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连续三年关注电话诈骗。陈伟才表示,“实施电话诈骗需借助两条渠道,一是通信线路,二是银行网络。由于这两条渠道一直监管不力、放任不管,用民警的话说,‘运营商、银行简直是助纣为虐’”。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电话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比2012年分别上升77%、25%,而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银行则在这个蛋糕中获得3%的利益。(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陈伟才一席话掀开了电信诈骗的盖头,让公众看清了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段和技术操作流程。
由于电信诈骗团伙分工明确细致,作案手段专业,诈骗技术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一般人难以识破,也防不胜防。比如,诈骗团伙以“发现包裹涉毒”“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等“关心”的理由打电话给事主,由于事关切身利益,事主不能置身事外。而事主一旦回复,随后“检察院”“法院”的电话陆续拨入,并且全都显示当地“官方号码”,拨打114“核实”无误!
电信经营是垄断行业,诈骗团伙又是怎么使来电显示为“官方号码”的呢?据悉,电信运营商一路向下发展至二三四五级运营商甚至个人,诈骗团伙“保障组”从运营商手上购买“资源”,并为诈骗团伙窝点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撑。诈骗团伙技术人员远程进入我国程控网,将境外网络电话显示号码修改为“官方电话”。可见,由于运营商层层滥卖资源,为电信诈骗提供了通信便利。可见,如果严管电信资源,则将切断电信诈骗的信息通道,电信诈骗就不得逞了。另外,电信不坚持实名制,也为电信诈骗提供了方便,比如,仅温州一家淘宝店,年销售无实名登记电话卡达300万张。
电信诈骗之所以得逞,银行也立下了“汗马功劳”。诈骗团伙之所以能顺利地把钱转走,缘于银行卡没有实名制,或者名实不符,为骗子借用、盗用他人身份证办卡大开方便之门。如,深圳侦办“4·4”被骗2264万元一案中,缴获1720张作案用银行卡,无一张是实名办理登记。
由于电信和银行也是这个诈骗团伙利益链条上的受益者,其中,电信从“诈骗蛋糕”中获利10%,银行获利3%,所以,电信和银行并不积极堵漏洞。由此可见,要从源头铲除电信诈骗土壤,必须斩断电信和银行的受益链条,必须从制度源头约束电信和银行,否则,电信和银行将由于舍不得放弃分享“诈骗盛宴”,而不配合反诈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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