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观是人们对民族包括自身民族和他民族文化的观点、态度和价值取向。一个民族如果持有开放的、宽容的民族文化观,该民族的文化就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反之,该民族的民族文化将会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观及其文化选择对新疆这样一个多民族多文化交汇的地区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民族文化观
民族文化观是人们对民族包括自身民族和他民族文化的观点、态度和价值取向,集中反映了人们对一个民族文化的认识、理解与认同的程度,是以民族文化为认识的基本单位。民族文化观从广义看是这个民族世界观的一部分,从狭义看反映了某个民族的文化意识形态和文化信仰,所以文化观能为我们揭示一个民族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而文化观念能否更新,如何更新,对我们理解一个民族在适应现代化的过程中的变迁方式、变迁方向显得尤为关键。民族文化观是一个民族文化选择的基础,选择何种文化在多民族地区处理是否得当,引发的不仅是学术问题,还会引发政治不稳定和社会冲突,所以民族文化观缘何引发社会冲突,如何通过调节文化观消解社会矛盾,以及何种文化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维护新疆稳定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新疆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文化交汇的地区,我们不能强调某个民族、群体的发展,牺牲了更为广义的人性。对少数民族青少年而言,民族和身份认同功能主要通过文化来实现。但是,文化、观念上的双语者如何培养依旧是一道难题。对汉族而言,如何理解、欣赏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也需要我们积极探讨,而解答这些问题对我们理解民族文化观与少数民族文化选择是必不可少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由于文化观的差异引发的各类冲突在世界的多民族国家都在所难免,所以国外关于文化观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Tylor(1994)系统阐述了文化和文化观的定义、研究方法、研究范围,认为文化是理智的产物,文化根植于理性,文化模式对其成员的生活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对进行语言分析来说很重要,更是研究族群或个人的身份认同、道德以及认识论的媒介。Boas(1993)提出“历史特殊论”“文化相对论”论断,他还认为“衡量文化没有普遍绝对的评判标准,每一个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解决一切的民族问题应从该文化的内部去研究和理解。”1萨丕尔(1990)认为“文化不是生物学的产物,各种文化有其独特的评价标准,文化带有社会性”;萨缪尔•亨廷顿(1996)指出“世界上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冲突的背后原因不是宗教与经济的冲突,而是不同文化间的冲突。”西方国家过去主要是以种族的文化观差异是否会引起社会冲突为研究对象,目前主要研究文化观差异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策略。国内研究民族文化观对民族影响主要是以少数民族为研究对象,戴庆厦(1990、1993)分析了仡佬族和普米族的文化观念,以及制约文化观念的内、外部因素。徐杰舜(2001)撰文指出文化观念、语言认同在华南族群的互动与认同中所起的作用。马戎(2013)认为“文化是多层面的,各民族对其他民族文化应采取宽容的态度不是互相排斥(如教义,圣战)。如果民族—国家层面上的文化与观念,拥有不同文化族群难免会彼此冲突,无法和谐相处,这需要建立某种统一的文化认同。”针对维吾尔族民族文化观为主题进行研究的比较匮乏,且多论述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文化认同之间的关系,又主要集中在思想政治层面。张洋(2009)从农耕文化、草原文化两个方面进行比较仔细的描述,认为文化的交流不是单向的移植,而是一个双向交流、综合、变迁、创新的过程。王景辉(2010)结合新疆历史地理文化环境与“7•5事件”,认为以文化认同凝聚国家认同,是消解新疆多元文化背景下新疆文化安全威胁的一条有效途径。赵莉(2013)通过对留学生的研究,认为文化认同是学习语言的动机之一。文化认同度加深,促进学习动机。李景(2014)探讨新疆文化资源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两面性,并提出一些建议。刘长星(2014)研究了新疆民族关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倡共同民族文化观。众多学者认为民族文化观与民族价值观、意识形态有关,而他们共同构成了影响文化认同、社会稳定的内部因素。
三、民族文化观与民族文化选择
从文化选择的角度看,显然新疆维吾尔族选择伊斯兰文化是一种被动选择,而不是一种主动选择,可是不管是哪种文化选择,哪种文化选择方式,一旦被本民族选定就是本民族共同成员的选择,并被普遍认可,成为本民族的“标志”。斯大林将民族特征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同时他也指出“共同心理素质是其中较为稳定的特征”。从文化的角度而言,共同的心理素质又表现为共同的文化心理。共同的心理素质在具有稳定性特征的同时也具有可变性。民族共同的文化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文化的内容会发生变异和更新,旧的文化心理会随着新文化的选择而发生动摇和变化,新的文化的出现又促使新的文化心理的建立。一个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与共同文化一样,有着极其复杂的结构。从文化的社会功能和表现形式分析,任何一种文化都分为为四个层次:先进文化、不先进不落后的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民族文化中的先进文化是代表本民族前进方面的文化,是推动民族文化不断进步的文化。这一部分文化在整个民族文化中占有比例较小,她的推广和发展需要民族精英的努力,如果没有民族精英的倡导和促进,这部分文化往往不会发会其社会功能和作用。不先进也不落后的文化在传统文化中大量存在,可称为“中性文化”“多元文化”,它是每个民族体现自己民族特色的文化,包括历史、宗教、习俗、服饰、艺术和语言等。如果没有了这些特征,那么这个民族在文化上可能已被其他文化同化了。这一部分的文化充分反映民族文化的特征,即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传承性,同时具有强烈的排异性。本民族对此类文化的变化极为敏感,其他各族应对此类文化给予充分的尊重。落后的、腐朽的文化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尽管它带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可是他对社会的作用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对于此类文化应当改造、抛弃或者铲除。一个民族文化中落后的文化过多,可能助长民族的排异性和滋生民族主义。新疆是多种宗教、多元文化并存的地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把新疆作为分裂中国的突破口。境外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往往借助宗教这种传统文化模式,传播自己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来达到分裂中国的目的。诚然,在新疆,民族主义势力抬头,非法宗教活动猖獗,暴力恐怖事件频发,这一切固然是受国际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的影响产生的结果,但同时也使新疆少数民族本民族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文化共同体认同削弱的体现。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立根之本。一个民族选择何种文化,选择怎样的方式进入现代化与民族持有的民族文化观密切联系。放眼当今世界,“文化多元论”是影响最大的一股思潮,在此背景下产生多元民族文化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然。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多元文化”中的“多元”处于何种地位,费孝通认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总之,事实已经证明:一个民族如果持有开放的、宽容的民族文化观,该民族的文化就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反之,一个民族如果持有封闭的、自私的民族文化观,该民族的民族文化将会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作者: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