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法治国于我国全面开展以来,在保证法律法规的践行科学,保证法律践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治理的效率提升意义重大。考量民商法与经济法中践行公平与效率原则对我国经济的实质影响,本文特站在公平与效率的视角之上,剖析公平与效率于法律中践行的实际价值,及其在民商法与经济法中价值取向的表现,并借由分析两部法律于价值取向上存在的差异,从而认清两部法律的异同之处,以便为今后法律的优化奠定理论基础,促进两部法律的优化发展。
关键词:公平性;效率性;民商法;经济法;价值取向
当代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前提在于构建科学的社会秩序,因此,依法治国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体系中被定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当前,从法律诞生的目的进行考量,“以人为本,为人服务”是其于社会中践行的根本目标。只是,如何确定其价值取向,如何科学应用其内涵条例,对目前的法制国家建设而言,是无可厚非的关注重点。总体来说,无论是法律界,亦或是民生建设,都将法律价值取向的公平与效率视为研究重点,从法制社会建设出发,探究法律价值取向科学,公平与效率落实的方法。对此,本文为确保法律发展中践行公平与效率原则,分别以《民商法》与《经济法》为研究对象,探究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两部法律的价值取向表现,并就此了解两部法律践行公平与效率过程中存在的差异性,以便在未来法律的完善过程中,结合法律差异性拟定科学的法律策略,提升《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践行价值。
一、法律践行中公平与效率的落实价值分析公平与效率引导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走向之前,针对公平与效率践行的实际价值进行分析,是明确公平与效率于法律中应用地位的手段,可保证法律发展落实公平与效率原则,真正成为“为人服务”的高效社会规则[1]。
(一)公平于法律践行中的落实价值
人类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原则之一便是公平原则的践行,虽然基于主观构建的因由,社会无法形成绝对性的公平,但相对公平的构建仍然是社会发展的关键。简而言之,于法律社会中践行公平是社会构建的责任与义务,是确保社会稳步发展的关键。在社会稳定的基础考量下,借助法律来实现社会结构的公平与公正,有利于社会群体获得归属感,能在良好的思想环境下参与到社会建设之中,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在践行公平原则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本身作为人类维护社会需求的根本准则,其需要不断的完善与充盈,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原则,为保证社会整体利益而科学优化。
(二)效率于法律践行中的应用价值
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社会个体之间因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矛盾与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源自于个体的主观意识认知,对公平错误理解与利己思维的混合,因此造成冲突激化与外显。对此,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重要手段,其科学调解矛盾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以最为高效的方法解决双方或多方间的利益矛盾,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发展,组织和谐建设。因此,法律在遵守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行之有效的落实效率原则至关重要。根据社会的现实需求,人类的发展需求,结合原定法律的错漏与弊端,拟定全新的法律条款,构筑优化的法律框架,以践行公平为前提,提升效率为目标,才能保证法律为和谐社会构建支撑,促进社会稳步发展[2]。
二、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价值取向
探究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价值取向之前,首先应了解本文提及《民商法》的具体涵盖。所谓《民商法》,其一般指《民法》与《商法》两部法律,作为社会基础环境建设的重要法律,《民法》与《商法》均需是立足于公平原则基础上的社会基本法。无论是《民法》,还是《商法》其均是以人为保护对象,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平等,维护人的基本权益的法律。在公平原则的视角之下,《民商法》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基础稳定的关键法律,其讲求人人平等,在维护个体基本权益的同时,也敦促相关个体履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总体来说,就公平原则的践行而言,《民商法》是保证社会个体在社会活动中具备公平的机会,拥有维护权益的手段,能够于社会中获得公平的收益。相对的,站在效率的思维视角下,《民商法》科学履行公平原则,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个体的个人利益,这在维持社会稳定,促进法律作用凸显,实现法律“为人服务”上具备高效性,是维护社会个体基本权益的关键。目前,《民商法》针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及对私有财产的维护都凸显出法律的高效性,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发展的稳定与和谐。
三、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经济法》价值取向
相较于《民商法》注重社会个体的权益保护,《经济法》作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保证经济构建科学的法律,其践行公平与效率的侧重主要基于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因此,从更为客观、系统及全面的方面来保证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高效性及公平性,是《经济法》价值取向的根本。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来看,社会经济往往受诸多客观因素影响而存在多变性及不稳定性,极容易因自然垄断或不公平竞争而威胁经济体系良性发展。对此,《经济法》的践行作为监督、监管与导正市场的无形之手,其是保证社会经济构筑公正、公平、公开市场环境的大前提。总体来说,《经济法》真正的考虑市场的发展需求,面对垄断、恶性竞争给予公平、高效的处理,才能促使市场发展迎合人需,市场环境稳定且科学。由此可见,为确保市场宏观环境的科学发展,构建与完善《经济法》相关规定,以便其辅助政府的宏观调控,优化市场的整体结构,才能落实法律的公平原则,并促使市场经济稳定、高效、科学的发展[3]。
四、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的《民商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异同分析
认清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基础上,为保证《民商法》与《经济法》在未来的发展中贯彻公平原则,实现高效管理,分析《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价值取向的异同之处,以便结合异同来制定互通及差别性条款,有效提升《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践行作用,保证二法相辅相成,共同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稳步建设。
(一)《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上的相似点分析了解
《民商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二者在价值取向上存在诸多相似处。例如,二者在法律法规构建过程中,践行公平原则都是不可或缺的。其中,《民商法》作为维护社会个体权益,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重要法律,践行公平原则势在必行。因此,有专家学者表示,公平原则是《民商法》中的绝对原则,其与诚实守信原则一起,支撑起《民商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对此,本文认为,《民商法》中的公平原则是保证《民商法》存在价值的精髓,是展现《民商法》特性、作用及践行作用的关键。因此,公平原则是《民商法》立法核心,是《民商法》践行准绳,是赋予《民商法》作用与价值的核心所造。相对的,在《经济法》的诸多条款与内容中,公平原则同样是《经济法》起效的关键。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又一重要法律,公平原则于《经济法》中贯彻同样至关重要[4]。相对的,从法律效率进行考量,《民商法》与《经济法》在践行的最终目标上十分一致,二者都是借助科学的规章制度,良好的法律约束力来达成社会活动的效益最大化,利益最大化,个体之间的义务付出与权益收获的平衡化。只是,《民商法》着眼的视角更加趋向于个体,而《经济法》所侧重的方向则趋于企业。不过,二者在法律效益提升上均是保证社会整体发展的基础,注重社会整体效益的有效提升。
(二)《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点分析
《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的相似性,促使二者在相关条例打造上需注重思维的相似性。然而在实际的法律构架上,根据价值取向的差异性进行针对性的条款制定也至关重要,因此,《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差异性也不容忽视。对此,总结《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的差异性,其大体分为以下几点:其一,维护群体差异。《民商法》作为维护个体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主要维护的是个体的个人权益;相对的,《经济法》更侧重于整体竞争环境的公平,其所维护的商业体系的稳定与平稳,维护的是整个市场的稳定。其二,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方式不同。在《民商法》中,实现公平原则是《民商法》发展的全部,因此《民商法》在践行过程中注重保护个体的权益及利益,并敦促市场原则实现公平、开放,进而实现法律践行的高效性。相对的,《经济法》则是利用政府及国家的干预政策,通过规程及法律来调控市场制度、维护市场秩序,从而实现宏观调控的手段,是促使社会整体发展达到高效、精准、公平的法律[5]。综上所述,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去审视《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认清公平原则践行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实现效率的异同之处,有助于《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内容优化。因此,本文分析了公平与效率于法律中践行的价值,并认清《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及其异同,望就此为法律规划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促使未来法律条款的拟定科学。
参考文献:
[1]曹勇.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以法律价值为视角[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5,(03):120-124.
[2]赵健.论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以国民财富的分配为考察重点[J].法制与社会,2015,(05):90-91.
[3]单飞跃,肖顺武.市场极端主义的经济法矫正研究———基于经济法与民商法功能互补的视角[J].北方法学,2016,(04):79-88.
[4]肖伟志.论经济法的系统间整合功能———基于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的一种理解[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机电论文,(建筑工程论文06):66-75.
[5]顾华详.我国经济法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探讨———兼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发展的30年[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6,(02):33-51.
作者:方章伟 单位:涪陵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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