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公共艺术建设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存在明显不足
(1)政策支持不够。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缺乏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没有对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2)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资金不足。目前,城市公共艺术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是主要靠政府投资,难以保证公共艺术建设的持续发展。另有一些城市公共艺术项目资金来自开发商或社会资金,这就造成了谁投资、谁说了算,没有统一的规划、审核,难以达到提升城市文化的效果。(3)城市公共艺术缺乏系统规划。现在的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往往归属于城建项目,缺乏一个系统的规划。往往造成公共艺术题材单一重复,艺术质量良莠不齐,甚至有些成为视觉上的公共污染。
二、建议
就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建立“城市公共艺术百分比制度”。所谓“百分比公共艺术政策”,即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从工程建设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艺术的创作与建设。l956年,美国费城是世界上第一个实施“百分比公共艺术政策”的城市。经过半个世纪的实践,“百分比公共艺术政策”成为发达国家和城市普遍认同的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成熟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提升城市文化建设品质和内涵,发展城市公共艺术,归根结底要通过人大立法,才能成为城市整体建设的一个部分,纳入了城市建设的法制轨道,才有可持续性、良性发展的可能。城市公共艺术立法和依法建设,仍是一项需要很多人不懈努力的重要工作。(2)在城市规划中增加公共艺术规划。真正的公共艺术应该与城市规划结合起来,公共艺术规划是城市规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样公共艺术建设才能规范系统,与城市规划一致,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建议在城市规划中增加反映文化内涵,代表居民审美诉求的公共艺术规划。把城市雕塑、城市壁画的艺术造型、市政设施的艺术装饰以及修建对公众免费的公共文化设施、政府性大型公共文化艺术推广活动等统一规划,共同建设。(3)建立一个真正体现民主观念的公共艺术运作机制。这一机制包括工作机构如日常管理机构和民主决策机构以及监督机构。各个机构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监督机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构成。一般来说,公共艺术从规划编制、设计建造开始,就必须对公众公开。公众具有知情权,因为公共艺术最终要面对可以分享公共空间资源的每一个人。将城市公共艺术编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让公众都了解城市的未来,使公共获得知情权,这也是体现公共艺术内涵的一种积极方式。也是给了规划师一个修正的机会,给了决策者一个尊重公共的机会,更体现了公民社会的价值观。(4)采取二级评审制,保证公共艺术项目具体操作的公平、公正,鼓励自由创作。政府责成主管部门成立由艺术家、设计师和市民代表等组成公共艺术审议委员会,要求主办单位成立执行小组,由建筑师,艺术批评家、与艺术行政人员组成,举行民意调查、座谈会、听证会和论证会,决定公共艺术的发展方向,提出一个公共艺术的论证方案,形成书面的“征集办法”后对外公布;按照经费预算进行公开招标,应征的艺术家则提交提案说明创作理念、观众参与的方式、作品的形式、预算与管理计划,上报政府设立的审议委员会审议,最终公众通过投票的方式选择。整个过程由中介公证机构监督每个环节的公开、透明。整个评议过程也是一个审美教育的过程。而中标的艺术家或艺术机构在创作建设过程要由艺术监督机构全程参与,确保公众意愿的表达和经费的合理有效运用。城市的公共环境需求带来全新的城市文化需求,让我们共同关注城市文化环境建设,用艺术营造城市空间,令城市焕发生机和活力,从而提高城市文化品质和内涵,激发人们更加热爱自己的城市,做好这张城市艺术文化这张名片,营造既饱含中国传统意蕴、富于城市地域个性,同时又符合现代实用功能的诗意的城市公共艺术新空间,让我们艺术的生活!
作者:魏卓 谢宁宁 郭赵辉 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 巨鹿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