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是对声乐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
关于声乐教师的“教”的评价,我们改掉过去仅仅以学生的专业成绩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的传统评价方法,要对声乐教师进行教育思想、业务素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既要以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来评价教师工作业绩,还要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与需要。对声乐教师“教”的评价不能仅仅简单地把声乐教师语言表达能力强、专业技能过硬、讲解清楚流利、所教学生的专业技能分数较高等指标作为评价教师教学完美无缺的唯一标准,而更要注重评价声乐教师是否在声乐教学中,根据声乐教学内容选择了最佳的教学方法,是否注重对学生声乐学习能力的培养,是否挖掘了具有开放性的问题和知识点,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民主具有启发性,信息沟通是否体现多向性,随着教学情境的不断变化,教师是否能灵活机动地处理所遇到的问题,是否能寓声乐教育思想于教学中,教学过程中是否留有悬念等等方面,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声乐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既要肯定声乐教师教学的优势又要指出教学存在的不足,使声乐教学评价起到促进声乐教师专业整体发展的作用。
二、实现“教是为了促进学”的评价理念
传统的声乐教学中“学”的评价大多停留在仅仅对学生的声乐演唱技能的评价上,仅以一次期末考试的一、两首声乐作品的演唱定为最后成绩。这种评价方式会导致学生在声乐领域的知识结构单一和狭隘,与相关学科的交流和渗透能力也无从谈起,不利于声乐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扩展相关声乐教学内容,完善教学方法,学生也只是热衷于演唱技能的学习,对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与能力的训练也不感兴趣,牺牲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培养的机会,更是牺牲了基础差、条件一般的学生对声乐学习的兴趣,使得“唱、表、讲、研、导、德”综合声乐能力教学目标的实现成了一句空话。因此,我们对学生的评价首先从了解学生、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差异和需要入手,关注学生在声乐学习中的行为表现、情感情绪体验、学习过程与参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采用在声乐训练和演唱的教学中有机穿插重要的声乐理论、相关文化知识,扩大声乐训练和演唱在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动作技能领域的评价内容和方法,根据他们基础水平的不同层次,看他们是否学得积极主动、动脑、动手的实践机会是否多而恰当,如平时作业、口头表达,技能展现、小论文写作、课堂参与、活动表现等,注重学生的学习态度、方法、效果、能力等的综合评价,真正实现由关注“教”转向关注“学”,教是为了促进学,让“教师的教”真正服务于“学生的学”的目的。
三、“管”是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的必要手段
“管”主要强调声乐课程设计的管理、教材的选用和编制、课程实施的管理、评价等方面。我们皆采用发展性评价,及时分析课程管理的情况信息,客观描述课程管理的优点和存在问题,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教”、“学”、“管”立体化声乐教学体系的构建倡导教师、学生与声乐课程管理者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实现髙师声乐教学评价体系的规范化,使髙师声乐教育教学能够做到有依可据,有章可循,不断提高师声乐教育教学水平,使高师声乐教育向着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声乐教育评价是检验声乐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当今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高师培养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人才既要有宽厚的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又要有熟练的声乐技能技巧,更应该有使声乐及其相关知识、理论、技能、观念、能力等得以更好发挥的良好的人格和综合素质。跨入新世纪的声乐人才规格应突出的是厚基础,宽知识,强技能,高素质的国际化声乐人才标准,体现声乐人才的多层次、多种类、多规格的培养理念,满足社会发展的多样化声乐人才的需要。
作者:高秀竹 单位:北华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