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音乐欣赏课上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取舍
“音乐欣赏课”中“音乐欣赏”一词有两层含义:它的第一层含意是指区别于唱歌、奏乐、律动、和读写乐谱等活动来讲的另一种特指倾听的音乐活动;第二层含意则是指一种能使人自觉地、长时间地沉迷于音乐之中的心理和行为状态[2]。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发现很难同时达到音乐欣赏的这两层境界,即当我们在教学中将“音乐欣赏”作为一种类似于唱歌、奏乐、律动、和读写乐谱等的理性的音乐活动来进行教学时,会破坏使人沉迷陶醉于音乐中的境界;反过来,当我们在“音乐欣赏课”上追求使学生沉迷陶醉于音乐中的境界时,若加入太多理性的音乐活动又会破坏这种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欣赏氛围。既然鱼和熊掌很难兼得,那么在课堂教学中应该更侧重于那一面呢?柯达伊曾指出:“不要从智能和理性的方面去接触音乐,也不要把音乐当作一种代数符号的体系或一种同孩子无关的密写语言来传授。应铺设通向直观的道路。”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心理学家詹姆斯•默塞尔在其音乐教育心理学名著《学校音乐教学心理学》一书中也强调指出:在普通学校中,音乐教育就是欣赏教育,是为欣赏而进行的教育。这里的“欣赏可以理解为:怀着由衷的欣喜热爱之情自动追求从音乐中获得自我满足的实践过程。很显然柯达伊和詹姆斯•默塞尔都是赞成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中感性欣赏应该唱主角的。在中学的音乐欣赏课上应该更侧重于引导学生进行感性的欣赏活动,因为中学的音乐教育并非是培养专业音乐人才的教育,它的目的并不是让学生去深入的学习和了解音乐的曲式结构或音乐史等专业的音乐知识,中学音乐欣赏课的主要目的是美育,即审美教育,所以中学教师没有必要在音乐理论教学方面耗费太多精力,而应该将教学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通过音乐来让学生欣赏美、感受美、陶冶情操上,正如柯达伊所说,要让学生觉得“欣赏音乐不是一种折磨,而是一种乐趣;向学生逐步灌输一种优美音乐的渴望,一种持续终身的渴望”。这恰恰也正是广大中学生所最需要的。目前,中学音乐欣赏课很少能够达到上文中所说的理想境界,这关键是因为教师在音乐欣赏课上所采用的是“以音乐知识、价值体系为教学内容;以听老师讲解音乐、展示音乐(播放音乐、录音或现场表演)法;以先完整听、后分段听、再完整听为唯一学习顺序的”传统教学模式[2]。这种教学模式虽然方便老师教学,却并不符合学生的心理需求与期待,与我们目前所倡导的“生本”观念是相背离的。
二、心理学的研究
如果想让学生对音乐欣赏充满热情,应在教学中设置一些较易让学生产生满足感的期待。这样学生会较易产生成就感,从而激发他们参与欣赏的欲望。让学生从音乐中获得某种体验的期待,是欣赏热情产生的最原始的动力。近代学习心理学还认为:熟悉程度过低的刺激,不易激发起人的美感和主动的探究行为。心理学家柏莱茵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首先根据数学公式对一些旋律片段进行不确定性和复杂程度的认定,然后在此前提下,他要求被试者对所听到的音乐作出评价。实验的结果是:对于非常简单的旋律,美感对之起的反应较为迟钝;随着复杂性的增强,美感对之起的反应就越来越高;但当复杂性到达峰值,若复杂性继续增强,美感对之的反应会越来越低;当到了极复杂时,美感与旋律简单时相差无几。以上的理论和试验告诉我们,有时教师觉得引人入胜的、有价值的音乐,在学生听来有可能是晦涩难懂的。因为音乐教师是具有一定音乐修养水平的成人,对很多音乐信息具有较高熟悉程度,所以他们能够长时间地主动将自己沉浸在对音乐的探究之中,而对于音乐修养相对较为缺乏的中学生来说,很多音乐信息的熟悉程度是很低的,当他们被要求安静倾听他们不熟悉的音乐时,其中的一部分人往往会很快感到迷茫、厌倦,希望早一点结束,早一点退出。所以教师在选择音乐时,一定要寻找对学生来说熟悉度和难易度适宜的音乐作品来进行欣赏教学。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教师在课堂上选择的音乐对于学生来说熟悉程度过低或过高,那么无论其音乐价值有多高,无论其知识结构有多完善,都是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的。这就要求中学音乐教师要根据学生原有音乐经验来选择欣赏作品、安排教学内容,要以学生的音乐经验为基本出发点。在设计教学程序时,也要依据学生对该作品中各种因素的熟悉情况来进行设计。在音乐欣赏课上,教师甚至可以打破原有的单元顺序,将任何一个可以让学生轻松愉快地接受的、有完整意义的结构单元作为“开始”,然后再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逐步深入、扩展,而不是采取生搬硬套的“整、分、整”的教学模式。对于一些结构较为长大、学生熟悉度较低但却又很优秀的作品应该做一些改编工作,将选中的特定部分裁剪出来,或将几个裁剪出来的特定部分重新按需要拼接起来,这样在欣赏时更容易激发学生的热情。普通心理学研究早就指出:人在感知一个特定的事物时开放的感知通道越多,对特定对象的把握就越全面、越精确、越丰富、越深刻。根据这一理论,在教师组织学生进行音乐欣赏的教学时应该努力帮助学生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感知通道来对音乐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探究,而不是单一的“整、分、整”的倾听教学。比如教师可以利用“运动”,特别是大肌肉的运动来帮助学生感受音乐。根据瑞士的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学说:在音乐训练中,人们最容易接受的是音乐和动作,任何音乐都可以通过身体动作表演出来,反之任何身体动作都可以转化为相应的音乐。教师在引导学生欣赏音乐的同时,若能启发学生用肢体动作将欣赏到的音乐表现出来,相信一定能更大程度的激发出学生欣赏的的兴趣。综上所述,根据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启示,我认为中学音乐欣赏课的教学应该以学生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侧重于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和体验力,而不要特别注重技能和理论的教学;教学要结合心理学一般规律进行教学法的改进,传统的“整分整”的倾听教学模式是很难满足现在学生的心理需求的。
作者:夏露 单位: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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