、监督机制、课程考核方式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用以规范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质量。1.任课教师的聘任与职责。我校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要求各学院从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中聘任,因特殊情况需要聘任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承担课程任务的需所在学科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院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安排课程教学任务。任课教师的职责:①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开课前准备好教学日历、教案、教材、参考书等教学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注重教书育人。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培养研究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③任课教师应认真听取研究生所在院、系及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④任课教师应积极编写适用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材、专著和电子课件。2.课程教学管理。①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和考核。②任课教师不得随意中途停课,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经所在院主管领导批准、研究院培养办公室同意并备案。但一门课程累计停课次数不得超过3次,累计停课时间不得超过2周。耽误的课时,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上,总上课时数不得因停课减少。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变更上课的时间与地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必须在开课前至少三天(提前不超过两周)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对未经批准擅自调课、停课、他人代课等情况,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在网上通报批评。③为了保证授课质量,每位任课教师在一个学期内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包括博士生课程和硕士生课程)不超过三门,博士生和硕士生合班上课的按一门课程计算工作量。3.监督机制。为了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和意见反馈。①实行经常性的研究生课程督导制度。由研究生院聘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研究生教育质评组,深入到研究生课堂,全面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并进行评价。②实行定期的课程教学情况检查制度。包括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的全面教学检查、学期中的开课情况抽查,定期召开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质量反馈座谈会,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③定期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和网上评教。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和网上评教,对任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生院将质评组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研究生的网上评教结果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研究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的任课教师。从而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夯实研究生专业基础。
四、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1.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位课程建设。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建设,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与水平,学校制定了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从2008年起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培养模式研究。五年来,共有105门学位课得到研究生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的资助。通过这些重点课程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课程建设氛围,带动了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在打造高水平教学队伍、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建设成效。2.加大投入,支持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综合实验课程建设。为了积极发展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我校制定了《工程硕士实验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验课程建设工作。2013年首批批准立项,资助十门综合实验课程建设、十个工程领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计划经过几年的建设,在全校所有工程硕士领域建立起综合实验平台,与校外实践基地相配合,解决好全日制工程硕士校内外实习、实践问题。3.注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并重的模式转变,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我校每年立项支持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设立校级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生创新教育研究项目,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以提高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五、加强考核,优胜劣汰
我校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有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一般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选修课可采用研究报告、大作业等方式进行考核。试卷及研究报告必须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并按规定办理试卷印刷手续。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认真负责地评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提交成绩,并将成绩报告单连同试卷一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公共课成绩报告单及试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按30人的标准考场组织考试,指定两名监考教师;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或安排在期末两周内进行。学校制定了《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规则》及《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按《考试规则》进行处理。我校在研究生学籍管理中明确规定,研究生培养实行淘汰机制,硕士研究生在课程阶段,不及格课程总门次(含重考)达到或超过3门次者,将被取消学籍。经过几年的研究生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有了较大改观,教学管理日益规范,教学方法形式多样,保证和提高了大规模扩招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作者:赵桂荣 王理 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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