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好书,将研读传统道德经典作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文化延伸
道德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只有在被普遍接受、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转化为群体意识,从而被广大干警自觉遵循和奉行。为提升干警对检察职业道德的理性认同,红桥区检察院将以研读传统道德经典为内容的读书活动纳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制度构建范围。一是明确范围,保障阅读内容。一方面提倡干警在工作以外的时间阅读《论语》《孟子》《道德经》等传统文化经典;另一方面由政治处从近千余种传统道德相关图书中,甄选主题鲜明、内容精炼、语言通俗易懂的书籍进行推荐,经过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多次试读,最终确定将《党员干部活学活用的国学经典》和《中国传统道德》作为传统道德读书活动的必读书目。二是完善制度,保障读书时间。为确保读书活动落到实处,红桥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读书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五有”读书要求,即: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研讨有考勤,集体交流有情况通报,经验体会有文章;修订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每年读一本传统文化经典书籍”的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了部门“学习日”制度,要求各部门将传统文化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6次。三是改善环境,保障读书条件。在将图书馆、阅览室、文化大厅纳入新办公楼建设规划的同时,对旧办公大楼的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了集图书、报刊、杂志、网络为一体的资料阅览室,以现有办公格局为基础打造文化走廊,充分利用院局域网开辟读书栏目,定期为干警统一购买学习资料,统一下发读书笔记本,并发动全院干警为图书室捐书赠书,为干警打造了便利的读书环境。
二、写文章,将道德感悟升华为检察干警规范化行为模式的理论指导
传统道德教育一定要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生活感受进行,在交流感悟和理论升华中促进理念的形成,从道德感知上升到理论认同,并最终对行为模式产生影响。红桥区检察院紧扣“三个环节”,督促干警将读书感悟转化为理论成果,为检察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智力保障。一是紧扣活动环节。要求干警在研读传统道德书籍后,撰写读书体会、心得感悟,并鼓励干警运用多类型文体,结合多种主题,在文章立意和形式上尽量做到不拘一格。在道德体会文章的基础上,鼓励干警结合“天津检察精神”“读书最美”等主题参与征文活动,让干警带着主题读书,带着思路写作,极大增强了检察干警读道德、写感悟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上交心得体会文章80余篇,30多篇文章随笔被区级、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刊发。其中,由我院干警撰写的《检察人也需要温情》一文被登载在《天津检察》上,引起广大干警的共鸣。二是紧扣交流环节。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在院局域网开辟读书专栏,专门刊登干警的读书心得体会,为干警提供一个自由、开放的分享平台。通过撰写和交流读书体会,使干警充分感受到到传统美德在强素质、砺品质方面的突出作用,从而加深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理解和文化认同。三是紧扣激励环节。为调动广大干警的创作积极性,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调研、宣传奖励办法和职级晋升加分制度,不但对多写、能写的干警给与物质奖励,更将文字成果转化为职级晋升时的重要加分条件,鼓励干警多思考,勤动笔,实现了由“要我写”到“我要写”的根本转变。
三、比奉献,以道德熏陶为动力带动全院创先争优的整体氛围
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践行传统道德的先进典型,可以带动广大干警自觉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形成良好的职业风貌。红桥区检察院注重强化典型示范的效果,牢牢把握“三个契机”,将传统道德转化为促进全院工作的“柔性动力”。一是牢牢把握争创契机。将忠诚爱民、敬业爱岗、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等传统道德内涵分解到各类先进评选活动中,鼓励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比奉献,在争创活动中看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道德模范和文明岗位。红桥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天津市精神文明单位、连续14年被评为天津市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先进单位,控申科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窗口,未检科被授予天津市青年文明岗、天津市新长征突击队称号,侦查监督科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1名干警被评选为“天津好人”,作为道德模范代表接受表彰,53名干警在全国、市、区级各类比赛、评选中获得荣誉称号。二是牢牢把握宣传契机。对道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检察人员和集体,及时宣传、优先宣传、重点宣传,用“看得见的鼓励”带动示范效应。在全市检察机关首批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中,我院报送的两门课程均入选了首批精品课程。为此,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明专门作出批示,号召广大干警向获奖干警学习,批示刊载在院局域网显著位置,极大地鼓励了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的工作热情,在全院营造了“弘扬道德做好人,比追赶超学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牢牢把握选人用人契机。将道德考核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指标,严格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理念。将对职业道德的考核列入领导班子、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这些规定涉及到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纪律、业绩考核、生活管理等各个方面,按照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定岗定责,结合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要求,细化量化职责,层层分解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考核结果列入个人档案,与年度奖励挂钩,并作为职务聘任、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创举措,用弘扬践行传统道德带动检察工作整体上水平
一抓对接机制,搭建道德实践平台。将传统道德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接,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兼为传统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活动进度、检查督促、组织经验交流,以点带面,统筹规划,发挥合力。各部门将弘扬传统美德与深挖“四风”问题相结合,以美德为引导,以“四风”问题为警戒,制定制度措施。侦查监督部门制作案件审查逮捕流程图,用直观方式评查跟踪案件审查期限,确保程序公正;公诉部门开展“案件百日评查回头看”活动,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再查,增强办案人员“公心办铁案”的责任意识;自侦部门重新修订了严守工作机密和托情通报制度等13项制度规范,严格办案纪律,确保秉公用权。
二抓服务机制,提升道德实践成效。以“勤政爱民、文明清廉”的道德要求为标准,探索创新了多项为民服务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开通“红桥案管——细致入微”律师接待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文明高效窗口服务;将犯罪典型案例配以犯罪特点分析及安全防范提示,设计制作成《案例示警》,向社区居民发放或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营造平安法制环境;将职务犯罪预防知识设计制作成红检预防专刊、廉政海报及公益广告,将预防普法送进企业,筑造绿色健康的经济秩序;开通24小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热线,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与全区9个街道签订“民事行政检察支持基层组织法制建设协议”,将检察工作融入街道、社区的常态化工作之中,提升了执法为民效果。
三抓延伸机制,深化道德实践效果。各部门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和工作特色,探索建立了10余个践行传统道德的有益机制,推进了检察职能的新延伸。如政治处根据西于庄地区正处于拆迁改造的关键时期、贫困居民比较多的特点,在该街成立了首个派驻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和参与针对拆迁居民、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社区的一支重要力量;未检科与丁字沽小学共建“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地”,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贡献力量;反渎局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开展了对丁字沽二号路市场的联合专项检查,有力地保障了辖区内食品安全;预防科在区文化馆创立廉政文化宣传基地,运用文化馆的传播效应,向基层群众宣传预防工作知识和廉政文化;监所科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周通报”、“动态通报”和巡查制度,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教育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