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原则
1.1教师与儿童相互作用的原则。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儿童的关系,是一对十分重要的关系。音乐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一般应先设计出内容必须要对全体儿童进行指导的内容,如新知识、新技能、新的活动方式中的重点、难点等。当然,在实施教育活动设计方案时,教师还应灵活地随时根据儿童的需要调整自己的参与指导活动。当儿童表现出可以独立进行活动时,教师应减少参与和指导;当在儿童表现出需要帮助时,教师则应增加参导和指导。1.2活动内容与活动方式相适应的原则。活动内容与活动方式在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二者相互适应。尽管内容可以由多种形式体现,多种形式也可表达同一内容,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最优配置方案,尽量增加协调性,设计方案仍然老师是核心,需要教师用心考虑的。教师则可以采用模仿锣鼓演奏的韵律活动和节奏朗诵,来帮助5-6岁的儿童了解中国的锣鼓在音乐表现中的特殊作用。再如,在欣赏圣桑的《狮王进行曲》时,由于乐曲表现的是拟人化的形象,乐曲中又用了具体形象创作,如临其境的号角声,动物的吼叫声等,这些生活化的形象创造易于激起儿童对情节的想象、联想,与生活实际相结合。因此,教师便可设计角色表演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帮助5-6岁的儿童感知音乐的形象、内容和结构。总之,教师合理处理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二者关系,是优化教育活动过程的又一必要条件。1.3面向全体儿童,重视个别差异的原则。在学前儿童的集体音乐教育活动中,教育的对象既是具有阶段共性的儿童群体,又是各具特性的儿童的个体。因此,在设计音乐教育活动时,教师应坚持正确的儿童发展特性和儿童教育观,使所设计的活动既能满足全体儿童的一般发展需要,又能满足个别儿童特殊发展需要。面向全体儿童,意味着教师要从参加活动的全体儿童的角度出发,考察分析他们的兴趣、爱好、学习习惯和现有发展水平,并以此为依据来把握活动设计的尺度。要为有余力的儿童提供发挥余力的机会,也要为力所不及的儿童提供补偿的机会。此外,教师还应因材施教,教师充分注意儿童不同性格特点,在设计活动中有针对不同儿童表现出的不同问题给予不同的指导。对于过于自信的儿童看到新的努力方向;让过于缺乏自信树立自信心,可以通过儿童看到自己的成功;让总是喜欢争强好胜的儿童学会谦让、等待,理解公平的原则;让过于软弱、总是退缩的儿童学会把握和争取机会等。
2、教育活动应该注意问题
儿童音乐教育设计除坚持以上原则外,设计的教育活动还要能够更好地遵循音乐教育的特殊规律,教师在设计活动时,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2.1多种感知渠道感知音乐。教师设计活动中应注意向儿童提供各种感知通道的机会,不仅仅听觉,还要让身体动作帮助儿童感受和理解音乐,身体动作是一种重要媒介。其它通道的运用,也往往可以向儿童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参与音乐活动的机会和方式。因此,儿童在感知音乐时,开放的感知通道越多,儿童对音乐理解越深,提高感知能力。2.2教师应注意向儿童提供具有完整审美意义的艺术形象。(1)教师在向儿童提供音乐材料时,应注意其表现形象的艺术质量。内容粗糙、格调低下、音响混浊的某些流行音乐,或者教师没有认真准备的随意的示范表演等,都不宜向儿童提供;(2)教师在向儿童提供音乐材料时,应注意其表现形象的完整艺术含义,即使是需要分解或分析音乐作品,也应以不失其艺术表现意义为前提,切忌将支离破碎的音响或毫无艺术表现意义的孤立符号提供给儿童。具体地说,提供给学前儿童的音乐材料,至少也应是一个句子,一个完整的音型或节奏型。在表现这个句子、音型或节奏型时,应把它当做一个有生命、有情感的形象来表现,而不应仅把它当做一堆声音的材料或声音概念的要素来娱乐。通过主体主动性,教育的制定目标才可能得以最好的实现。
3、结语
学前儿童可塑性很强,教学设计原则是要通过多元化智能设计,从而提高儿童的音乐素养,同时提高儿童认知能力和身体表达能力。因此,我们在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要遵守设计原则并且注意设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作者:丁燕 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