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利用2006年、2007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数据来研究上市公司是否利用2006年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进行盈余管理及其根本原因。本文通过分析认为,上市公司的确利用债务重组进行了盈余管理,但根本原因并不是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而是避免亏损和退市,满足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因此,本文认为要想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应该从资本市场监管规则方面入手。
关键词:债务重组准则;债务重组;盈余管理;监管规则
一、引言
我国债务重组准则自1998年初次制定至2006年经过两次变迁,其主要内容的变迁如下:1998年财政部初次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重组时的非货币性资产和债务转化为股本时的股本价值,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2001年财政部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规定禁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2006年财政部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再次修订后的准则主要内容恢复至1998年准则的相关规定,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中财政部给出的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原因是1998年的准则规定债务豁免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方便了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这说明在会计准则制定者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看来,经过2006年重组准则的再次修订,2007年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就不可避免的烙下了盈余管理的嫌疑。然而,谢海洋(2013)认为,美国的债务重组准则一直都规定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却没有发生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问题,说明在美国债务重组和盈余管理是没有关系的。进一步说明我国会计准则的变化很可能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无关。那么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我国上市公司是否利用了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呢?其根本动机又是什么呢?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对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前后两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数据的实证研究,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及其根本动机。
二、文献综述
谢海洋(2013)研究了2006年和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全部上市公司,使用了多元线性回归和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是规避证券市场的监管。樊懿芳,纪岩(2009)利用2007年深圳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采用调整的Jones模型衡量公司债务重组的程度,发现发生债务重组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高于没有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并进一步分析得出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主要目的是避免亏损的结论。谢德仁(2011)以1999年、2001-2007年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LOGIT回归模型,发现影响上市公司是否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的因素并不是会计准则而是资本市场的监管规则。高雷,宋顺林(2008)研究了我国2002-2004年进行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分析盈余管理与线下项目、关联交易之间的联系,发现利用计入线下项目的关联交易是其避免亏损的主要途径。杨红娟(2005)研究了2001年实施债务重组的165家上市公司,采用多种统计方法研究,发现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进行盈余管理,但一些隐性的盈余管理却更加频繁。闫露(2009)研究了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的沪深两市全部的上市公司,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和Logistic回归,发现上市公司确实存在利用2006年重组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且总体上可能性较大的是为了满足证券监管而进行盈余管理。谷长辉(2010)利用2007-200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运用特征变量配对t检验的方法研究了债务重组与盈余管理,发现重组公司大多数都是被ST公司为了扭亏为盈通过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陆建桥(1999)以截至1999年沪市亏损的2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发现配股、扭亏等证券监管因素是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经过修订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从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当期损益,由于会计盈余的增加能够帮助上市公司粉饰其财务报表,进而达到规避资本市场监管的目的,所以上市公司必然会抓住这一机会来进行盈余管理,特地将债务重组收益延迟到新准则实施之后确认。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H12007年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大于2006年的债务重组收益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政策的指标体系主要是以会计利润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比如有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戴帽制度,上市连续两年亏损就会被戴上ST的帽子,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连续三年亏损就会被戴上*ST的帽子,对公司股票发出退市预警。这时的利润指标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这就说明,只要上市公司能够避免亏损,不管其利润来源是否是主营业务,都能够避免被戴上ST的帽子和避免被退市。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H22007年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避免亏损的可能性要大于2006年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有关ST公司脱帽制度规定,ST或者*ST的上市公司要想摘掉ST的帽子,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必须为正。这就说明,被ST的上市公司是无法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来摘掉ST帽子的。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H32007年被ST的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来摘帽的可能性和2006年的ST公司相比没有显著差异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有关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利润指标要求和ST摘帽的利润指标要求相一致,即净利润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这也就说明,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没有帮助。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4:H42007年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可能性和2006年的债务重组公司相比没有显著性差异。
四、实证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根据财政部给出的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原因来看,主要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收益来操纵利润。因此本文选择的债务重组样本是作为债务人获得重组净收益的公司。此外,由于金融类上市公司与其他上司公司所要遵循的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因此为了避免金融类上市公司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样本数据将此类公司剔除。本文以2006年和2007年沪市A股进行债务重组获得债务重组净收益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经过筛选,总共获得149家样本公司,2006年和2007年分别为46家和102家。
(二)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所需要的债务重组的数据来源于2006年、2007年样本上市公司的年报,年报数据来自巨潮资讯网。其他数据来源于新浪财经网和CSMAR财经数据库。使用的统计软件是MicrosoftExcel2007和SPSS22.0。
(三)变量定义
本文研究的研究目的是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前后上市公司是否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及其根本动机。所以被解释变量有四个“债务重组收益”“避免亏损”“ST摘帽”和“再融资”;解释变量为虚拟变量“债务重组时间”;高娇(2011)研究表明,“变更会计事务所”“审计意见”“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影响,谢德仁(2011)研究表明“上市年限”“公司规模”也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关,所以本文将以上变量纳入控制变量。上述变量定义见表1。
(四)研究模型设计
由于被解释变量分为两种类型,由此本文设计了两种回归模型。对“债务重组”连续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对“避免亏损”“ST摘帽”“再融资”虚拟变量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具体模型如下:
五、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统计
从表2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债务重组收益和避免亏损来说,2007年的均值在1%的水平上显著大于2006年,说明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和避免亏损的影响较大。对于ST摘帽和再融资来说,2007年和2006年的均值差别都不大且T检验也不显著,说明准则修订对ST摘帽和再融资没有明显影响。
(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
从表3模型摘要中可以发现回归模型在1%的水平上显著,调整R平方为0.219说明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良好,残差服从均值为零的正态分布,DW值接近2说明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Spearman相关系数的显著性为0.941>0.05,说明残差不存在异方差性。从表4多重共线性检验可知容忍度TOL接近于1,且方差膨胀因子VIF也接近于1远小于10,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从表5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重组时间和债务重组收益在5%的水平上呈显著的正相关,且相关系数为0.90808,这说明2007年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要比2006年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高出90.81%。因此,H1通过检验,上市公司的确利用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进行了盈余管理。
(三)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从表6对AL模型的回归结果中可以看出,H-L拟合优度卡方值的Sig值为0.998>显著性水平0.1,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很好。债务重组时间与避免亏损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示2007年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来避免亏损的可能性大于2006年。由此,H2通过检验。从表6对ST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H-L拟合优度卡方值的Sig值为0.805>显著性水平0.1,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很好。债务重组时间虽然与ST摘帽呈正相关,但是关系并不显著,说明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对ST公司摘帽并没有显著的影响。由此,H3通过检验。从表6对RF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H-L拟合优度卡方值的Sig值为0.971>显著性水平0.1,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很好。债务重组时间虽然与再融资呈正相关,但是关系也不显著,同样说明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没有显著影响。由此,H4通过检验。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使得债务重组收益重新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这就给一些上市公司留下了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所以,一些上市公司将债务重组延迟至2007年,利用债务重组收益来粉饰公司的财务报表,避免亏损。但是准则修订前后,债务重组公司脱掉ST的帽子和再融资的现象却无明显差异。以上结果的根源在于资本市场的监管规则。如前所述,在我国现行的以会计利润为核心资本市场监管政策的指标体系中上市公司退市政策的净利润指标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而ST摘帽和再融资的条件指标却是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所以,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进行盈余管理后所能获得的“好处”也只能是避免报表上的亏损,以免被退市;而不能让自己达到ST摘帽和再融资的要求。所以,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只是给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方法,而不是其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在于规避资本市场的监管,避免被ST和退市。
(二)政策建议
要想抑制一种行为,必须要弄清楚这种行为背后的动机,然后“对症下药”见效才能显著。本文发现规避资本市场的监管上才是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所以,要想抑制其盈余管理,就要从改革资本市场的监管规则入手。从短期看,主要是改进上市公司退市政策,即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作为衡量上市公司是否被ST和退市的标准。但是这对那些处在经营状况不好的状态的一些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剂猛药,很有可能一些公司会因此走上破产的道路,而且这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从长期来看,就是要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即推进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让市场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则来决定“谁去谁留”。
七、研究局限
本文所用的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数据均是手工翻阅整理得到的,由于此限制,只搜集了沪市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并没有对深市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此外,本文只搜集了2006年和2007年的数据,并没有对2007年以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情况进行研究,导致研究结果带有一定的偶然性。
参考文献:
[1]谢海洋.债务重组准则变化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01):110-114.
[2]樊懿芳,纪岩.债务重组与盈余管理——基于2007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会通讯,2009(06):123-126.
[3]谢德仁.会计准则、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与盈余管理之遏制:来自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1(03):19-26.
作者:毕红卫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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