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金融对保险客户服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公司的服务将改变传统服务模式,充分做到“以客户为中心”,直接参与、双向互动,通过网络进行实时咨询,客服人员在线解答。保险公司通过完善平台功能,增强客户体验,可以更有效的进行资料获取和个体情况分析。同时,保险服务的内容也将发生改变,可以包括保障计划、给付到期提示、保全、理赔等。
二、互联网金融对保险风险评估技术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公司对出险规律、产品定价、保费厘定、寿险的寿命分布规律、产险的出险事故损失额度分布规律等有了更准确的评估和计算。同时,风险评估也将体现个性化差异,对于投保的个体,互联网保险将依据个体差异制定差别化的保单,风险评估和控制精细化到每个投保人,而不是一概而论的风险评定。
三、互联网金融对保险信用构筑的影响
首先,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机构的信用度将出现分化,一些保险公司保持较高透明度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保险公司的透明度较弱。其次,在这种新的金融模式下,客户的信用资料将更易于采集。六、互联网金融对保险监管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将在保险监管中得到广泛应用。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进行舆情监控,促进声誉风险管理;也可以进行风险暴露分析与监测,增强预防风险的能力;也可以对客户信息进行更为全面地分析,最大限度降低逆向选择。
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保险监管的模式也应该发生转变。首先,保险监管文化与理念的变革,要做到实时监管,信息监管,互动监管;其次,保险监管内部组织架构需要改革,例如搭建互联网保险监管架构、明确互联网保险监管模式、引进IT技术人才,制定互联网监管规则等;第三,保险监管原则和方式需要改变,可以采取统一监管规则、属地化管理和互动委托监管;第四,监管合作与协调越发重要,需要更多的与银行、证券监管合作需要与国外监管进行合作协调;第五,可以采取全流程监管,即“关键字”审核,事中、事后评价和实时投诉等。
四、小结
互联网对保险业经营模式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信用数据化和数据资产化要引起行业足够重视。监管机构在做好保险监管的同时,要重点研究关于互联网保险监管的思路。
作者:熊亚辉 黄卫华 聂铭泉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