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文明基础理论
(一)生态文明的含义
对于生态文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叶谦吉教授认为:所谓生态文明,强调的是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一种和谐统一的关系[2]。这一定义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对于生产力问题的基本认识,强调人与自然要保持和谐统一,并且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情。可以说,这是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问题的重新解读,这一定义强调了要坚持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强调了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笔者认为,叶谦吉教授的这一定义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具有合理性。以我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刘思华教授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则指出,所谓生态文明,强调的是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也要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尽量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使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这一基础之上[3]。这一定义指明了生态文明实现的前提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类既要开发和利用自然,又要保护自然,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始终遵循这一原则。同时这个定义还指出了今后我们应当怎么做,即应当尽量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使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这一基础之上。刘思华等人的定义赋予了发展崭新的内涵,强调发展必须是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础之上的发展,这与过去人们对于发展问题的理解是不同的,体现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新理念。笔者在吸收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生态文明的定义作了如下概括: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觉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的原则,不断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提升生产力水平,使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础之上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建设生态文明要求我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时,不断克服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运行机制和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确保经济、社会、生态协调有序发展,创造丰富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态需求[4]。
(二)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
2014年1月17日,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论坛”上,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王松霈教授作了题为《生态经济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历史上一切文明成就的结晶,是人类创建的最高的文明”[5]。在他看来,生态文明是一种完全超越了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笔者也认为,生态文明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文明形态,其中包含着人类对以往的农业文明以及工业文明的反思。因此,生态文明理论应该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1.生态文明建设所坚持的基础理论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的理论框架相一致
首先,我们所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尊重“自然界的优先地位”的基础上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我们应当认真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属于人的自然”“人化的自然界”“社会的自然”等生态经济思想,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尊崇自然与社会的整体性,尊重经济社会形态演进的客观规律,选择适宜的经济社会形态,在自然生态环境内因论思想的指引下认真安排人类的各项活动。以上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它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具有一致性。其次,生态文明建设的逻辑起点就是实现生态自然与经济社会的统一。这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完全一致。再次,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努力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运行机制和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确保经济、社会、生态实现协调有序发展。这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说所坚持的发展观相一致。又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承认自然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有限,在开展经济活动时必须充分考虑经济活动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经济、社会、生态实现协调有序发展。这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的核心理念完全一致。最后,生态文明建设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运行机制和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这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理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二者都强调应当满足“生态经济双赢定律”[6]。
2.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由上述分析可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在五个方面具有一致性。不仅如此,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在基本理论方面也存在着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1)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二重性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二重性理论强调的是生态自然因素与经济社会因素的内在统一。根据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把促进人的发展和生态保护放在重要地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特别强调以人为本和以生态为本,这二者的统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与核心。明确了这一点,就为我们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思想中的劳动二重性理论、生产过程二重性理论、商品二因素理论、经济运动二重性理论等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将对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2)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物质变换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物质变换理论强调的是自然生态关系与社会经济关系的内在统一。这一理论第一次提出应当把劳动作为人与自然的中介,将劳动引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过程。由上述分析可知,人类开展生产活动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把人对自然的利用、占有、索取,同补偿、爱护、恢复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把改造自然同美化自然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及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述两点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3)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全面生产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全面生产理论强调的是经济社会生产与生态环境生产的内在统一,是关于五种生产与再生产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全面生产理论。这五种生产与再生产分别是: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精神的生产与再生产、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生态环境的生产与再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在这个有机的、综合性的生产体系中,如何使这几种生产与再生产做到相互适应和协调发展是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也正是生态文明建设中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它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部具体实践中。(4)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理论强调的是经济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态生产力的内在统一。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是自然生态系统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系统生产力的统一体,其大小受到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影响,表现为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合力。一般来讲,当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都获得提升时,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也一定会获得提升。当社会生产力获得提升,而自然生产力有所下降时,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既有可能获得提升,也有可能有所下降。当社会生产力有所下降,而自然生产力获得提升时,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既有可能获得提升,也有可能有所下降。当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都有所下降时,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肯定会下降。由上述分析可知,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广义生产力理论包含了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中生态经济生产力思想的全部精华,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高度契合。(5)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物质循环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物质循环理论强调的是社会经济循环与自然生态循环的内在统一,是关于物质循环利用问题的理论。该理论揭示了在作为劳动过程的再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经济关系,它与物质变换理论具有内在关联性,并与之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社会经济循环与自然生态循环的统一性表现为物质变换与物质循环的内在统一。因此,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物质循环理论从本质上讲就是生态经济物质循环利用理论,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循环利用理论的基础,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该理论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相契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物质循环利用理论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特点。
二、生态文明视角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理论诠释
(一)新型城镇化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产物
新型城镇化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产物,这一点是我们必须明确的。新型城镇化是在自觉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凡是违背了生态文明建设所要求的各种基本原则、基本活动规律而进行的一切城镇化建设活动,都不能被称作新型城镇化,那些只是旧型城镇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正是为了克服旧型城镇化的种种弊端。以下笔者将具体分析旧型城镇化的主要弊端。
(二)对于我国城镇化建设历史的反思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1978到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3.73%。从表面上看,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在城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许多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主要涉及6个方面。其一,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明显高于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有时“城里人”和“乡下人”即使身处同一个区域,享受的待遇也并不相同。笔者仅就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问题进行说明。比如,在一些城市,在同一个区域内存在各种不同的学校和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则规定,一些学校和幼儿园只有拥有城市户口的孩子可以进入[7]。其二,土地城镇化的速度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一般而言,衡量城镇化水平的基本指标是城镇人口在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但如果只让农民进城而不让农民转变为市民,这样的城镇化就是一种不彻底的城镇化。近年来,由于建设的需要,一些农民失去了土地,但是,这些失地农民却未能成为真正的市民。我国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十分突出。其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病”。现在许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都比较粗放,相关部门过于关注征地造城,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忽视了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其四,过于看重形象工程,忽视了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城镇建设过程中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遭到破坏,生态平衡被打破,生态环境的质量越来越差。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房地产开发越来越兴旺,但城市贫困人口无房可住的局面却未有大的改观。其五,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未能做到“以人为本”。在我国的许多地方,房地产开发已经成为城镇化建设的代名词。但我们搞了这么多年的城镇化建设,实际上和农民进城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地方政府(包括“城里人”)对房子这样一种不动产的需求才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助推因素。现在的局面是,地方政府要土地财政,房地产开发商要赚钱,城里人要住房,乡下人要打工。其六,城镇化的产业支撑不足,致使城镇化建设乏力。在我国,许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主体产业和龙头企业,规模效益较差,没有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城镇化发展,自我供血和发展能力不足,集聚辐射效应不强,对转移人口的吸引力不足[8]。综上所述,我国的城镇化过程的确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在现阶段,打破制约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瓶颈应当被作为首要问题。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教训
从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现状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我们以往的城镇化建设以剥夺农民利益、破坏农业生产为起点,以“城市瓦解农村”为基本运行模式,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无关系[9]。以下从三个方面来分析我国以往城镇化建设中的教训。(1)秉承了工业文明的发展观工业文明的发展观只注重追求当前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而不顾及后期的发展效果,最终导致经济、生态、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在这种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开展城镇化建设,必然会带来工业和农业不协调、城市和乡村不统一、经济和生态不和谐、人口和社会不稳定的后果。由于没有处理好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未能实现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融合发展,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种盲目扩张的状态,经济社会的发展最终必然突破地球的承载能力。(2)导致了“黑色发展”的结果工业文明之所以被称为“黑色文明”,是因为其所经历的是一个从粗放到集约的发展过程,往往是先破坏、污染,然后再进行治理,工业发展以对环境和生产力的破坏为代价。近年来,我国城镇的数量越来越多,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农业活动比重的下降和非农业活动比重的上升,以及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而且,这时人们已经习惯于粗放式用地、浪费式用能,以及依靠中心城市带动全局发展。(3)发展的重点和核心存在偏差201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针对旧型城镇化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的。旧型城镇化的发展重点是:劳动力实现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转移,人类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变;人口由农村向城镇集中,城镇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的工业文明转变;各种经济要素不断向城市集聚。旧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是通过牺牲农业和生态,实现工业集聚和财富规模扩张[10]。
(三)对于新型城镇化的理论诠释
1.新型城镇化必须坚持的原则
(1)坚持生态文明发展观生态文明发展观倡导的是可持续发展。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新型城镇化必然会走上一条工业与农业相协调、城市和乡村相统一、经济与生态相和谐、人口与社会都稳定的发展道路。只有整个经济社会都处于一种和谐、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状态,才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以高效、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由于新型城镇化坚持生态文明的发展观,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以生态文明时代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主题,注重内在质量的提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城镇化必将实现由注重数量规模的增加向注重质量内涵的提升转变。新型城镇化要走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强调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特征。(3)科学确定发展的重点和核心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重点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注重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和谐统一,使二者实现互促共进;使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生产力合理布局,实现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是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11]。
2.对新型城镇化内涵的理论分析
由上述对新型城镇化发展原则的分析可知,新型城镇化的主旨就是“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的直接结果就是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8]。这就是说,新型城镇化一定要坚持以生态文明发展观为指导(亦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这里的小城镇专指建制镇和集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因此,可以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作如下归纳:新型城镇化是指人类在城镇化建设活动中,自觉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努力改变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不断优化城乡关系,提升城乡生产力水平,使城镇化建设建立在城乡各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之上,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12]。
三、生态文明视角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评价标准
由上述对新型城镇化内涵的分析可知,自觉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这一原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前提,努力打破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不断优化城乡关系,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旨,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结果。据此,笔者制定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评价标准。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层次及功能
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结合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可以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划分为四个基本层面,即企业层面、产业层面、城镇层面和空间层面。其中,企业层面、产业层面均属于生态文明视域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体,而城镇层面、空间层面则属于生态文明视域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拟体(所谓拟体,是相对于实体而言的,表现为在空间结构和区域结构上的变化)。就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来分析,城镇层面的循环模式是一个综合性的超循环体系。这个超循环体系将各类生产体系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其中每一个单元既能有效地形成自循环系统,又能为相关链接单元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支撑。众多单元进行耦合链接,构成一个立体的网络状的城镇超循环体系。城镇超循环体系不断地与外界(指区域其他系统)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在城镇内部进行各种单元和层次的整合与分解。旧的单元被新的单元(或循环形式)所替代,表现为城镇超循环系统自身的调整。这个系统通过不断产生新的物质、能量和信息,逐步扩大城镇的辐射范围。城镇是城乡多种循环模式和多种超循环体系关联耦合的重要节点,也是整个区域超循环体系的中枢[13]。在经济发达、城镇密集的区域,借助多重网络构成的循环基础设施平台,城乡之间的差距将不断缩小,资源的利用将更为科学有效,城乡生态环境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区域整体竞争力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将实现质的飞跃。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评价标准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同的城镇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个城镇在不同时期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客观的评价难度较大。笔者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按照生态系统的大类将其划分为自然生态和人造生态两部分,从宏观的层面选择几个重要指标制定评价标准。具体评价标准如表2所示。
(三)新型城镇化运行调控体系的构建
1.产业链体系的构建
(1)第一产业链体系的构建第一产业要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构建农、林、畜、渔、副各分产业体系和复合体系,在体系构建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各分体系之间的匹配与衔接,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各分产业体系和复合体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的一致性,不断提升产业层次。要基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都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综合研究,真正建立起产城一体、利益均分、功能互补的良性循环系统。(2)第二产业链体系的构建第二产业应当努力实现从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的转变。新型工业化应当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要实现第二产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就要不断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还要重构行业(或企业)的循环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第二产业的整体循环体系[14]。(3)第三产业链体系的构建根据第三产业的特点,要在倡导绿色服务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服务体系。要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社区内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内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建立功能完备、便利民生、服务大众的社区服务体系。
2.产业间关联调控体系的构建
(1)关联体系的构建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切入点,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完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各产业内部及产业间的横向和纵向关系,建立一个具有多重反馈的耦合巨系统,借助这个巨系统实现整个城镇生产、生活的和谐统一。(2)调控体系的构建政府行政调控、市场调节、舆论监督、企业自律、行业规范等构成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调控体系。政府行政调控主要依靠宏观规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市场调节有赖于建立一个发达完善的市场体系。新闻的舆论监督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企业的自律是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行业协会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本行业中企业的整体利益,督促本行业中的企业实行自律性管理[15]。
作者:张新平 单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研究中心 湖北民族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