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困境
改革开放尤其是十七大以来使得我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有了长足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取得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农村基层民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从而限制农村基层民主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1.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通常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性,正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所言:“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4]”。首先,经济发展滞后制约民主与法治意识的提升。经济发展能够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物质基础,进一步促进促进农村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村民民主政治素质的提高。然而在我国的中西部大部分经济相对落后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居民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些农村地区的民主选举形同虚设,在选举过程中很容易被地方强势团体操纵,造成农民对于民主政治的冷漠。其次,我国乡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农村居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在经济相对发达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居民接受教育水平较高,民主权利要求较高,民主参政素质较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与此同时,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科技创新,使得经济发达农村地区的居民获取政治信息的方式多元化,他们也有能力获取更多的政治参与相关的物质资源;然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农村及贫困地区,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收入较低,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加上农民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人们普遍缺乏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兴趣与理性,“当农民仍为生计而四处奔波时,实现自己村庄内的民主权利就是要以生存资料的绝对减少作为机会成本,这对经济理性的村民来说是一种明显的不经济[5]”。
2.基层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
由于村民文化教育水平较低,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很少进行积极主动的民主监督。主要表现为:首先,村务不公开。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对于开展村务监督认识不到位,把握村务监督力度不够。有的村干部不按规定公开村务,怕麻烦不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心理,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的村干部即使公开村务,但对于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虚假瞒报现象;有些村民认为村务公开和自己关系不紧密,不闻不问,不积极参与民主监督。其次,公布不规范。对于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地点和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内容存在不全面的情况。有的只公布小的事项,不公布重大的事项,对于关系群众紧密的集体资产等重大事项采取谎报瞒报,有的只公布总账不公布明细账,对村民敷衍了事,在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村务公开上普遍存在混乱现象,这种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最后,监管整改不力。由于村民监督不及时,导致村务公开瞒报谎报现象的出现,最后导致查出问题不及时。在某些地区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对于村务公开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消极处理,甚至包庇违法行为,助涨了违法行为的气焰,对于村务公开暴露的问题不能有效及时处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3.基层党组织对基层民主政治带劲不足
部分村干部对于基层民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内民主认识存在片面性,在民主决策方面大搞“一言堂”。由于基层党支部在基层各方面建设中的领导地位,部分村支部书记文化教育素质低下,使得村支部书记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不能够虚心听取基层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大事小事一人做主。即使党支部有民主讨论会也只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严重破坏了党内民主机制,从根本上不符合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其次,在民主管理方面,与村委会职责混乱。村委会主动接受并依靠党组织的领导并不意味着村支部可以取代村委会直接管理职能,有些基层村党支部书记并没有认清党支部的地位,随意插手干涉村委会事务,破坏了村委会的自治性,进而导致两委关系紧张。在另一方面,村党支部不能有效落实民主管理。村党支部不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为群众只是党组织的“陪衬”,村民自治进而逐渐演化成“村支书或村支部”自治,严重破坏了基层农村的自治性和民主性。最后,在民主监督方面,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群众。有的村干部在村里属于强势团体,凭借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谋取村组织的领导权,对于群众监督拒不接受。有的村支部书记对于监督或举报村支部或村支书违规或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有的村支书在村支部拉帮结派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目前的村干部的政治素质、民主法律意识与当前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很不适应,讲民主,讲法制的风气在村支部中还未形成,很难带动基层党支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4.消极传统政治文化的制约
首先,从政治思想和政治心理角度来看,我国传统政治思想以儒家思想为主线,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中国民众心中逐渐地形成“权威崇拜”、“清官思想”和“与世无争”等狭隘的顺民型政治思想和政治心理,这种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为民做主绝不是让人民当家作主,使得公民臣服于权威统治之下,抑制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和自主意识,严重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广度与深度,阻碍了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其次,受“差序格局”的制约。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强调推人的自我主义,在这种关系格局中,“己”总是这种关系的中心,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特别是群己之间的界限不明,使私人利益较公共利益占上风,公民参与变得举步维艰”。最后,从个体行为方式角度来看,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形成了农民对统治权力的强烈依赖感,逐步形成了臣服型政治文化,臣服型文化使得农民缺乏权利意识和独立意识,将政府看成万能政府,对政府存在较高期待,农民习惯性地将自己的命运交给掌权者来主宰,缺乏使命感与责任感,扼杀了农民的政治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制约了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有效性。
二、现阶段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路径探析
当前,影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障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错综复杂的。针对制约现阶段我国基层民主发展提升的各种因素进入深入而系统的分析,我们需要从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和加强村民思想政治教育等五个方面进行实践,为促进基层民主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
1.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将是纸上谈兵,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应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在以后的各级政府工作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做足农村经济文章,结合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多种途径发展社会主义特色农村经济,努力提高农民收入,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其次,积极进行农村经济改革。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减少村委会对于乡镇政府财政的依赖性,保持在村务管理工作中的独立地位,改善与乡镇政府博弈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提升自身的经济地位和自身发展能力。再次,农村经济发展能够增强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在经济相对发达农村地区,在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上形成了公共利益,村委会控制和支配的经济资源越多,村民越发的关注自己的利益,农民政治参与的回报也越大,这样就提升村民的政治参与动力。最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在实施惠及农村发展的各项政策过程中,对于政策执行和农村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进行及时的事前说明、事中监督和事后公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村民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广大农民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决策机制。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务必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拓展党内民主决策途径,积极进行党务公开,维护基层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其次,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执政能力。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核心的党支部应加大村支部的建设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领导方式,提升村支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要求,维护村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最后,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相联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中,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吸纳致富能力强、文化水平高、群众威望高的优秀村民,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基层优秀党员”等一系列活动强化基层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做好政治先导。
3.健全基农村层民主制度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兴衰成败取决于基层民主制度的规范。首先,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村委会相关选举法律法规必须用辩证发展的思维来健全完善,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加大给在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中的“两个过半”加大了难度,因此在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中应坚持参选自愿原则,以获取相对多数的候选人当选,这样有利于保障基层选举制度的民主性。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予以说明规定,并加大惩治力度,把基层民主选举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上来,建立明确有效操作的村民自治保障机制。其次,正确处理乡与村及“两委”之间的关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领导”和“指导”的具体范围、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既要保证“指导”不偏离方向,防止把“指导”变成“领导”和行政命令,又要让乡政权机关对村民自治和其他工作真正承担起必要的责任,以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7]。“处理好”两委关系“也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从坚持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做主和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的总体要求出发协调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一是村支部作为农村建设的领导核心,应统筹全村宏观发展,制定出科学的发展规划,党支部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自治,监督规划落实情况.二是村委会应积极落实村支部制定的全面规划,自觉接受并依靠村支部的科学领导。
4.完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是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应着重开展以下相关工作。首先,应及时有效的进行村务公开。村支部和村委会应着重把群众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如土地、林地、集体资产等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对于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地点应予以准确说明以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村民应予以严格监督,以保障村民应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其次,对于村干部应设立评议制度。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应设立“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民主恳谈会”等各种民主评议测评制度,定期定时进行安排,明确规定相关的民主评议内容、评议形式、评议主体和评议对象等事项,以有利于监督村委会及其相关成员,并有效的促进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自非两委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坚持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原则。健全和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章程和相关理财制度,保证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使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以有利于维护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
5.加强村民思想政治教育
亿万农村居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加强村民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提升村民政治素质,是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证。首先,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设施投入,增加基础教育投入在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完善的农村基层教育体系,从基础教育培育村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兴趣与习惯。构建合理的职业教育体系,培育村民的民主意识和自治观念,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良好的教育环境。其次,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宣传。确立以广播、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为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村民进行深入的民主启蒙、民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教育,破除封建政治残余思想,清除违背现代民主观念的陈腐观念,积极营造社会尊重、支持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村民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法律手册等各种途径和渠道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得村民了解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在实践中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
作者:尤适 李宁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