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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联合培养艺术设计论文

近年来,两岸艺术设计教育与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学者们研究热点之一。周慧赢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分析牡丹江市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性[1];郑桂玉提出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培养艺术设计人才[2];刘向晖通过实例比较,分析双方艺术设计专业课程体系,以推动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与台湾高校的合作[3];刘珊珊针对艺术设计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包豪斯成功教学理念的探索,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艺术设计专业“从做中学”的教育方法[4];还有学者针对两岸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内容区别等方面做了详细研究。这些研究丰富了两岸教学合作方面的理论基础,但由于闽台两地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方面存在差距,在闽台高校合作交流逐渐增多的趋势下,如何寻求更好的合作教学模式,为闽台高校合作培养艺术设计人才提供一种理论和实践指导,是闽台高校当前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与差异

1.两岸高校联合培养模式

闽台两地间的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起步晚,发展较为滞后,但历经多年的探索,仍取得较大成就。从艺术设计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来看,高职阶段主要是“校校”“校校企”合作模式,属于“订单式”人才培养;本科阶段培养多采取“拼盘式”的课程教学,同时还存在“分段对接”和“交换生”等合作项目,以分段对接培养为主,属于不成熟的嫁接式;近年来,双方分类建立相关培训中心联合培训师资等形式,用于交流先进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模式、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等,提高两岸老师素质[5]。

2.两岸培养模式差异分析

两岸间教育管理模式的不同及现行相关政策的限制,使得闽台高校艺术设计的培养目标、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实践环节存在较大不同[6],综合来看,其差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培养目标差异

闽台高校在本科阶段培养目标都是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但在具体培养方面存在差异。台湾高校的培养目标深受日本设计思想的影响,是根据“总体、类群、院校、学系”的不同会存在不同的具体目标,差异化学生能力,还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灵活地制定培养计划;福建高校培养目标相对固化,不同高校间大同小异,很少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制定具体细化的培养目标。

(2)课程设置差异

闽台高校在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存在部分名称相同或相似,但福建的很多院校课程设置未能形成特色,课程整体设置缺乏系统性,教授内容也千篇一律,教学模式固定;台湾地区的艺术设计专业与课程设置系统性较强,并对专业课程进行统一规划与设计,不同层次的院校艺术教育具有明显梯度,各个学校都有各自的特色,从课程设置到实施由完成教育目标、适应产业需求、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选择四方面组成。

(3)教学内容差异

闽台艺术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有偏差。大陆传统的课程体系是“填鸭式”教学模式,课程之间彼此孤立,缺少彼此有机联系;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脱节,知识的传授与技能的训练不同步,实践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重理论、轻实践问题突出。而台湾艺术院校注重启发式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

(4)教学方式差异

在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方式方面,台湾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基础训练课和专业实践课,通过学分和模块化教学,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多元化开放性的教学方式使得课程各具特色;而福建高校艺术设计教育属于照本宣科型,教学思想和方法比较传统,学生选择余地不大,学生的问题意识、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较弱。

(5)实践环节差异

实践教学环节是台湾设计教育的重要特色,其实践设计教学根据社会需要趋向产业化、资讯化、国际化、现代化[8]。而大陆院校的艺术设计专业虽把实践课纳入教学计划中,但其形式松散,深度不足,缺乏有效地组织和督导,实践效果不太理想。

二、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存在问题

目前,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大多还处在课程合作、学生联合培养和师生交流等有限层面,尚未“无缝衔接”。究其原因,闽台两地间政策法律层次的障碍是为关键因素。

1.闽台合作缺少法律保障

在闽台合作培养艺术设计人才的过程中,面临着台湾方面所持有消极态度。目前,台湾只承认少数在闽高校的学历,对陆生赴台高校就读仍有不公正的待遇,“学分互认、学历互采”的双向认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台部分政党在两岸交流中过分要求其所称的对等与尊严,肆意阻挠两岸间各项合作,特别是高校间的办学合作,阻挠相关法律法规的通过,最终导致合作办学协议在台湾高校均面临政策法律层面缺失的问题。两岸高校的合作协议多是以交流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自主行为,办学主体也以高职院校和私立大学居多,研究型大学、综合类院校间多以师生互访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合作。法律保障的不足也造成闽台高校间联合培养的局限性,给本已具有差异带来新的难题,诸如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双向认同、闽生在台的公平待遇、台湾高校所提供的教育保障等都是未来所要面对和解决的。

目前福建省与台湾合作办学的依据主要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闽台合作办学的几点意见》;而台湾则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台湾地区并未履行对大陆地区平等开放教育服务的承诺;福建省的相关政策也只限于对陆生的培养。因此,闽台高校间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只能停留于初步的、最简单层次的合作,无法深入发展。

2.人才培养无法很好融合

闽台高校高等教育发展背景、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的差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方式等环节会出现无法完全融合的问题。艺术设计类人才培养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专业基础考察、教学环节以实践为主、课程设置具有系统性、动手能力要求较高、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等方面。而目前的合作模式导致双方只能以“拼盘式”的课程教学、“分段对接”和“交换生”等为主,无法满足艺术设计人才的特殊需求;联合培训师资等形式由于时间、规模、地域条件所限,虽对老师素养普遍提高有较大帮助,但无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且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闽台艺术设计人才合作培养解决方案

近年来,两岸关系向和平方向发展的重大积极变化,激发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的巨大内在需求和潜力,闽台高校合作培育途径来培养福建文化产业人才是提升福建文化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途径[9],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突破种种障碍,使闽台高校间艺术设计合作办学实现合作办学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教育合作立法进程

从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实践看,政策的缺失、政策出台缓慢、双方人才流动手续繁杂和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仍是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10]。当前应充分利用两岸关系积极向好发展的优势,通过协商沟通,进一步加快教育合作立法进程,把两岸合作办学通过法律固定下来,并通过充分调研和协商,使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符合科学规律;并尽量避免出现立法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以保证闽台间合作培养高素质艺术设计人才工作的健康发展。

2.加快消除闽台学历壁垒

目前,大陆已经形成一套较完整的台生赴陆求学的政策体系,福建省也出台了地方性的鼓励政策。但台湾当局在招收大陆学生、承认大陆高校学历方面还存在不少障碍。台湾方面人为设置的学历壁垒主要是不承认大陆大部分学校的学分、学历、学位,这种歧视性的政策极大地限制了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这些具体问题亟待两岸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磋商解决。为了合作培养的深入发展,福建省需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制定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条例或更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合作双方权益和高校合作办学质量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具体操作;国家教育部门也应与台湾地区的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则应尽快制定出鼓励两岸学历互认和发展高校合作办学的政策或措施。

3.吸收引进先进教育理论

对于参加闽台合作培养的高校及院系,应鼓励其参照台湾高校相关专业培养模式设置,结合本地特色构建一套完备的联合培养质量评估体系。结合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使参与该项目的高校合在教学目标设置、课程安排、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内容分门别类地针对合作培养的模式进行重新设计;同时构建合作培养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对高校在合作培养的执行方面进行监管,通过对管理过程、专业和课程设置、实施过程、结果评价及学生学习成果的评鉴等方面监管,尽量提高合作办学质量,确保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4.创新闽台高校联合模式

由于地缘关系,闽台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具备巨大的地缘优势,双方合作模式及合作内容走在全国前列。福建省政府还从制度层面保障闽台合作得以顺利推进,在专门制定有关推进闽台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并提出推动两岸高校校际及教育协会间的合作的新模式。目前,闽台已协调成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适时启动了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区、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等一系列新交流模式的建设。要实现闽台两地高校人才培养高度融合发展,还需再进行教育合作模式创新。首先可利用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开展各层次学历教育,为两岸高校艺术设计学生创办二级学院或者设学分班,并自主调整设置和单列招生计划;在现有联合基础上,鼓励在闽高校艺术设计类专业充分发挥内地高校理论教学优势,利用台湾教学实践方面优势资源,按照培养需求在培养目标不变的基础上灵活安排两地学生课程,并与台湾高校合作的知名艺术设计单位建立合作激励和保障机制,打造优秀艺术人才培养平台;鼓励充分利用闽台高校充分利用双方的比较优势,包括优势专业、生源、师资、设备、社会环境等,通过构建学校间协调机制,发挥两地高校的自主性和创新性,构建适宜本领域高端人才快速成长的环境,使艺术设计学生的培养更加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通过灵活开展两地具有比较优势的课程体系,培养出服务于两岸艺术领域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优秀应用型高级人才;鼓励闽台高校从服务学生、培养人才的理念出发,全方位从学生(学历互认)、教师(双师制度)、课程(学分互认)、研究(建立长期的研究交流平台)等关键点全面推进两岸教育合作。

四、结论

针对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差异和双方联合培养人才存在问题的分析,闽台高校间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存在局限性。为了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联合培养顺利进行,两岸应就教育合作立法、学分学历壁垒消除、教学理念交流共享及加强合作模式创新方面进行总体突破,以打造闽台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合作培养的升级版。

作者:林欣 单位: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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