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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村文化建设的构思

一、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进展成效

浙江文化源远流长,但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农村文化发展落后于城市的状况在每个时期都一直存在。农村文化的繁荣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建国以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并就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根据建设“文化大省”和“文化强省”的要求,全省上下在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中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在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等方面有了较大发展。

(一)政府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加快推进

21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和缩小城乡文化差距,每年都会召开农村文化建设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的工作部署,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着力推进农村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使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惠民化,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乡土特色文化保护利用和非遗传承工作,扎实开展文化人才培育、文化品牌建设,从而使得农村文化建设逐步走向成熟。

(二)加大投入,农村文化阵地不断夯实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从200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逐年增加。到2012年,这一数字已由原来每年2000万上升至每年1.9亿元。其中,1995年启动实施的“浙江东海明珠文化工程”至今,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1个亿。据统计,“十一五”期末,浙江省城市中每1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达0.95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覆盖,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覆盖率达到8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农村,基层服务站点达4万余个,其中乡镇覆盖率达100%,村覆盖率98.5%。目前,浙江省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优化配置、布局合理的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格局[3]。

(三)创新载体,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文化工作者们创作生产和采购配送农民喜爱、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大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格调健康的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同时深入开展“种文化”活动,大力扶持农民自办文化活动,使农民从文化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成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享受者。目前,浙江省85%以上的建制村都建有一支以上的业余文化活动队伍,有近26700支由农民担纲的文化队伍活跃在农村舞台。在此带动下,农民的参与意识也进一步提高,如衢州常山县15个乡镇(街道)每年各举办一场以本乡镇特色为主题的文化节活动,节目均由本乡镇农民自编自演,每年观众达10万多人次,占该县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充分展示了农民群众蕴藏的文化能量。近年来,浙江省组织大规模的“送文化”活动,“十一五”以来,平均每年送戏下乡1.8万场,送电影20万场,送图书203万册。组织“钱江浪花”艺术团文化直通车下基层演出1200余场,“雏鹰计划”“新年演出季”“赏心乐事”等文化活动5600余场[4]。

(四)加强引导,多元化投入格局初步形成

从2005年开始,浙江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政推动、多元投入的机制,积极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均衡发展,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如嘉兴市备受城乡居民欢迎的乡镇图书馆,是采取市、区、镇三级政府共同投入的方式建起来的。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各地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组织发动民营经济和社会各界以捐助、共建结对、冠名赞助、独立兴办等多种形式,把社会力量吸引到农村文化建设中。如海宁市丁桥镇在当地企业的支持下,先后成立了丝竹民乐队、舞蹈队、腰鼓队等。

(五)注重结合,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

近年来,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深挖美丽乡村的文化内在美。以农耕文化为核心,把“原生态”文化作为县域品牌和产业品牌,精心培育舟山大黄鱼、常山胡柚等。以民俗文化为内涵,积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的剪纸、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戏曲、花灯、龙舟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磨豆腐、酿米酒、打糍粑等民间手工制作。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存较为完整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积极开展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以创业文化为动力,鼓励农民创业创新,推动农民增收致富。以生态文化为主题,深入推进农村生态人居建设、生态环境提升和生态文化培育行动,使农村特色生态文化能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据统计,2011年,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投入126亿元,288个乡镇开展了整体整治,打造出了舟山市的“美丽海岛”、德清县的“中国和美家园”、江山市的“中国幸福乡村”等一大批美丽乡村品牌①。

二、当前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发展速度仍然相对缓慢,与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仍不匹配,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建设文化强省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农村文化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

(一)文化投入总量偏少,地区间、城乡间差异明显

尽管浙江省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无论在总量、所占比例和增幅方面与以往相比都有明显提升,对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文化发展的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强,但总体上,与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相比,与满足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的需求相比,投入基数还偏小,投入水平还比较低。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浙江省在投入方面也有差距。比如,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对县乡两级文化设施建设的补助经费从3800万增加到5800万[5],但比起江苏、广东等省份对县乡两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差距还较大。同时,虽然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增加,但对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支持仍显不足,造成地区间、城乡间文化发展不平衡。

(二)农村文化人才严重匮乏,文化队伍素质偏低

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难以适应新时期农村文化发展的需要,这一情况在浙江省25个欠发达县中显得尤为突出。首先,由于人员和编制错位,导致文化工作人员不足。一些乡镇文化站管理人员有的在编不在岗,有的身兼数职,无暇从事文化工作或不能专职从事文化工作。其次,各行政村基本无专职文化工作人员,通常由其他村干部兼任,不能满足正常的文化工作需要。从大专学历以上占农村公共文化事业从业人员比重和中级以上职称占农村公共文化事业从业人员比重来看,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农村的文化人才相当匮乏,对乡土文化人才、文化能人强手、专业文化名家等各类人才缺乏有效的激励和整合机制,特别是在重点非遗文化的传承方面,还缺乏有效的传承、继承、培育载体。

(三)农民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农村的文化,来源于农业的特色、农村的传统、农民的习俗,发端于农民,根植于农民。因此,农村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这样,文化才能更具生命力、更有影响力。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上,都普遍开始关注群众,注重提升群众主体性,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偏重模式化,针对性不强。为加快政策的落实,一些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模式化比较明显,与群众文化需求结合度不高。二是偏重硬文化,特色性不强。农村文化建设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对软文化的培育力度不足,农村文化发展千篇一律,缺乏个性。三是偏重形式化,实效性不强。文化设施建后普遍缺乏有效的管理,运行状况与出发点有不小差距,往往是建设下大功夫,对建成后投用维护却没有很好地研究。这些问题,导致了农村文化设施、文化服务与群众结合度不高,农民参与文化建设、享受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四)管理体制机制的不顺制约了农村文化的发展

农村文化机构及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文化管理机构设置的不合理,职能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直接导致农村文化管理的缺位,成为农村文化繁荣的巨大障碍。目前在浙江绝大多数地区,农村文化站、文化活动室以及2012年刚完成的浙江省“农家书屋”全覆盖工程,都是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行政村进行管理,县文化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对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只有业务指导关系,不利于农村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发挥。同时,机构改革中基层文化部门的改革并没有形成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合力,反而在客观上带来了多头管理,影响了农村文化资源的整合。

(五)农村文化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

“在经济与文化互相融合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文化已不再是经济发展的服务手段,而是新型的朝阳产业,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它是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6]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文化发展还难以与经济快速发展相同步。主要表现在:(1)农村文化没有与经济发展融合,文化“催化剂”的作用得不到发挥;(2)农村文化产业的培育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特色文化产业;(3)农民的文化素质难以适应发展需求,“富口袋、穷脑袋”现象还比较突出。这些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同时也充分说明,今后的农业农村发展必须更加注重文化的培育和发展,只有将农村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将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融入农民生产生活中,新农村建设才有文化的内涵,文化才能在广阔的农村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三、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浙江省农村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仅是文化自身的问题,也事关民生稳定、公民整体素质提高等长期性、全局性问题。为此,要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背景下,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农村文化的发展,从长期来看,是一项社会工程、群众工程,发展的主体是广大群众;从短期来看,其建设关键是要靠政府投入、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支持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农村文化发展“补课”的工程,补足“历史欠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地区文化建设,努力做到面向农村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人均投入与面向城市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人均投入相平衡[7]。省级层面,要按照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和要求,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逐年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总量,以及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市、县层面,要把文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投入刚性,尤其是对重点文化项目,要确保项目建设经费,严格落实经费配套制度,保证农村文化投入的增幅与经济发展的增幅同步。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投入重点。从当前基层情况看,主要有:(1)重点推进县、乡、村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设,着力解决长期以来设施条件差、人员水平低、服务能力弱的问题。(2)重点投向有助于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有助于实现城乡平衡、区域平衡、群体平衡的项目,切实解决城乡文化发展互相分割、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3)要进一步提升投入成效。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做法,集中力量和资源推进文化提升型项目建设、推进群众需求大呼声高领域的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建设一批大型艺术馆、文化馆等综合文化设施,深入推进一批文化普及推广、文艺精品创作领域的文化项目,这既能从整体上提升农村文化建设的档次和水平,也有利于推动农民群众共建共享文化设施,同时又可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入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吸引民间力量和社会资金注入文化发展。

(二)要深化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建强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的主力军

农村文化建设,人才是基础,队伍是保障。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汇聚广大文化工作干部和各界、各门、各类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力量,共同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应重点抓好三方面建设:一是要抓好农村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文化干部队伍“专职化”进程,理顺农村文化工作者队伍的编制和管理体制,尤其是对乡镇撤并后的文化员队伍要尽快调整充实,对不适合文化工作的在编人员要采取调整岗位等各种办法予以解决,让文化工作者专职专用,全身心投入工作。要加强基层文化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配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力量,打造一支稳定的基层文化骨干队伍。二是要大力支持民间文化能人文化创作、生产等活动。把民间文化能人作为培育农村乡土文化的重要力量,大力支持民间艺人依托自身技能开展文化创作、组织文化活动、组建文艺社团,充分发挥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强化政府服务,全力保障民间文化能人自办文化和发展文化产业,支持农村文化活动爱好者组织和参与体育健身、广场排舞等各类活动,切实打造一支激情自信的民间文化队伍。三是要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培育工作。大力实施“文化英才”培育计划,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人才机制,积极培育文化领军人物、文化经营创艺人才、文化专业技术大师。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环境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各类人才投身农村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尊才、爱才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良好环境。同时,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对文化有突出贡献者予以重奖。

(三)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进一步尊重和彰显农民的主体性

无论是私人产品还是公共产品,最终的需求对象都是民众,都必须体现他们的意愿[8]。一定程度上讲,没有群众的参与,文化的发展就没有依托。因此,要推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群众的主体性,激发广大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一是要注重因地制宜。农村文化,不同区域有不同特色、不同的群众基础。我们要把握农村文化的区域性、民俗性,转变原有文化建设思路模式,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尤其是在建设重点文化项目或举办相关文化活动之前,要加强文化基础、群众基础的研究,掌握群众需求情况,确保文化项目建设更具针对性、文化发展更具实效性。二是要注重种植文化。农村文化发展,关键在挖掘资源,重点是培育壮大。要积极挖掘农村本土文化资源、民俗习惯,大力推进“种文化”,以当地特色文化为种子,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土地,以群众的传承和发扬为水,以各类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为肥料,推动农村特色文化生根发芽,不断扩大文化影响力,让特色文化走进广大农村群众生活,走入群众心中。三是要注重因势利导。大力开展农村传统群众文化活动调查,筛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引导支持力度,推动文化活动向前发展。抓好民间祠堂、文化礼堂和重点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利用工作,打造农村文化发展的主阵地。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下乡活动,顺势而为推进文化发展。四是要注重以文化人。充分发挥文化在引领人、凝聚人、感召人方面的作用,加强思想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加强主流文化、传统特色文化的弘扬发扬,切实在宣传文化的过程中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传统特色文化的传承员、优秀思想文化的践行者、民间群众文化的接班人。

(四)要创新完善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

从目前浙江省农村文化管理情况来看,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必须创新完善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中心镇、中心村建设指标,建立县、乡政府领导班子任期责任制的考核体系,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在内容上有安排、资金上有支持、考核上有指标。二是要建立资源整合机制。针对农村文化建设涉及部门多、工作协调难等问题,要加强资源整合,以大文化的概念,协调、统领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规划、投入及建设,对农村各种文化建设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三是要创新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农村文化建设,只有形成良好的群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得到健康发展。要精心设计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和载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群众感觉到他们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通过完善政策激励、榜样激励、奖励激励等形式,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四是要创立社会各界参与机制。在政策范围内,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要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同时,要创新农村文化的管理机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和农村文化的投入模式,完善农村文化服务阵地,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繁荣发展。

(五)要把农村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

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关农民精神需求、精神世界、精神力量是否得到满足、丰富和增强[9]。从当前浙江全省各地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经验来看,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的结合,农民文化生活得到了丰富,农村文化软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所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支点来抓。一是要以农村文化建设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建设是一种理念、今后的一种发展方向。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改变村容村貌,更重要的是确立一种发展理念,使群众有积极心态和自主的发展要求,增强文化自觉。当前,要结合浙江省统一开展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清洁工程等工作,挖掘本地原有的民俗文化、非遗文化、宗教文化、景观文化,浓厚村庄文化底蕴,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形成农村建设与文化建设互助互进的机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内在美与外在美的有机统一,把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二是要把文化产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农民需要文化,但农民也最讲实惠。只有让文化有益于农民的现实需要,农民才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和支持农村文化发展。农村文化建设要结合“一村一品”行动等,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家乐等新型农村文化休闲旅游产业,使其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新亮点。要大力推动农民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产业化,积极扶持农民发展农村文化团体、文化企业、文化产业。三是要通过农村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实现乐民、育民和安民。文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突破口也在农村、在农民文化素质水平的提升上。农村文化建设要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喜闻乐见的活动内容和便于参与的活动方式,让群众在活动中得到快乐、愉悦身心并得到启迪、受到教育,提升文化素质、树立文化自信,从而全面提升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

作者:金运成 单位:浙江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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