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业板是高新技术企业良好的融资平台,然而信息的不对称性,影响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企业为了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获得比较优势,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未来前景看好的“信号”。本文通过研究2015年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年报资料,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特点、内容、动机以及现状展开分析,提出了优化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环境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
1自愿性信息披露特点
与强制性信息披露比较而言,除了在披露内容、披露动机和披露载体上存在差异外,公司在执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过程中,体现出的最大特点就是披露主体的自主性,不论是信息的披露方式还是信息的披露时间,自愿性信息披露都要比强制性信息披露更加灵活。特别是对于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由于其自身的高科技含量、高风险、高成长、强竞争等特性,其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特点可总结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科技含量高,技术密集,在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时候要注意核心科技的保护,通常不同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动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积极程度有所不同;第二,崇尚创新企业文化、成长于竞争环境下的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为灵活的组织结构和创新精神,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更愿意披露其企业信息,以展示企业竞争优势和地位;第三,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较主板市场而言,宽松的上市条件也让利益相关者担心其上市后的整体风险,从而信心不足,为了凸显企业优势,展现企业核心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更倾向于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2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动因
201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集中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和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其自愿信息披露状况直接影响着资本市场主体对企业综合环境的认识,投资者更希望了解强制性披以外的信息。
2.1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
按照《改进财务报告: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要求,结合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披露特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大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分别为预测性财务报告、企业背景信息、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活动、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其中,预测性财务报告,可以充分体现管理当局对企业未来经营活动的把控,虽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该披露预测未来时间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企业背景信息包括企业结构、企业规模以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和企业文化,与投资者密切相关;企业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以及对机会和风险的把控,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机会把握不住,风险控制不到位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和损失,反之则会得到回报与收益;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投入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预期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但高收益的同时伴随这高风险的出现,投资者在了解这一信息之后,能够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做出更加合理的投资判断;内部控制状况体现企业的治理体系,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公司形象的企业,治理效果较好,二者循序渐进,相辅相成。企业在自愿性披露这些信息的同时,最终获得的是广大信息使用者的青睐,从而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机会与环境。
2.2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因
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市场机制自身的不完善性,影响着资本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愿主动对外披露企业信息必然有特定的披露动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增强核心竞争力,获得比较优势企业是否具备持续高效的竞争能力是创业板投资者关注的一个重要指标。虽然财务报表数据能够体现一个企业的发展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但对于投资者来说,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不仅仅体现在年度报表上,也不能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内容中的财务报表数据来予以体现。良好的企业文化、面对机会和风险的反映、预测性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的承担等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也是评价企业是否拥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实力较强、发展空间大的企业有充分动力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未来前景看好的“信号”,从而获得比较优势。(2)减少融资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费用较高,技术更新换代快,企业信息资源稍有变动就会影响公司价值的实现,因而资本风险较大。在风险较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同时也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收益,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或债券的个别资本成本。为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高质量、业绩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会采用自愿披露信息的方式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增加企业自身在资本市场中的认同度。(3)树立企业形象,增加企业价值为了有效的增强投资者信心,在强制性披露企业信息的同时,对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企业背景等自愿性信息内容进行披露,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产品销售、品牌宣传、形象树立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潜在投资者通过对这些信息可以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实力和发展空间。当具有发展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后,便能在无形中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
2.3自愿性信息披露成本与效益分析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越多,成本就越高。在成本效益曲线的原理框架下,以重要性原则为出发点,权衡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促进信息披露的简明化,实现自愿性信息披露边际效益的最大化,企业才会更乐于披露更多的信息。具体可以从成本和收益两个方面进行探究。首先,在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成本方面,需要注意三点:①要考虑到信息收集的整理成本。当企业认为进行信息收集整理的边际成本大于它的边际收益时,则资源性披露的信息必然会有所下降,反之亦然;②要考虑信息的传播成本。目前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载体有年报、公告、宣传册、宣讲会、微信、微博等一系列灵活多样的途径;③要考虑信息的泄漏成本。信息的披露公开于众,可能会让竞争对手在充分了解企业的信息的同时,利用相关手段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一个劣势地位,这未免会导致企业失去竞争优势。其次,在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收益方面,充分的信息披露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和提高股票价格,从而更有效的达到其筹资的目的,而且充分的信息披露还有利于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方面的良好形象,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
3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现状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为考察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状况,本研究以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布的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全国共621家)为前提,结合这621家企业2015年的相关年报数据,以及其年报中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状况最终随机筛选出180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在仔细阅读这180家企业的年报信息后,我们对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的6个方面(预测性财务报告、企业背景信息、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活动、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开展评分和定量分析,对每个项目的披露情况分别给予2分、1分、1分、1.5分、0.5分、0.5分。按照创业板自愿性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和各指标评分标准,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创业板180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得出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总体情况得分表,如表1所示:结果显示,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最低得分为32.8分,最高得分仅仅为70.6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愿性披露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从六类具体指标的披露情况看,我们可以得到具体分项指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表,如表2所示:其中,为了便于统计,将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企业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三大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归类为企业的关键非财务指标。通过表中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四大类指标的披露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来看表现为:①在四类指标中,样本企业对预测性财务报告的整体披露程度最低,披露程度仅为0.95,这可能是因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层为了规避风险,尽量减少了对企业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市场份额等信息的预测;②企业对背景信息的披露意愿较高。由于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大多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企业未来创新能力强,一旦技术研发成功便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预期收益,披露企业相关背景信息可以增强投资者信心;③对于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活动,高新技术企业对R&D费用的披露得分仅为2.54,披露程度不高,这可能是由于许多企业担心商业秘密的泄露而不愿充分披露;④对于机会和风险、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人员结构的关键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为1.92,低于企业背景信息、研发支出的披露程度2.91和2.54。这可能是这一可以充分展示出企业的文化底蕴与实力的信息指标还没有引起更多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视,因而仍然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
4结论与对策
自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以来,企业为了争取在资本市场中的优势,减少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已经开始越来越多的愿意披露强制性信息之外的其他重要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根据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均值在58.9左右。其中,预测性财务报告、关键非财务指标、研发支出的披露均值分别为5.3、10.69、16.78,合计32.77,自愿性信息披露数量严重不足。与此同时,通过对信息披露现状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我们还发现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项目单一,由于披露过程的选择性倾向,在披露的内容当中,大多是一些定性、外围的信息,对于关键、重点的信息披露不突出,难以体现公司个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的就削弱了自愿性信息的披露质量。在得出结论的基础上,以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原则为前提,结合创业板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创建合理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合理的制度是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前提。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适度管制的创业板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避免信息披露“过量”与“不足”现象的产生,重建证券市场的信用秩序。具体而言,在创建该制度体系时要突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信息,体现行业特征,针对于不同行业的公司,在体系框架下分社不同的评级制度和评价方法,并在政府公开网站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分类发布“强制性信息”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评价结果。2015年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率先修订更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加快了分行业信息披露的步伐。(2)鼓励与保护企业自愿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安全风险目前基本由企业自己负责,为了降低和规避信息披露之后所带来了风险,企业在考虑了成本效益之后大多会选择不披露或者较少披露监管法规之外的信息。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制定信息披露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一些保护企业主体的规范性文件,从而积极主动的对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保护。(3)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环境培养投资者正确的投资理念,完善再融资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增强独立董事在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实现自愿性信息披露激励、免责与惩戒之间的均衡,逐步实现上述鼓励、免责与惩戒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环境,使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1]叶华靓.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创业板市场风险防范研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8(04)
[2]董旃.会计信息自愿性披露:基于创业板市场分析[J].天津是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2)
[3]张明霞.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商业经济期刊信息披露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32)
[4]胡新宇.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现状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09)
作者:方圆 单位:信阳农林学院财经学院
相关专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