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中日战争之后,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改良派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运动。在这场运动中,维新派效仿日本明治维新运动,不仅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进行改革,而且要求对文化教育制度也进行改革。康有为在维新变法运动的蓝图汇报书《应诏统筹全局折》中主张:自京师立大学,各省立高等中学,各府县立中小学及专门学。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支持维新变法,并于7月4日正式下诏批准设立京师大学堂。京师大学堂的设立可以说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正式建立的开端。而北京大学的前身正是京师大学堂。如果继续向前,北京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2年,由洋务派在洋务运动中所创办的京师同文馆。京师同文馆可以算是我国创办新式学堂的开始。正因为北京大学在历史中具有开创性的新颖特点,鲁迅在北大27周年纪念中才提出北大的两大特点之——“为常新的”。然而,如此“常新的”北京大学在1912年至1917年蔡元培出任校长之前却是一个贪污腐化、缺乏学术气息的封建式官僚机构。1917年,蔡元培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通过设立评议会、教授会、行政会制度试图对北大进行改革。尽管此次改革没有从根本上祛除北大的这种官僚化顽疾,但是这次改革却是“教授治校”思想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一次伟大尝试,也是对我国高等教育去官僚化改革的一次艰难探索。
一、蔡元培出任校长之前的北大——典型的官僚机构
1898年,京师大学堂设立之初即有梁启超起草的大学堂章程规定“各省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这实际上将京师大学堂定位为既是当时全国最高学府,又是全国的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相当于古代的国子监,为一封建制的衙门机构。后来虽然有了一些改变,但是大学堂依然为清政府所牢牢控制,学校领导依然为封建官僚,学生也以取得仕途功名为主要目的。可以说京师大学堂依然是一所封建化衙门式的官僚机构。1912年,京师大学堂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更名后的北京大学进行了一些整顿和改革,虽然摈除了京师大学堂的一些封建旧习,但是依然深受其影响,是一所典型的中国式的官僚教育机构。
(一)学而优则仕的封建科举习气
“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本是孔子告诫读书人的修身学习之法,但是由于中国传统科举制度的实行,使人们普遍根深蒂固地养成了读书只为求取功名利禄的歪曲的“学而优则仕”的看法。这在当时的北京大学也是如此。更名后的北京大学经过整顿和改革,建立起了近代大学教育体制,但是教育事业依然发展缓慢,近代大学理念仍未确立。许多学生仍旧怀着读书做官的想法来到北京大学。再加上袁世凯上台后推行的尊孔复古逆流和“登基”闹剧,使得原本微弱的近代教育新理念遭受打击,封建科举旧习气依然浓厚。
(二)腐败的学风和校风
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长之时,曾总结北大被人指责学校之腐败在于“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中国著名历史学家、民俗学家顾颉刚回忆自己的母校——当时的北京大学时曾说:“学校像个衙门,没有多少学术气息。有的教师不学无术,一心只想当官;有的教师本身就是北洋政府的官僚,学问不大,架子却不小;有的教师死守本分,不允许有新思想。学生们则多是官僚和大地主子弟。一些有钱的学生,带听差、打麻将、吃花酒、捧名角,对读书毫无兴趣。”北大腐败的学风和校风由此可见一斑。
(三)集权型的官僚机构组织
京师大学堂为清政府所建,实行的是封建专制的学监制。学堂设总监督,各科设监督,监督管理学堂大小事务,并唯学校总监之命是从,俨然是一个清政府的封建官僚机构。辛亥革命后,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并作出了一些民主改革,但是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依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学校的校务权力依然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普通教员缺乏教育教学和参与学校事务管理的权力。袁世凯篡夺辛亥革命的果实后在文化教育领域实行尊孔复古逆流,企图加强对北京大学的控制。这些都使得当时的北京大学成为一个专制集权的官僚机构。
二、蔡元培“教授治校”管理思想的渊源
(一)西学东渐的影响
从1583年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来到中国传教,拉开了西学东渐的序幕到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的开展,西方文明的曙光逐渐在中国大地上传播开来。除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尤以自由、民主和科学等思想的传播最为广泛。身为翰林院编修的蔡元培没有固步自封于封建社会的旧式传统思想中,而是主动接受和传播这些新式思想,并于戊戌变法失败后的1898年9月毅然辞官回乡,开始服务于新式学校,创办新式教育。在1898年至1907年之间,曾先后担任绍兴中西学堂总理,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创办中国教育会、爱国女校和爱国学社,大力倡导新式教育。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所提出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大学理念也正是在西学东渐中所广泛传播的自由、民主等思想的体现。
(二)对德国柏林大学的借鉴
“教授治校”作为一种大学管理理念起源于12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大学。经过巴黎大学的实践,逐渐成为西方国家大学管理的传统模式。1810年德国教育家洪堡在担任普鲁士教育厅厅长时创办了德国柏林大学,并继承了“教授治校”这一历史传统,使其成为一所真正的自由追求真理的学术研究机构,并成为现代大学的楷模。1907年至1926年期间,蔡元培曾先后三次到德国从事学术研究和考察。经过在莱比锡大学和汉堡大学的留学经历和对柏林大学的考察,他对柏林大学的办学模式最为推崇。1917年在北大20周年纪念会上,蔡元培认为:“柏林大学之历史,视莱比锡大学不过五分之一之时间,而发达乃过之。盖德国二十余大学中,以教员资格、学生人数及设备完密等事序次之,柏林大学第一。本校二十年之历史,仅及柏林大学五分之一,莱比锡大学二十五分之一,苟能急起直追,何尝不可与为平行之发展。”对柏林大学的推崇促使蔡元培回国后采用“教授治校”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改革。
三、蔡元培“教授治校”的具体实施
(一)制定《大学令》,初设评议会
1917年之前,尽管蔡元培没有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但是北京大学作为当时唯一的国立大学,蔡元培作为教育部部长,其“教授治校”思想依然在北京大学有所体现。1912年,蔡元培在其亲自主持制定的《大学令》中规定:大学设评议会为最高立法及权力机构,由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互选若干人组成,并以校长为议长。大学各科设教授会,讨论审定各科的教学事宜。由于时局动荡,校长频繁更换,直到1915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胡仁源才根据《大学令》在北京大学设立了首届评议会。尽管时局艰难,教授会也没有按照预定设立,但是北京大学设立了评议会,还是将蔡元培“教授治校”的教育管理思想第一次体现了出来。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即着手建立了北京大学评议会,并将评议会定位于学校最高的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凡是学校的重大事务均要提交评议会决定。评议会由评议长和评议员组成。其中,评议长由校长担任,负责召集评议会和主持评议会的选举工作。评议员由各科学长和教授代表担任,各科学长为常任评议员,教授代表每年通过开会或者公开投票评选一次。1919年以后评议会要求每五名教授要选出一名担任评议员,由于评议会中教授的数量占大多数,所以评议会实际是一个教授会,很好地体现了“教授治校”的精神。
(二)组织教授会
1917年12月,学校评议会通过了决议成立各学门教授会。教授会负责规划本门的教学工作,如课程的设置、教科书的选择、教授之法的采用等,是各门学科的决策机构。当时的北大教员分为教授、讲师和助教三种。评议会就规定除助教之外,教授和讲师皆为教授会会员。这样就极大扩展了教授会的参与范围,让更多教员参与到各门学科的管理和决策当中,更大程度地保证了民主。同时,为避免教授会主任独裁,评议会又规定各门教授会主任由会员推举,任期仅为两年。
(三)组织行政会议
1919年9月,重返北大的蔡元培再次对北大进行整顿和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的领导机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设行政会议作为全校的最高行政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全校的行政事务和执行评议会的重大决议。为保证“教授治校”的权力,评议会规定行政会的成员必须以教授为限。评议会还规定行政会由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长及教务长、总务长组成,会议议长由校长兼任,各部分事务分别由个专门委员会分工负责,又保证了行政会议的权威性和工作的有效性。至此,通过评议会、教授会和行政会三种最主要的会议制度的建立,就基本上确立了蔡元培“教授治校”的管理体制。
四、蔡元培“教授治校”的管理思想和措施对北大官僚化的整治
(一)发扬民主,克服官僚独裁
官僚化机构组织的最大的缺点就是集权。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长之前,北大校务权力主要集中在校长和学监主任、庶务主任等少数人手中,俨然是一个官僚机构。而教授治校正是通过学校评议会的设置将学校的重大权力都集中在一个由全体教授广泛参与,对全体教授(包括讲师)负责的整个教授群体手中,而不是集中在几个人手中;通过教授会的设置将基层的权力集中在各门学科教授手中,而不是各科领导手中;通过行政会的设置将行政权力集中在以教授为主体的各个委员会手中,而不是个别行政领导手中。可以说“民主是‘教授治校’的根本内核”。官僚独裁导致集权的另一方面危害就是学校的政策和一系列措施往往会因为学校主要领导的更换而难以继续。尤其是一校之长,尽管受到一系列制约但还是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力。但是评议会要求学校的重大事务甚至学校机构的设置等都要先通过评议会评议决定,这样一方面能发挥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评议会以立法的形式将评议会的重大决议落到实处,避免了学校主要领导的更迭带来的学校发展的不稳定。
(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和谐发展
大学应该是一个培养人才、发展科研和服务社会的机构。学术权力自然应该在大学凸显。但是,北京大学自更名之初就因其弊端而使行政权力一家独大,甚至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蔡元培接任北大校长之时,即对这一弊端有深刻认识,继而提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为此,在对北大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蔡元培特别重视对学术权的提升以及提高教员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力。最高权力机构——评议会会员只允许各学科长和各科被推举的若干教授担当,可以决定学科存废、讲座种类、制定学校内部规则等;教授会可以决定学校资源的决策、学术的评判等。尤其是行政会的设置。将行政事务单独列出,置于评议会之下,由各个事务委员会分工负责。这样不仅将行政权力分化,避免行政权力一家独大,影响学术权力的发挥,又不会因强化学术权而过分削弱行政权力。同时又规定行政会成员以教授为限,使得学术与行政相得益彰。北京大学经过一系列改革,摆脱了陈旧的官僚气息,成为近代中国历史上卓有成就的一所大学。北京大学的改变是蔡元培整体教育管理思想和措施的功劳,是中国教育史上采用“教授治校”来祛除官僚化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可以说开了先河。正如梁漱溟先生对蔡元培一生事业的评价:“蔡先生一生的成就不在学问,不在事功,而只在开出一种风气,酿成一种大潮流,影响到全国,收果于后世。”
作者:邹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