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金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成员
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看,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建立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所在。在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中,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性质上看,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所以含有很多的共同点,此外企业年金对于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机遇。1.企业年金同商业养老保险的联系和区别从发挥的作用来看,在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基本的养老保险为广大的人们提供了最低层次的保障,而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则主要提供了高水平、高质量的用于弥补社会保险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处于享受型和成长型的保障层面的。两者的主要差别主要体现在实施的主体和承担责任,政府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提供者,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此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对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企业年金同商业养老保险都是以自愿为原则,没有强制性,企业年金主要是企业实施,员工决定是否参与,商业养老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发起,由个人购买。2.企业年金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根据我国企业年金的实施状况和企业的具体需求来分析,基于我国政府制定各项减税优惠政策,我国的企业年金预计会按照每年1000亿元的速度快速增长。按照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企业年金的总规模预计将超过1.8万亿美元。在这种条件之下,企业年金市场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年金将会被企业和居民重视,政府逐步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年金市场的扩大提供良好的环境,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的可能性就越大,这就为保险行业的提供了巨大利润和发展动力。
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功能不足的分析
1.企业年金在各地区的发展形式多种多样在2004年之前,企业年金是由三种运作模式的:保险公司经办,企业自行管理和社保机构经办。新的企业年金计划出台之后,要求构建合理的理事会模式和规范的企业年金计划受托模式来进行管理,之前的三种模式仍然有企业使用。在这种情况之下,不同地方就产生了对企业年金制度的不同认识,对其给予的优惠政策也所有不同。从全国来看,广东、广州、上海、山东和江苏等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企业年金的发展速度也比较快。
2.企业年金的操作规范性应该有所加强从我国的企业年金发展过程看,企业年金基金投入到资本市场是在2006年进入到实质阶段的。部分企业进入到企业年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企业在2006年收益率提高了9.6%。同时企业年金入市也存在着相当大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例如“社保串案”等,这些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我国企业相关机构规范运作标准不够完善。
三、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功能不足原因分析
在我国,虽然企业年金制度大致已经建成,但是没有同预期一样快速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企业不愿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居民对企业年金带来的好处也没有充分的认识。从实际情况看,导致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功能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1.模糊界定企业年金制度的性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企业年金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并行与养老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还是对现行基本养老制度的补充。2.企业年金制度并没有对各方的利益进行均衡企业年金制度的实现包括了三个重要角色,供给方、政策制定者和需求方。一般是采用企业委托受托人和多部门共同协调监管的模式。在这种受托模式下,企业年金的利益主体就成为各企业争夺的焦点了。从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情况来看,企业年金的主体本就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这主要体现在:获得了主体资格的受托人仅仅只有5家,并且它们都几乎没有分支机构;目前有资格承担受托任务的机构在行业的分布上较为狭窄,操作的安全性也比较差;部分企业操作不规范,将企业年金纳入到财务系统中进行管理。3.企业年金的相关法律制度有所欠缺2004年是企业年金法律制度出台的重要年度,对企业年金的具体运作流程,包括基本框架,报备以及投资方式都进行较为明确的引导,但是没有涉及到任何有关前段性的问题。为了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应当发挥其重要作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策略分析
1.政府加强宏观指导企业年金是由企业组织实施,职工依法参加的养老保险制度,当前由于居民对其了解程度不高,并没有清楚认识到它带给居民的好处,因此参与的人员还是很有限的。因此对于政府而言,一定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宣传工作,要让全社会提高对企业年金的认识,对养老保险体系的关注,要让人民了解到养老保险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特色社会主义稳定发展的重要价值,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健全企业年金的相关法规制度为了保证企业年金制度快速而健康地发展,必须要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作为社会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成分,没有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是很难保证其工作在我国基础企业进行的。当前,我国的企业年金监管部门工作存在不到位,监管不作为的情况,考虑其中原因,是各部门没有对企业年金的社会职责和职能有清晰的了解,没有足够的自觉性和协调性,导致监管工作形同虚设,很难出现齐抓共管的局面,因此,建设统一而健全的法律体系对于将强监管,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还要建立信息披露和报告的制度,保证在法律层次上监管服务工作能够有公平而高效的工作秩序。
3.规范企业年金的市场运作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企业年金想要实现保值增值,同员工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的成果,就必须要考虑将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转变成市场化运作,实现多元化的投资,进而产生发散化的资产配置。但是,由于企业年金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还不是很成熟,相关的制度政策也不够健全,导致了企业年金的运作还是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当前状况下,企业年金的运营应该更重视风险的控制,加强运作过程中的内部控制机制,为企业年金的安全性提供安全性。为此,就要考虑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的基金配置机制和运营机制,为保证企业年金的长期增值提供保证。同时还要考虑到,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还是处于探索阶段,在运营管理方面难免缺乏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进行指导,也没有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因此不少地区出现了虚假信息、徇私舞弊的现象,严重影响到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加强教育培训,培养城实守信的管理人员是保证企业年金制度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五、小结
对企业年金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起到的功能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其在帮助企业人员激发工作热情,对于企业稳定员工,增加效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发展时间有限还存在不少的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作者:徐惠 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煤电公司徐庄矿人力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