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性是否享有参政权以及实现程度与否,是女性地位的基本标志,是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然而,由于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不是很高,使得我国女性参政面临诸多的现实困境。
关键词:民主政治;女性参政;困境
1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
1.1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掌握政权,实现全社会普遍的、理性的、程序化的政治参与。早在《共产党宣言》发表时,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列宁在领导创建苏维埃政权时,始终把民主问题与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显然,争得和发展民主,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命运;民主的发展状况,也直接反映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我们党历来重视民主政治的建设,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探求我国的民主建设之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孜孜以求,做出了鲜明的回答。党的“二大”制定的民主革命纲领提出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统一中国,使它成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政治发展目标。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达到了这个目标,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使中国实现了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1956年党的“八大”及时地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任务,这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航向。毛泽东根据我国社会关系的新变化,提出了两类矛盾学说,强调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主题;还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文艺、统战方面的民主原则以及民主讨论、批评教育的民主方法;并对党内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对干部的监督、反对官僚主义等进行探讨,提出要努力创造一种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为推动民主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把建设民主政治提到战略高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和发展被“文革”打断了的民主进程,取得了显著成就。以邓小平、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我国实际结合起来,总结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集中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主张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管理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进一步论述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强调必须坚持和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正确界定党和国家的职能,用党内民主来推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牢把握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既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西方的“和平演变”,也要抵制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要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完善民主监督,防止和铲除腐败等等。这些理论理清了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思路,回答了当代我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问题,使人们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如今,在以胡锦涛为代表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政治体制改革在保持政局总体稳定的条件下逐步深入,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关系得到了积极的调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了加强;宪法的权威得到了维护;政府机构改革、司法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层民主建设有了积极进展;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民主与法制获得了新的统一;同时,社会各个主体得到了相当大的自主发展空间,公民的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参政渠道不断拓宽,政治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卓有成效的。
1.2 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尚须完善
然而,民主政治建设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要受到现实的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条件的制约,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经济文化愈落后,发展民主政治所需要的主客观条件愈不成熟,建设的过程也就愈长。我国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所以,尽管我们奋斗了五十多年,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却决不意味着我们的民主制度以及它的实际执行已经非常完善。恰恰相反,距离高度民主还很远,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得并不理想,如民主机制不健全、公民政治参与不充分等,尚须完善。
2 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下女性参政面临的现实困境
由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完善,存在上述问题,所以在当前民主政治水平下,我国女性参政面临一系列困境。
2.1公共政策和立法中存在不利于妇女参政的某些规定
妇女参政需要广泛的社会基础和配套政策,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虽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体系,但还存在着政策本身或政策之间互相矛盾的问题,以及执行中的问题。在实现妇女参政的立法上也存在诸如参与途径和形式规定不具体、义务主体模糊等漏洞,对侵犯妇女参与权的违法行为界定不清,缺乏应有的保障机制。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行就业政策、土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退休政策对妇女参政均有一定制约作用,例如:国务院关于男女退休年龄的规定(男60,女55),减少了妇女进一步提升的机会,造成女性人力资源的浪费;出嫁女的土地权力问题、社会保障中女职工生育保险问题、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女职工下岗多等问题不解决,都会影响到女性的发展,并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妇女参政。
2.2 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制度不完善
由于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现有培养选拔女干部政策的力度不够,政策不够细化,软条件多,硬条件少,缺乏可操作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干部选拔时留给女性的门口窄,培养不够,女性成长空间狭小。又由于人事制度的不规范、不透明、不确定性,滋长了干部选拔中的腐败现象,社会公正和公平受到挑战,特别在以男性为主的权利圈子里,女性较少能进入那样的关系网,组织部门和妇联促进妇女参政的权威性在减弱。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偿进行素质培训的观念淡薄,妇女的机会相对减少,计划经济式的比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陷于尴尬境地,只能在行政所能干预的党政机关及基层单位的党组织中实施,且范围越来越窄。而按比例走上领导岗位的女干部,有时并不一定为妇女说话,从而在妇女群众中丧失威信,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这里面有自身的因素,但民主政治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一些选拔任用政策和措施,如挂职煅练、干部培训等,不能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现有的一些考核考试方式不能真正做到以实绩论英雄,真正发现人才,让平者让,庸者下,能者上等,也是阻碍妇女干部发展的一个原因。另外,在实现妇女参政的立法上也存在疏漏,如参与途径和形式规定不具体,对侵犯妇女参与权的违法行为界定不清,缺乏保障制度。
2.3 妇女参政缺少强有力的制约监督机制
许多地方妇女参加领导班子仅仅是为了性别比例的点缀,并没有认识到女性参政是事业发展的需要。部分单位和部门在班子配备时只注意配置女干部的最低指标而不重视最高指标,把“至少有一名女干部”认为是“只要一名女干部”就完成任务了,符合条件的女性再多也不予考虑。她们的身份决定了在班子中的从属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政妇女的形象。在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缺少监督约束机制,对违背培养选拔女干部政策以及政策执行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缺乏有效监督,致使影响妇女参政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总之,一个国家,妇女参政的状况如何,不仅反映了这个国家男女平等的程度,同时也反映了政治民主的程度。可见,妇女参政既是我国政治民主化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探讨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下女性参政面临的现实困境对我们进一步研究促进女性参政的途径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