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的商业贿赂行为在世界各地都普遍存在,而且已逐渐发展成为电信业腐败最主要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竞争中,竞争法和电信法规都不健全,加之部分电信运营商不良的商业道德行为,导致电信业商业贿赂行为较为普遍,商业贿赂的手段和形式也变化多端,并呈现蔓延之势。因此,防范电信竞争中的商业贿赂势在必行。
一、电信竞争中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目前,电信市场的商业贿赂行为的主要形式多样,种类繁多,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以各种名义在采购合同外单独支付好处费的行为。在电信市场的竞争中,尤其是电信设备采购竞争中,一方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贿赂的手段收买交易对象,多采用给付现金和实物的方式,包括金钱贿赂、大额让利,以及假借赞助费、科研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给付金钱或报销各种费用的方式。另外,个别合同供应商还提供财物以外的非物质性利益,如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提供住房使用权、性贿赂等。这种在采购合同之外支付的好处费,一般不记入合同主体单位的账面上,而是采取直接支付给相关人员。
(二)在开展对外经营活动中附加赠送的行为。在激烈的电信市场竞争中,“附赠”行为已成为各电信运营商市场营销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附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广大消费者附加电信服务的交易行为,常常发生在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和与其交易的消费者。附赠的赠品既包括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还包括消费性服务。如电信运营商的“入网送手机”活动,就是典型的附赠行为。这种附赠行为大都是公开进行的,且一般以交易数量达到一定的数额为赠予的条件,与单独支付好处费是明显不同的。如市场上看到宣传广告:“在xx银行预存话费xx元,送xx手机”等等。另一种是对特定的单位采取附加电信服务的交易行为,常常发生在部分单位群体性转网,在相关区域建设电信基础设施等交易过程中,往往附赠的赠品价值会很高。如,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常常引起多家电信业务企业竞争,为进入一个住宅区,竞相承诺附加赠送相关赠品,以期得到顺利进场的目的。
(三)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招投标过程中赠送财物的行为。从1998年邮电分营后,电信行业进入了大规模的基本建设阶段,基站、通信管道、通信杆路等通信基础设施全面开建,导致大量的施工企业蜂拥而入,争先恐后承揽各类电信工程,一些电信建设企业的相关人员就此成为承揽工程重点关照的对象,施工企业、设计部门、监理公司等等为了获得电信工程的承包权,不惜投入血本暗中赠送相关人员,甚至提供境内外旅游、请吃、高端消费品等。表面上看,这种行为隐藏在公开招投标之外,双方以哥们弟兄相称,似乎只是私人感情的问题,但更深的层面上是基于工程的承揽上,已完全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
二、电信竞争中商业贿赂的危害性
电信竞争中的商业贿赂属于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的多样性,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电信和竞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违反了国家有关财务、税收、价格、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社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危害。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危害。
(一)抑制了电信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商业贿赂行为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电信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它的存在和蔓延,干扰了电信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经营的电信企业沦为受害者,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影响了电信资源的合理配置。商业贿赂使资源不合理地、非公平地向行贿者一方流动,影响和阻碍电信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既挫伤了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阻碍电信技术进步;又妨碍电信运营商对提高电信服务质量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似乎更可以从商业贿赂中争取电信用户资源,对服务水平、质量及技术创新的问题就不那么重视,从根本上影响了电信服务水平、质量与技术的改善与提高。
(三)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靠商业贿赂行为争取获得用户的做法必定会导致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被破坏,从而使电信竞争陷入无序竞争的泥潭。这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造成市场的失衡和混乱,更加重了消费者和国家的经济负担。
(四)加重了国家税收流失现象。对企业而言,搞商业贿赂所用资金等一般不入账,或者巧立名目摊入成本反过来转嫁给消费者。按照国家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有奖销售或各种有奖活动中,个人取得的手机、现金或其他物品等,如达到一定的数额,均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目前规定所得金额的20%为应纳税额。但现实中,很少有人去申报或者缴纳这种情况“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这就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三、有效防范电信竞争中商业贿赂的主要措施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出台的竞争法都将商业贿赂作为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中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电信行业属于垂直管理体制,地方无从管理,集团公司鞭长莫及,监管机构监管乏力,造成商业贿赂行为普遍盛行。如何有效防止电信竞争中商业贿赂行为,还电信竞争环境一片蓝天,本人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清廉、诚信的氛围。把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纳入电信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在企业公益广告、“廉政墙”上,增加关于商业贿赂定义及形式的内容,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纠正“办事需要打点”等错误认识,营造“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商业文化。
(二)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参照《反不正当竞争》等有关规定,由电信监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规范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开展竞争活动的行为,准确界定商业贿赂的内涵及范围,明确哪些行为属商业贿赂行为?哪些竞争行为不得开展?在总结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商业贿赂手段的基础上,将各种手段进行归纳并作出规范的解释,以便于实际操作,做到心中有数,杜绝和防范商业贿赂行为。
(三)加大体制改革和权力监管力度。作为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对发现的商业贿赂行为,无权处置,这就造成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失去监管。因此,应该赋予电信监管部门商业贿赂行为检查处置权,充分发挥电信监管执法机关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权力运作的规范,制约企业权力的运行,有效预防和遏制电信竞争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惩罚力度。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贿者的处罚,只有对受贿者的处罚,很难达到治理效果,因此,对行贿者和受贿者施以同等处罚,才能制约双方。同时,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给予商业贿赂行为单位“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行政责任外,应该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加大对负责人的追究力度,才有可能起到较大的威慑作用。
(五)抵御商业贿赂风险必须强化企业自律。电信领域是较易滋生腐败的行业。一些通信企业高管在业绩压力下,有可能会利用超常规做法来争取市场机会。而通讯设备制造商主要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方式来获得运营商的设备订单。仅靠单纯的管理和处罚未必能达到彻底杜绝商业贿赂行为。更重要的是加强企业自律管理,建立透明的财务制度、进行有效的人才激励,规范竞争行为,才能帮助电信企业对抗腐败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