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在城市发展中,必然会与耕地保护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和对立。一是城市需求的土地供应量过多,征地与供地的价格差异造成了很多地方政府和房产公司无限度征地占地,导致了用地多利益就多的现象,城市规模的扩张也给耕地资源带来了很大压力,开发区的增加,房地产投资建设增加,造成农田被大量占用。二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于公共投资和产业领域中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使耕地资源过量浪费,以及很多地方城市规划土地占而不用的现象特别多,造成了耕地资源的闲置,城市发展对土地的利用率降低。三是城市发展占用了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生活保障问题、养老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可以说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都是经济发展中的两个方向。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是以农产品为支撑,说到底是以耕地为基础,所以换一个角度来说,耕地不仅是农业的基础,更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是以一定耕地做为后盾的。而城市发展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耕地占用只是其中一种,积极探索其他发展道路也是可行的。因此二者既是矛盾对立的关系,同时也是相辅相成的。
二、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
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是矛盾对立,相辅相成的关系。如何在保证城市发展的同时有效减少对耕地资源的浪费,成为了当前一个严峻的问题。
(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时期,也是耕地资源消耗最快的时期,我们要想控制盲目征地占地,处理好两者间的协调关系,必须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经验。城市发展与耕地不仅仅是对立的,我们必须选择与当前国情相符合的城市发展方式,也就是集约型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同步发展,积极调整城乡结构,同时增强耕地保护管理力度,保证耕地不闲置,不浪费,发挥出集约型发展模式的优势,从而有效进行耕地保护。
(二)发挥政府调控作用
要做到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协调规划,解决好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发挥调控作用,而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市场调节手段。在对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的处理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优先目标很难保证完全统一。在分级管理机制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拿政绩,争效益,想方设法变相的对土地进行征用,造成大量的闲置和浪费,甚至土地市场的混乱。所以只有改善管理机制,改革征地制度,发挥中央政府的调节作用,来保证耕地保护政策得到了贯彻落实。
(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改变以前只关心经济增长带来的效益而忽视经济建设质量的政府政绩考核机制,把贯彻可持续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加入到政府政绩的考核工作中。特别是把耕地保护指标纳入到考核中,杜绝只关注经济增长而忽略耕地保护的现象产生,严厉批评急功近利的思想,规范地方政府征地占地行为。
(四)促进耕地的整理与复垦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很多农村居民涌入城市并在城市安家,这就造成了很多农村生育耕地荒废闲置,可以用过村庄合并、建设新村等方式,减少农村居民点分散,进而增加耕地面积,保持耕地总量平衡。
三、结论
总之,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渐加快的趋势下,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办法,处理好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在不阻碍城市发展的同时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才能够解决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间的矛盾和对立,真正促进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使社会环境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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