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国内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相继因用火不慎、违章用电等发生火灾,造成多人伤亡,尤其是今年5月25日,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地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笔者所在消防部门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
【关键词】福利机构;消防;调查
作者简介:蔡东(1981-),男,安徽人,工作单位:寿县消防大队
1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状况
消防监督机构先后组织11个督查检查组,先后排查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231家,其中小型场所(50人)82家,中型场所(51-150人)147家,大型场所(151-200人)2家,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6期,参训人员426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42处,增配灭火器500余只。在检查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多数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令人担忧,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消防基础设施缺乏。231家社会福利场所仅有6家按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8家单位设置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224家单位仅设置有灭火器或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个别单位仅配备2只灭火器且已经过期失效,有的根本就没有消防安全制度,没有制订消防安全措施。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经监督人员询问,40%的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懂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知识,52%的工作人员对消防知识一知半解,存在应付思想,责任心不强。三是自卫能力较低。福利场所都是未成年小孩及智障人士,养老院、敬老院里均是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差,一旦遇到火灾危害,整个群体应对火灾的体力、能力都非常有限,极易酿成悲剧。四是诱发火灾因素较多。检查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1家养老院公寓楼吊顶采用塑料扣板装修;73家存在乱拉电线,1家单位用铜丝代替保险丝;112家单位老年人在宿舍内吸烟;138家单位老年人在在房间内使用电饭锅、酒精炉等,火灾隐患较多,极易诱发火灾事故。
2加强对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监管。
一是加强对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主管部门应积极发挥系统管理优势,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内容,与日常工作同检查、同考评。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对拟开办福利院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民政部门不得批准”的规定,将消防审批作为前置,努力从源头减少火灾隐患。
二是规范社会福利机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1条规定“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于笔者所在地区经济较为薄弱,本条在执行中存在一定困难,尤其是乡镇小规模养老院。建议规范管理部门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对不同规模养老院、福利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
三是定期开展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地方政府及村(居)委会等要利用本地治安防控、夜间巡逻等优势,加强对福利机构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管理,配置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道。
四是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及弱势群体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要对福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使其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能够主动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付诸于实施。同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的护理证的考核范围,使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报火灾,如何组织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技能。
(2)要加强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制作宣传标牌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火灾案例讲解日常生活起居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组织福利机构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使其自防自救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五是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结合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活动,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针对社会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多为老人、残疾人和孤儿,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作者:蔡东 单位:寿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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