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思路与数据来源
1.1相关概念界定
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城镇居民是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险参与态度是指城镇居民对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一种内在心理结构,包括认知、情感评价和行为取向三个方面。
1.2测量指标
本研究选取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知、情感评价和行为取向三个维度进行测量。具体指标如下:认知方面,从了解程度、了解途径进行测量;情感评价方面,从认可程度、参保意愿、满意度进行测量;行为取向方面,从参保的外显行为和行为倾向进行测量。2.3资料来源及特征描述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笔者2012年在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进行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一方面采取概率抽样的方法,向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15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36份,有效回收率为90.7%;另一方面也做了部分个案访谈。样本的基本情况:年龄构成方面,最小的为20岁,最大的为78岁,其中各年龄阶段均有分布,以中年人为主,占47.8%;在性别比例方面,男性占40.4%,女性占59.6%;在学历构成方面,低学历者(初中及以下)占58.5%,中等学历者(高中或中专)占30.1%,高等学历者(大专及以上)占11.4%;在家庭经济状况方面,状况好者(非常宽裕或比较宽裕)的占24.3%,一般者占56.6%,状况差者(比较紧张或非常紧张)占19.1%。
2统计结果与分析
根据调查数据,下面从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态度及其影响因素两个方面进行探索性分析。
2.1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态度
2.1.1城镇居民对参与养老保险的认知
(1)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有83.2%的被调查者听说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其中仅有10.5%的被调查者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另外16.8%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这表明,即使是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城市,居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还普遍偏低。个案访谈的资料也表明,多数居民只是知道有这项制度,但是对制度的主要内容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关于缴费标准和计发标准更是知之甚少。(2)城镇居民了解养老保险的途径。当问及城镇居民了解养老保险的途径时,54.8%的人表示是亲友告知,24.6%是从电视、互联网、报纸等了解,11%是从相关部门的通知了解,9.6%是从基层干部宣讲了解。可见居民之间信息的相互传递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新闻媒体的宣传则是当前城镇居民了解该制度的另一个主要途径;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基层干部宣讲发挥的作用不明显,这表明政府在宣传推广工作方面的力度还很不够。
2.1.2城镇居民对参与养老保险的情感评价
(1)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在养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的问题上,86%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由政府、社会主要来负责,仅有9.4%认为应由家庭主要负责,4.6%认为由个人负责。同时,91.9%的被调查者认为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有必要的,是对老年生活的一种很好的保障。这表明,随着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功能不断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城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养老问题日趋社会化,人们更愿意从政府和社会层面寻求养老问题的解决。(2)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意愿。在问及参保意愿时,63.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参保意愿,其中97.8%的人都是出于养老考虑,仅有2.2%是出于投资考虑。这说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方面给人的信心比较充足,但是作为保值增值方式还不被认可。另外36.8%的没有参保意愿的被调查者,其原因分别是:养老保险缴费过高(62%)、对政策不了解(23%)、缴费年限过长(9%)、对养老保险不信任(3%)、已参加其他保险(3%)。(3)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可以用来描述居民共享价值观和养老保险制度化之间的差距。数据表明,仅有14.7%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制度发挥的作用比较好,3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好。他们的评价主要是从保险费中政府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个人缴费标准、养老金金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等方面来考虑的:在缴费比例方面,90.4%的人认为个人承担缴费比例高,66.9%的人认为政府财政补贴的比例低;在关于养老保险金是否能够满足居民日常开销方面,93.4%的人认为不太能满足或完全不能满足;只有在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方面,56%的人认为是比较适中的。这表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比例和计发标准上与居民的理想状态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镇居民希望这项制度能够以低费用获得高保障,但这种共享价值观与目前的制度化的养老保险之间存在着矛盾,导致居民的满意度比较低。
2.1.3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取向
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取向主要是通过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外显行为以及在一定情况下是否有参保的行为倾向来显示。(1)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外显行为。外显行为是指已经采取的实际行为,在本研究中体现为居民是否已经实际参保。调查显示,仅有31.6%的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非常低。69.4%的人未参保,其原因如下:资金不充足(59.4%)、认为待遇太低(22.9%)、对政策不了解(15.3%)、已购买其他保险(1.4%)。在访谈中还发现部分年轻人认为考虑养老问题过早而未参保。(2)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倾向。行为倾向是针对外显行为而言的。调查显示,仅有14%的人近期有参保打算,在86%的没有参保打算的被调查者中,37.6%表示若资金充足则有参保打算,21.7%表示若政策宣传更清楚则有参保打算,14.4%表示若养老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则有参保打算。这表明资金短缺、政策宣传不到位和养老保险待遇不如人意都可能制约居民参保行为倾向。
2.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与态度的影响因素
勒温的场论思想认为,人类行为取向是个体和环境二者的函数。根据这一观点,城镇居民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其参与态度不仅与其年龄、性别、学历、收入等个人特征有关,同时又受到家庭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本研究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其对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态度的影响。
2.2.1影响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认知的因素
城镇居民在认知程度上的差异比较明显,在认知途径上差异较小。在10.5%的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该项制度的被调查者中,67.4%为女性,47.8%年龄在41—60岁之间。这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与人接触、交谈的可能性比较大,了解的信息量大,对该制度认知的程度高。有子女的被调查者对制度认知的程度比没有子女的被调查者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推行,城镇居民子女数量维持在1~2个之间,子女为了减轻赡养老人的负担,鼓励老人参加养老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人对该制度的认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被调查者对制度认知的程度比经济状况好和差的被调查者都高,这部分居民有意愿参保并有一定能力负担养老保险的费用,所以他们会积极去了解相关政策。通过相关部门通知和基层干部宣讲了解该保险制度的居民对制度认知的程度比通过亲友告知了解的居民更高,这表明规范全面的政策信息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制度认知程度。
2.2.2影响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情感评价的因素
以“是否愿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因变量,建立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运用向后条件法将自变量纳入模型,建立的模型卡方值为23.747,对其检验的P值为0.000,小于0.05,解释变量全体与logit(p)之间的线性关系显著,表明模型可以建立,模型中有三个变量(性别、学历、家庭经济状况)通过了回归系数的检验。建立的回归模型方程为:logit(p)=-1.013×性别-0.475×学历+0.571×家庭经济状况+2.473比较三者的Wald统计量(Wals)发现,性别的Wald统计量更大,说明性别的作用更加显著。通过发生比率Exp(B)可以具体解释自变量对参保意愿的影响:女性的参保意愿是男性的2.75倍;低学历的居民的参保意愿是高学历居民的1.6倍;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居民的参保意愿是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居民的1.77倍。这些居民因为劳动能力比较差或收入比较少,没有或很少有积蓄,难以靠自身的能力抵御年迈、疾病等风险,为满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他们更希望以一种有政府支持的养老方式来度过老年期。在这里社会因素的影响不明显,居民的参保意愿作为心理层面的取向,受个人、家庭因素的影响较大。
2.2.3影响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行为取向的因素
以“是否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因变量,建立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运用向后条件法将自变量纳入模型,建立的模型卡方值为9.198,对其检验的P值为0.010,小于0.05,解释变量全体与logit(p)之间的线性关系显著,表明模型可以建立,模型中有两个变量(家庭经济状况、对制度的了解程度)通过了回归系数的检验(见表2)。建立的回归模型方程为:logit(p)=-0.306×家庭经济状况+0.539×对制度的了解程度-0.199比较二者的Wald统计量(Wals)发现,了解程度的Wald统计量更大,说明居民对政策了解程度的影响更加显著。通过发生比率Exp(B)可以具体解释自变量对参保行为取向的影响:对制度了解程度高的居民的参保行为取向是了解程度低的居民的1.72倍;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居民的参保行为取向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居民的1.36倍。对养老保险制度了解程度高的居民,对相关的制度内容了解得更多,包括缴费比例、计发标准等,这就加深了他们对制度的信任程度,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对其参保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居民在制度认知程度上不是最深的,在参保意愿上不是最强的,但他们的经济能力强,完全可以支付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微小的代价换取稳定的养老保险收入,而参保意愿强烈但经济状况差的那部分居民却因为资金限制,无法参保。
3结论与政策启示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缓解了居民“老无所养”的忧患意识,但目前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知较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满意度并不高,参与养老保险的行为取向不明显。因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普惠性”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针对实证研究结论,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启示:(1)以政策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以城镇居民需求为导向,不断调整现行养老保险制度。(3)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城镇居民的疑问和顾虑。(4)公开基金监督管理、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提升城镇居民的信任程度。
作者:阙祥才 夏梦 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