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分系统、分行业的气象执法检查,了解社会各行各业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执行情况,了解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的需求,强化气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气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单位、企业的气象防灾减灾主体责任,促进气象事业依法发展、科学发展,并提出推进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气象;行政执法;社会;管理能力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主管部门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为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能,衢州市气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组织专职行政执法队伍,对所属地范围内存在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督查,有效行使《气象法》赋予的职权,有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衢州气象行政执法的现状
1.1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
在浙江省气象局和衢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衢州市气象局先后于2003年、2010年组建了市局执法支队、县局执法大队,成立了衢州市气象局减灾与法规处,不断规范气象行政执法工作。2014年,又对执法支队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抽调两名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职能,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机关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厂矿、通讯、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规范全市气球施放市场,依法保护探测环境,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管理能力。
1.2气象行政执法取得的成效
气象执法支队把防灾减灾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执法的出发点,把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手段,采取单独执法、集约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维护气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例如通过对市人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行政机关的防雷执法检查,有效地在市级机关部门宣传了气象行政法律体系,增强了有关部门的气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集中开展对全市防雷重点单位的检查,有效扩大防雷年检覆盖面。尤其是针对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增长较快的实际,加大对住房建筑项目防雷项目的行政执法力度,例如浙江志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在建房开项目未取得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书擅自施工,在执法检查中勒令其立刻停止违法行为,开具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过执法,使这些企业认识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防雷检测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违法行为,并在限期内补办了相关防雷手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与市执法局联合执法拆除调整公路沿线广告牌等,明确建(构)筑物安装的户外广告、信息接收装置等设施必须符合防雷技术规范,避免影响建(构)物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功能。同时将一些防雷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如中央储备粮衢州直属库的专项《防雷电专项应急预案》。从目前情况看,行政执法对于防雷行政审批改革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维护了市本级部分项目防雷行政审批,从前置到事中监督的备案制后的防雷市场秩序。
2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执法机构不够完善
虽然市局建立了执法支队,县局成立执法大队,但均为非实体机构,且人员紧缺,大多为混岗使用,导致气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执法研究工作也无法深入,这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单位、企业气象防灾减灾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趋利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2.2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不高
由于法制宣传力度不到位,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许多行政人员正是由于对气象法律法规不了解,才做出了违法,甚至抵触执法检查的行为。
2.3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顺畅
气象部门作为“双重领导”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更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气象部门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导致气象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气象部门一家的法律法规,而其他部门知之甚少,或执行不够,或事后发现违法,甚至对执法检查不理解、不支持,也给气象行政执法带来了阻力。
2.4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是气象院校相关专业出身,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有所欠缺,虽然参加过省气象局和当地法制部门的行政执法培训,但离气象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距离,尤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因底气不足、执法经验不足,而出现法理理解不到位、引用条款不准确、执法用语不规范、执法裁量不科学等问题,从而降低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推进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就衢州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同时着手、协调解决,不断提高衢州市气象行政执法水平。
3.1结合实际,完善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方案
气象行政执法的最根本准绳就是法律法规。《气象法》实施以后,我省已出台了《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对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紧密结合衢州实际,不断完善《气象法》及省有关法规,尤其要在执行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方面下功夫,加强释义。
3.2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
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联动机制,理顺工作渠道,形成良性互动,营造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环境。如具体到气象行政执法的每个步骤的规范操作,遇到阻碍时哪些单位应积极出面协调解决。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安监、消防、住建、规划和法院等相关部门在气象行政执法中的职责,明确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和参与的气象防灾执法格局。
3.3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执法机构。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硬、业务能力强、协调能力优的骨干力量充实到专职行政执法岗位,增加兼职执法人员数量,解决执法人员紧张,执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理顺执法体系。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培训。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质量,除组织部门内的行政执法培训外,还需多参加市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对部分执法领导进行访谈,了解气象执法在部门协作和沟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多措并举,提高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3.4加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适时开展《气象法》及配套法规的执法检查,提高气象部门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同时面向安监、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定期组织防雷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员培训,强化防雷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5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联系地方人大对气象行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解决一些靠职能部门单独执法或部门联合执法都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
3.6加强执法经验交流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气象系统以及其他部门的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举办本地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和市县一线气象执法人员座谈会,交流执法经验和体会。通过分析气象行政执法案例,探讨行政执法难点和热点,提出问题,研究、剖析案例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以点及面进一步思考执法环境、执法依据、动态及对策,借鉴违法案例处理方式,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社会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尹金娟,李慧萍,王志华,孙阳阳.对当前气象行政执法的探析[A].观光农业论文天气、气候与可持续发展———河南省气象学会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
[2]李笑飞,孙拴恩,杨建章,尚静国.浅议基层气象防雷行政执法[A].天气、气候与可持续发展———河南省气象学会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
作者:余维林 王兴国 叶盛 单位:衢州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