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值共创的理论综述
1.1消费价值概念内涵的发展随着市场环境和消费行为的演变,营销研究范畴中的“价值”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传统上,消费价值指顾客在权衡自己的利得与利失基础上,对产品和服务整体效用的评价。企业围绕顾客的需求,创造并传递价值,价值的创造和消费泾渭分明。近二十年来,越来越多营销学者认为,传统观点忽略了许多重要的消费现象,价值不仅包含效用,消费价值的决定性要素是体验。从体验视角看,价值是顾客与产品/服务之间互动的结果,而且消费价值具有很强的情境依赖性,同一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会因消费情境不同而发生变化。因而,企业撇开顾客和情境因素,无法独自完成价值创造。Holbrook等学者根据顾客的体验,从三个维度探讨消费价值:①消费活动以自我为导向还是以他人为导向;②消费者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③消费者重视从消费体验本身所获得的内在价值,还是旨在通过消费产品和服务达到更深层目的的外在价值。这三个维度把消费价值分为功效、乐趣、卓越、美感、地位、伦理、尊重、心灵等八种形态。例如,效用价值是顾客从消费中主动获得的一种外在的自我导向的价值。顾客通过主动参与消费活动,给自己带来便利、实惠等实用收益或自由、独立等心理收益。伦理价值是顾客从消费活动本身获得的一种他人导向的价值。顾客遵循自己内心美德、正义和道德的指引,不仅关注自身需要,还考虑消费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地位价值是顾客主动获得的一种外在的自我导向的消费价值。顾客把消费行为视为工具,主动通过印象管理赢取社会的认可[3]。一项产品或服务的消费体验可同时带来多类价值,但无论哪类价值都需要顾客作为价值共同创造者,有效参与互动。1.2服务主导逻辑下的价值共创理念2004年,Vargo和Lusch两位学者正式提出了服务主导逻辑理论,强调一切经济都是服务经济,虽然企业的产出形态各异,但实质上都为顾客提供服务或解决方案。从服务逻辑看,顾客是在自我服务过程中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因此,消费价值的生成过程就是顾客运用技能和其他可用资源为自我服务的过程。企业的首要角色不是价值创造者,而是提出价值主张和整合资源,为顾客提供他们在自我服务时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协助顾客完成价值创造。企业还可以通过与顾客的互动,制造与顾客共创价值的机会,更积极、直接地参与顾客的价值实现过程[4]。简而言之,价值是由顾客决定的,并由企业与顾客共同创造。要真正地与顾客共创价值,企业不仅本身要实施最优的营销活动,而且要考虑在整合资源和创造价值过程中如何支持顾客。1.3公共服务中的价值共创服务主导逻辑的价值共创理念在企业营销理论和实践界引起了广泛影响,推动了营销范式的转变。Lusch将服务主导逻辑的适用范围延伸到公共管理领域,指出价值共创理念也可以应用于政府提供的“产品”,例如与民众一起制定和执行法规政策。民众的体验和感知是决定公共服务价值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应把管理重心放在提出价值主张、监控民众对公共物品的使用体验上,而不包办价值创造。为了提高民众对公共服务的价值感知,政府需要为民众创建多元化的对话和沟通平台,积极引导民众主动运用知识、技能和经验参与价值共创,并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技能和优化知识结构的机会,提高他们更新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此外,作为资源整合者,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部门还应营造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5]。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政府不仅要维系公共服务体系的运作,还要与时俱进引导公共服务变革,如倡导节约资源的新方式、推动医疗服务改革、改进垃圾处理服务等。Russell-Bennett等学者指出许多政府机构都进行家长式社会营销,向民众灌输并强制民众落实“正确的决定”,结果收效甚微。政府机构借鉴商业营销的原理和技巧,用服务主导逻辑下的价值共创理念指导社会营销,才能成功进行公共服务变革管理,激励民众接受、拒绝、改变或放弃某种行为,进而增进个体、集体或社会整体利益。Russell-Bennett等人提出了公共服务变革的价值创造过程模型,把消费价值划分为功能价值、社交价值、情感价值和利他价值,并强调四类价值的相对重要性会因公共服务项目不同而异。政府机构发起公共服务变革时,不仅要了解民众对变革结果的满意度,还应了解民众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对价值类型的感知以及各类价值从何而来,以便通过社会营销前摄性地为价值共创提供支撑[2]。综上所述,价值共创是社会营销的发展趋势。学术界强调政府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角色,不再单方面把民众视为公共服务变革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积极吸纳民间智慧,通过社会营销改变民众的消费体验,让民众在参与服务变革的过程中明确他们对公共服务的真实需求,激励民众支持服务变革并创造最优整体价值。然而,迄今为止,价值共创范式研究仍处于初始阶段,尚未形成指导具体实践问题的理论体系。具体而言,消费价值的多元属性决定了感知价值类型在不同社会营销服务中的差异性,针对不同的公共服务项目,企业需要锁定受众最为关切的消费价值类型,并识别价值类型对民众响应公共服务变革的支持行为的影响,同时探寻那些影响个体价值感知的因素,发掘价值来源,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社会营销干预策略。此外,公共服务是一种共同使用的服务,其消费难以排他或排它成本昂贵,因此,公共服务的特性使得其消费寻求必然是集体性的过程,为避免有人不合作,只想享受不愿付费,在制定决策和操作规则时,还需要为维护这种公共秩序进行管理,但以往的价值共创理论极少探讨用户的公平感知对消费价值的影响。本文将从价值共创的角度出发,探讨垃圾分类服务变革中民众的感知价值类型及其对民众支持行为的影响,同时分析影响民众感知价值的因素,继而探寻有效推动垃圾处理服务变革的社会营销策略,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变革理念提供理论依据。
2研究设计与调研过程
近年来,广东多地积极引进先进理念,试点开展垃圾处理服务变革,鼓励市民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改革收费政策,采用垃圾费随袋征收的方式,按袋计量、直收直运,以达到有效回收可利用资源并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目的。本次研究首先对居民进行深度访谈,结合Russell-Bennett等学者的价值创造过程模型,探索民众对垃圾分类的价值感知及其影响因素。继而通过问卷调研分析价值影响因素、感知价值类型和支持行为之间的关系,以探索有效推动垃圾处理服务变革的社会营销策略。2.1定性访谈研究通过深度访谈了解民众对垃圾分类服务变革的感知价值类型及其影响因素。我们共采访了广州市区31位居民,根据访谈资料整理归纳发现,民众对垃圾分类变革的价值感知主要表现在功能价值、社交价值和利他价值三个方面:功能价值是一种外在导向的价值,是个体在参与过程中感受到的便利、实惠等收益,表现为民众对垃圾分类在改善环境、促进人们身体健康和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等方面功能和绩效的感知;社交价值表现了民众对其垃圾分类行为影响和评价的关注,是民众主动获得的一种外在的自我导向的消费价值,通过印象管理赢取社会认可;利他价值是民众从垃圾分类活动本身获得的一种他人导向的价值,是民众为他人着想,为社会整体利益而创造的价值,也表现为民众“作为社会一份子”的责任感。同时政府与市民的双向沟通、服务变革的实施环境氛围、民众对服务变革的公平感知及其变革意识,都会影响他们对垃圾处理服务变革的价值感知及参与行为。图1概念模型Fig.1Conceptualmodel2.2问卷调研我们根据访谈结果开发了调研问卷。问卷首先向调研对象详细介绍目前试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新政方案,并请其评价对新方案的感知消费价值。然后,从政府在垃圾分类政策制定和推行过程中与市民互动、宣传政策、及时听取民意、双方共同协商等方面测量“双向沟通”;从垃圾分类服务变革中的支持性硬件设施和人际环境所营造的氛围两方面测量“环境氛围”;从民众在垃圾分类服务变革中对收费制度、流程管理、环境氛围等方面公平性的看法测量“公平感知”;从民众对垃圾分类服务变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测量“变革意识”;从民众身体力行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和宣传垃圾处理新政的意愿两方面测量“支持行为”。调研在广东省广州、深圳、中山、湛江、汕尾5个城市不同类型和档次的居住区展开,共派发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44份。18-30岁的调查对象占样本的46.6%,30-50岁的占32.4%,50岁以上和18岁以下的分别占11.6%和9.3%。被访者学历多为大专及以上(44.7%),其次是高中(30.5%),家庭规模多超过4人(34.2%),三口之家占33.1%。
3调研数据分析
3.1民众对垃圾分类感知价值类型的因子分析我们采用主成份分析法进行因子提取,并采取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对垃圾分类感知价值11个题项进行因子分析,提取出3个因子,累积方差贡献率为66.21%,所有题项的总体信度为0.89,三个维度的Cronbach’sα系数均达到可接受水平,三个因子分别代表了民众对垃圾分类感知价值的三个方面:功能价值、社交价值和利他价值。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3.2价值影响因素、民众感知价值类型和支持行为之间的关系我们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发现,在垃圾分类这项公共服务变革项目中,三种类型的感知价值都对民众支持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见表2),政府与市民的双向沟通、服务变革的实施环境氛围、民众对服务变革的公平感知及其变革意识能够显著影响民众感知的功能价值和利他价值。社交价值主要受双向沟通、公平感知和变革意识影响(见表3)。调查结果也显示,只有38.7%的居民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分类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同时他们指出完善的垃圾收集和处理设备的重要性(86.5%),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也会对其自身造成影响(86.8%),但如果自己遵照分类政策而环卫工人又将垃圾混装运输则会严重打击其积极性(77.8%)。另外,91.6%的被调查者希望政府进行更多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90.9%认为政府应该更加积极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希望政府提供更多便捷地听取民意的渠道让市民发表看法(89.6%),而对于垃圾实名制,62.2%的被调查者并不支持,认为实名制会泄露个人隐私(39.6%)、责任到人(32%),且执行起来会很困难(59.3%)。
4结论与建议
垃圾处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由民众从源头将垃圾分类是破解其围城威胁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一步,是垃圾进入后续处理过程的先决条件。民众在垃圾分类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支持和参与,直接决定了该公共服务变革项目能否开展,对政策执行至关重要。4.1明确各方定位,重塑政府角色,调动民众参与垃圾分类要求国人改变其长久以来“垃圾一桶扔”的生活习惯,本身就比较困难,再加上收费政策的敏感性,更加重了项目推行的阻力。况且新政还缺乏相应的民意基础,政府在垃圾分类政策上只单方面制定准则,并仓促执行、强行推进,让民众被动接受,对政策执行细节却缺乏公开。如果民众感到心理收益减损、价值感缺失,甚至感到不公平、自身利益受损,在政府倡导社会变革时就会消极对待,甚至反对、批评和抵抗。政策执行离不开公民参与,这也是民众对自身权利的行使。因此,政府需要解构原来单向的行政管理链条,把自身角色从命令转换为引导及沟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真诚无碍的双向沟通机制,畅通建言渠道,让民众有机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就发表自己的意见,及时反映基层群体的需求,并行使权利监督政府行为,落实政策执行,实实际际成为政策的参与者。这也有助于避免政府和民众的对立冲突、建立和修复官民互信。同时,政府还需进一步明确垃圾分类项目从源头到末端整个链条中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本、重视民间智慧,与居民、企业、社会团体一道,承担社会责任、分享市场利润。政府应将自身定位为垃圾处理服务的提供者,向市场组织定购垃圾处理服务,并把这种服务提供给广大市民,由他们作为实施分类行动的主体,从根本上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另外,政府应当将垃圾堆肥、焚烧发电、循环利用等产生的经济收益账目公开,与各方共同商议、集体共享垃圾分类所得,最大化公共利益。要让大家切切实实享有政策开放所带来的益处,并感受到垃圾分类处理对改善居住环境、促进身体健康和自身环保生活习惯养成的积极作用,促进民众主动参与分类行为,最终形成政府和社会上下协同、互利共赢的局面。4.2完善制度方案,精细管理,提升垃圾分类处理服务的功能价值垃圾处理除了明确定位、双向沟通以外,更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将方案细化、实现精细化城市管理。政策执行的成败,有时正是显现在一个个微小的细节之处。比如,有的居民认真执行了垃圾分类政策,但是环卫工人又将分好类的垃圾合起来装运,严重打击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再比如,“垃圾实名制、垃圾费随袋征收”会令民众担心泄露个人隐私,也难以监督考评,如果缺乏应有的管理办法和相应配套措施作为保障,则政策不但难以落实,反而可能招致市民抵触。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实现分类投放、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循环利用等各个步骤畅通无碍、环环相扣,保证整个系统的顺利运行。这也是对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组织动员能力的考验。各城市应制定简单易行的垃圾分类方法,完善收费制度,分类计量,以提高民众对垃圾减量排放和分类投放的积极性;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垃圾分拣中心,以实现生活垃圾高效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同时政策执行者还需为居民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方法和相关知识的普及,提升其对垃圾分类变革的支持度和投放准确率,并将各类垃圾收运时间、分类处理环节、过程细节等予以详细公开,方便市民和媒体监督。借鉴台北市经验,其垃圾收运是在一周内分日、分时、分段收运不同类型的垃圾,并在网上公布收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有效实现“垃圾不落地”。4.3推进社会营销,营造支持性变革氛围,增强参与服务变革的社交价值和利他价值政府需丰富受众的信息来源、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民众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变革意识。要让民众了解到:垃圾围城对人们居住环境、生活水源和身体健康都造成危害;垃圾分类与否是关乎自身及家人健康、影响子孙后代生活质量的关键问题;施行垃圾分类处理不仅可以回收大量资源,还能够降低环卫工人工作难度,减少相应的垃圾运输及后续处理费用、简化工序、减少成本;正确分类有助于促进生态良性发展,对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维护社会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积极推动作用。传播过程中还应注意内容与形式并重,要通过人性化的双向沟通提升民众对变革项目的知晓、认同和参与,而不只是单向宣传和行政施压。因此,更加可行的做法是,让民众发挥自身力量,让热心居民和业主委员会共同配合,通过派发环保小手册、组织参观垃圾填埋场、开展社区垃圾分类比赛和文艺活动、定期评比奖励分类优秀家庭等方式,丰富社区生活的同时,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垃圾分类新政、提升居民参与热情,让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让家人带动家庭、街坊影响街坊、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形成群体压力,唤醒民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并逐渐让垃圾分类成为民众评价公民道德的标准之一,主动承担起作为城市一份子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身体力行地将垃圾分类政策贯彻落实。4.4重视民众公平感知,维护价值共创研究发现,民众在垃圾分类服务变革中对收费制度、流程管理、环境氛围方面的公平性感知会影响其体验到的消费价值,特别是社会价值和利他价值。由于垃圾袋是按户定量发放,超出部分付费购买,对于人口多的家庭来说显得不公平。同时,垃圾分类下游处理的同步性也直接影响居民对政策的参与,如果管理者只一味强调源头分类的重要,狠抓分类投放,而忽视了分类收运、处理等环节的衔接和持续,只会让居民的辛苦付诸东流。另外,民众所处环境的垃圾分类参与氛围的公平性,也会影响个体消费价值感知和支持行为,如果居民自身严格执行了垃圾分类,但其他人却都没有行动,势必会打击其参与热情。当民众觉得垃圾分类的收费制度不公平、自己的一番努力得不到保持,或者仅有自己在辛苦执行而旁人对政策无视,会降低其对垃圾分类行为的价值感知。这会严重挫伤民众参与的积极性,更加有损于政府公信力。因此,管理者需进一步细化收费政策,并畅通垃圾分类处理整个流程,让每个环节紧密连接,严格把控,公平公正,同时也有必要采取措施强制性地对不参与分类的市民施加压力。民众既是垃圾的创造者,也是受害者,更是城市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理的最主要力量,政府应当在价值共创的基础上,明确各方定位,重塑自身角色,与民众携手,共同探索适用的垃圾分类推进办法,建立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政策,完善配套处理设施,畅通双向沟通渠道,营造公平氛围,各方互利共赢,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变革的顺金融经济期刊利执行。
作者:吴清津 邹锐 杨春梅 黄萍 许燕纯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