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层级高等教育之间有效衔接
俄罗斯高等教育包含“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其中,“高等职业教育”是由三个连续的教育层次组成,每个层次包含不只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如不完全高等教育层次包含了提高型中等职业教育和不完全高等教育两种类型,完全高等教育层次存在科学硕士和文凭专家教育两种类型等)。然而,每种类型高等教育却并非都有三个层次,如职业型高等教育也即提高型中等职业教育只有不完全高等教育层次;应用型高等教育也即文凭专家教育,只有完全高等教育层次;唯有学术型高等教育才包含不完全高等教育、基础高等教育和完全高等教育三个层次。因此,探讨各层级高等教育的衔接问题,只需分析学术型高等教育不同层级(或层次)间的衔接问题,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内部三个教育层次的衔接,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与大学后职业教育两大教育层级的衔接;职业型和应用型高等教育由于教育层次单一,不存在教育层级间的衔接问题。从制度建设看,学术型高等教育主要由综合大学和专业大学承担。综合大学的任务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承担广泛学科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活动,培养高级专业资格的科研人员、科学-教学人员等,为其组织再培训与进修;进行广泛的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是相关领域的主要教育和科研中心;实施包括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内的科学、技术、文化多种专业的所有教育等级的培养计划。综合大学专业设置以人文、社会和自然学科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时间一般为5-5.5年。专业大学的任务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与综合大学的不同之处在于从事范围更窄的与某个特定产业相关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活动,实施某个科技领域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计划,通过培训和进修的方式培养一定科学和科学教学领域高级专业资格的专家;主要从事科学和文化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是相应领域领先的科学和教学方法中心。[3]专业大学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因学科专业而异,一般为4-6年。例如,莫斯科谢切诺夫医学院医疗和预防系的学习期限为6年,制药系的学习期限为5年,护理系的学习期限为4年,等等。不管是“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两大层级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包含的三个层次教育,都可在综合大学和专业大学中开展,低层级学生循老路而上,通过层级(层次)间考试,可自然而然继续接受高层级教育,无须跨院校转学。各层级(或层次)学术型高等教育的实施在制度层面是上下衔接的。就课程设置而言,为保证教育体系的统一性,俄联邦政府通过法律、决议等各种政策法规对各层级(或层次)学术型高等教育从培养目标到具体教育标准(包括基本教学大纲、必修课程、学习期限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培养目标上,《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和再培养相应水平的专门人才,满足个人在中等(完全)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上的加深和提高教育程度的需求”;大学后职业教育旨在“为公民提供在高等教育基础上提高教育程度学术水平和教学技能水平的可能”。[4]其中,“高等职业教育”是由三个层次不同但相互连续的教育组成。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建立高等教育多级结构的暂行规定》,第二层次教育是“为个人提供掌握关于人、社会、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体系的可能性。同时提供获得基本的自然科学素养和相关职业基础知识的可能性”;第一层次教育包含在第二层次教育之中,是第二层次教育的前两年阶段;第三层次教育以“培养能独立从事创造性职业活动的专家为目的”。可见,不论是“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两大层级间的培养目标,还是“高等职业教育”内部三个教育层次间的培养目标,都紧密衔接,逐级深化,从基础型向专业型再向研究型发展,层层递进。在基本教学大纲的一般要求及其必修课的最低要求等具体教育标准上,俄联邦政府批准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简称《高教标准》)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第一层次“是不完全高等教育,由高等学校根据不低于高等教育前两年教学量的部分基础职业教育大纲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第二层次是高等学校按照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第三层次分硕士和专家培养两种。硕士是由相应方向的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即学士教学大纲)和第三级硕士教学大纲构成。其中,“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应包括人文、社会、经济、自然、科学等一般科学性质的学科,也应包括具有职业用途的一般职业学科、专业学科和实习。教学标准期限不应少于四年”。第三级硕士教育课程除学士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不少于两年的专业培养,即“实习、毕业生的科研和(或)科学-教育学活动,教学一般标准时间不少于六年”。《高教标准》还指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职业教育课程规定学生应学习如下必修学科:(1)一般人文和社会-经济学科;(2)数学和一般自然科学学科;(3)一般职业学科(供该专业方向或专业培养用);(4)专业学科。由于“高等职业教育”三个教育层次中每个层次的必修内容均由《高教标准》的联邦因素确定,这种以法令形式确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各层次、各方向和专业毕业生培养内容与水平的最低要求,无疑为各层次教育构建了共同的教育空间,确保其下上衔接。除《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外,2000年和2002年俄联邦政府分别颁布了《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国家教育标准模型》[5]和《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基本教育大纲暂行规定》[6],对大学后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学时分配等作了详细规定,使得“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在基本教学大纲和必修课内容上因执行国家统一的教育标准而得以顺利衔接。事实上,《俄罗斯联邦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1993年8月10日第42号决议的附件》就指出:“高等学校有权把硕士毕业考试结果作为研究生考试的成绩。学习硕士课程的学生可以被允许进行副博士最低限度的考试。”[7]可见,俄联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各层级(层次)学术型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具体教育标准,保证了各层级(层次)教育课程内容的共通性及前后联贯,使得各层级(或层次)高等教育紧密衔接,自然过渡。
二、各类型高等教育之间顺畅沟通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颁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和潘懋元教授的三分法理论[8],高等教育可分为两大类型,即普通高等教育(5A)和高等职业教育(5B)。其中,普通高等教育(5A)又细分为学术型高等教育(5A1)和应用型高等教育(5A2)。应用型高等教育(5A2)是介于学术型高等教育(5A1)和高等职业教育(5B)之间的第二种类型的高等教育。由于教育分类中相邻两类教育通常具有许多相同的特质,这为彼此的科学衔接与沟通提供了理论依据。应用型高等教育(5A2)与高等职业教育(5B)是类型不同且层次有别的教育,它们可以衔接的内在依据是教育的职业性和应用性。应用型高等教育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其行业指向性,即它强调专业布局适应行业特征,人才培养适应行业需求,科技服务适应行业功能,采取行业指向性明显的需求驱动型发展模式,具有明显的职业性和应用性特征。从这点看,应用型高等教育与旨在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实用性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具有相同的特性,这是两类教育衔接的内在可能性。高等职业教育通常是专科层次的应用型教育,应用型高等教育则是本科及以上层次的专业性教育,二者层次不同,但内容相通且一脉相承,存在层次的内在递进性。应用型高等教育与学术型高等教育是侧重点不同且包含层次各异的高等教育,两者的培养目标同中存异:应用型高等教育培养运用科学理论从事高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可以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学术型高等教育强调理论学习,旨在培养从本科直达博士各层次的专门学术型人才。尽管如此,它们同属于普通高等教育,这是它们衔接的内在依据。
1.“应用型”与“职业型”高等教育的沟通
从制度建设来看,俄罗斯应用型高等教育(5A2)———文凭专家教育主要由专业学院(Institu-te)承担,也有少量由综合大学和专业大学提供。专业学院早在苏联时期就已存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急剧扩张,原因在于新设的大量非国立高等学校绝大多数属于专业学院。专业学院包括建筑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及其他各种按专业命名的单科性工业学院,以及师范、农林、医药、财经、政法、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种专门学院。据统计,2005年,全俄罗斯专业学院达804所,占全俄罗斯高等学校总数1378所的57.97%。[9]专业学院的任务是在科学、技术和文化等一系列领域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为一定职业活动领域培养高级工作人员,并为其组织再培训和进修,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其重点在于实施基础高等教育的培养计划。专业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一般为4-5年,少数为6年,毕业后授予学士学位或专家文凭。而高等职业教育的承担机构是高等专科学校(Col-lege),是在那些物质技术基础较发达、整体师资水平较高的中等技术学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高等专科教育性质,是从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学制比以不完全中学教育为基础的中专学制要长,相当于大专人才,与欧美的社区学院相近[10],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国际教育分类标准》的规定,它提供的是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5B)。[11]例如,莫斯科文艺学院、企业学院(在莫斯科)、莫斯科铁路运输学院等均为高等专科学校。据统计,至2012-2013学年度,俄罗斯高等专科学校达679所。[12]在制度层面,实施职业型高等教育的高等专科学校与实施应用型高等教育的专业学院有着天然的联系,它既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附属于专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并通过国家最终认证后,便可获得相应文凭。持有文凭的毕业生既可直接参加工作,也可到专业学院继续深造。学生可不经考试直接进入专业学院同种专业的第三年级继续学习,并按速成教学大纲继续接受教育,学制可缩短1-2年。就课程设置而言,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计划除开设中等技术学校教育的所有课程外,即涵盖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包括经济和数学,职业学科、专业学科及实践训练等,还包括1年以上更深刻的理论学习和专业训练以及更深入的实践培训。高等专科学校可招收完全中等教育毕业生(11年级)和普通基础教育毕业生(9年级),学习期限分别为3.5-4年和4-4.5年。其中,普通基础教育毕业生(9年级)进入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深造时,还要学习完全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科教育课程。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每年的学习时间是45周,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时间各一半;每周学习54小时,包括上课和独立研究。专业学院是按照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实施的,基础职业教育大纲规定了必修课的内容,即包括人文、社会、经济、自然科学等一般学科,以及职业学科、专业学科和实习等。从两类院校开设的课程看,两类教育的基本课程相同。事实上,相关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相当于专业学院一、二年级的课程,包括本专业的及信息工艺学、商业活动知识、技能等,属于不完全高等教育层次。[13]可见,高等专科学校也是按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实施教育的,只不过高等专科学校是根据不低于高等教育前两年教学量的部分基础职业教育大纲进行的。由于基础职业教育大纲规定了课程内容的最低要求,使得职业型与应用型高等教育的沟通自然而顺畅。
2.“应用型”与“学术型”高等教育的沟通
从制度建设看,实施应用型高等教育的专业学院与实施学术型高等教育的综合大学或专业大学形成阶梯式交叠,即综合大学或专业大学与专业学院前四年教育是相通的,达到基础高等教育层次后,专业学院再向上延伸到文凭专家教育层次,而综合大学或专业大学则再向上延伸至硕士、副博士甚至是科学博士教育层次。事实上,专业学院与综合大学或专业大学密不可分,它既可以是独立设置的,也可以是附属于综合大学或专业大学,从事相对独立的教学科研活动。就课程设置而言,应用型和学术型高等教育的沟通情况可分别从文凭专家教育与科学硕士教育课程设置的共通性,及文凭专家教育与副博士教育课程设置的递进性两方面加以分析。从共通性看,培养目标方面,文凭专家教育和科学硕士教育都属于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的第三层次教育,而第三层次教育是在第二层次教育基础上以“培养能独立从事创造性职业活动的专家为目的”[14],通过“文凭专家”和“科学硕士”两种方式进行培养,文凭专家教育注重培养实践能力,带有职业性;科学硕士教育注重理论学习,带有学术性。显然,两类教育培养目标的大方向是一致的,即培养“创造性职业活动的专家”,只不过前者侧重于应用型,后者则偏向理论型。在基本教学大纲的一般要求及其必修课最低要求等具体教育标准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规定,“高等职业教育”第三层次分为硕士和文凭专家培养两种。硕士基本教学大纲由相应方向的学士教学大纲和第三级硕士教学大纲构成,课程内容除学士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包括人文、社会、经济、自然、科学等一般科学性质的学科,也包括具有职业用途的一般职业学科、专业学科和实习”等内容外,还包括“实习、毕业生的科研和(或)科学-教育学活动”等专业培养内容;文凭专家则按现行的分专业培养“文凭专门人才”的教学大纲实施,包括“一般人文、社会-经济的、自然科学的学科、一般职业学科,还有毕业生各种职业活动所规定的专业及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培养”。显然,两类教育大部分科目相同或相似。不仅如此,《高教标准》还规定,“高等职业教育”中每一层次教育的必修内容是由国家教育标准的联邦因素决定的,而文凭专家和科学硕士同为“高等职业教育”的第三层次教育,均以第二层次教育为基础,这不仅意味着两类教育前四年课程是共通的,也表明后1-2年课程中两类教育存在相通之处。由此而观,文凭专家教育与科学硕士教育的主干课程是相同的。以文凭专家和科学硕士示范教学计划为例(如表1所示)。从课程结构看,五年制文凭专家教育与六年制硕士教育的教学总学时数不同,文凭专家教育的教学总学时数为8262学时(通常维持在8800学时左右),硕士培养的教学总学时数为11232学时。但两类教育必修课程相同,只是总学时数有所差别,即公共人文和社会经济课程均为1800学时;培养方向的公共职业课程均为2561学时;普通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文凭专家教育为1853学时,硕士教育为1921学时;专业课程、专业化课程文凭专家教育为1598学时,硕士教育为2691学时。从表1可以看出,文凭专家教育的专业课一般保持在20%左右,专业实习时间较多,这其中结合了高级基础培训(自然科学和普通工程的)和专业培训以及对职业的创造性培养[15];硕士培养因年限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更多,还增加了1854学时的科研工作,这反映了硕士在学士基础上更加注重专业科研能力的培养。[16]尽管两类教育相差1161必修学时(占文凭专家教育必修课总学时的14.9%),但必修课内容却大部分相同。可见,文凭专家教育和科学硕士教育不仅培养目标的主导精神相同,课程设置的主体部分也相同,共通性大,渗透性强。从递进性看,培养目标方面,前已述及,“高等职业教育”是在中等(完全)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上的加深和提高教育程度,培养专门人才;大学后职业教育是在高等教育基础上提高公民教育程度学术水平和教学技能水平。显然,这两级教育的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而文凭专家教育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第三层次教育的一种类型,与副博士教育作为大学后职业教育的第一层次教育,尽管侧重点不同(即前者侧重应用型,后者偏向理论型),但不可否认,同为普通高等教育,两类教育的培养目标息息相关,存在内在的层次递进性。在基本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等具体教育标准上,根据2000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部颁布的《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国家教育标准模型》和2002年俄联邦政府批准的《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基本教育大纲暂行规定》(见表2),副博士教育的基本教学大纲是由教育职业课程、选修课程、教育实践、科研和学位论文等四部分组成。比较表1和表2不难发现,必修课程中,副博士教育阶段开设的“外语”、“科学史和科学哲学”、“专业课程”等对应于文凭专家教育阶段开设的“外语”、“哲学”、“专业、专业化课程”等;选修课程中,副博士教育阶段开设的“高校教育和心理学”、“信息学”等对应于文凭专家教育阶段开设的“心理学和教育学”、“信息学”等,可见,副博士教育阶段的课程内容与文凭专家教育阶段所开设的课程内容具有共通性和内在继承性与递进性。因此,两类教育得以顺利衔接。当然,文凭专家教育与科学硕士教育的培养规格、要求及目的不同,科学硕士培养侧重于造就科学、教育工作者,而文凭专家培养则侧重于发展和巩固应用职业技术,而且,硕士在入学前需经过2年学术训练,更容易适应副博士教育阶段的学习,而“文凭专家”由原来被定位在应用型培养转向接受学术型副博士教育,转轨跨度较大,学习显得困难些,但却并不因此影响学生升学。
三、高等教育“立交桥”构建的几点思考
1.国家教育标准是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的前提
早在前苏联时期就实行国家统一的标准教学计划和大纲,这曾使地方和学校毫无自主设置课程的权力。俄罗斯独立后,社会转型使得地方权力日益增大,同时也给教育和课程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混乱,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客观上需要国家加以调控,进行必要的规范。因此,规划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共同教育空间一直是俄罗斯独立后教育改革和发展始终不懈的追求目标。在俄罗斯政府看来,伴随教育体系和教学机构类型的日益多样化,必须建立起稳定教育体系的调节机制[17],才能规范教育和课程的发展,这种调节机制就是制定国家教育标准。国家教育标准通过对“基本教学大纲的一般要求”、“基本教学大纲必修课的最低要求”、“学习期限”、“毕业生培养内容与水平的最低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保证了各类型高等教育的基本教育质量。由于国家教育标准对地区的特殊发展、多种类型学校的产生、可选择大纲的制定等均不作限制,而只是对保证教育质量的水平进行规范,给予各类型高校足够的自由空间。也就是说,各种类型高校在其教学计划中所制定的培养学生水平、学习内容广度和深度等可以不同于国家教育标准的规定,但必须不低于国家教育标准的水平。国家教育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促进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发展,由于教育标准保证了高校培养毕业生的基本质量,不同类型高等教育之间可以横向交流,即学生可在不同类型高等教育之间进行转换;不同层级(或层次)高等教育之间也可纵向沟通,例如,把“硕士毕业考试结果作为研究生考试的成绩”,从而将“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联系起来。正是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横向沟通、纵向联结,自然构成了俄罗斯高等教育四通八达的人才成长“立交桥”,这不仅使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灵活而富有弹性,也为俄罗斯高等教育与世界接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见,国家教育标准的制定是俄罗斯高等教育“立交桥”构建的必要前提。
2.基本必修课程是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的基石
“高等职业教育”和大学后职业教育构成了俄罗斯高等教育。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由不完全高等教育、基础高等教育和完全高等教育三级相互连续且逐级递进的教育组成。“职业型”高等教育由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属于不完全高等教育层次,是根据不低于学士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前两年教学量进行的,而学士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包括了人文、社会、经济、自然、科学等一般科学性质的学科,以及具有职业用途的一般职业学科、专业学科和实习;“应用型”高等教育由专业学院承担,属于完全高等教育层次,是按文凭专家教育大纲实施教学的,该大纲包括“一般人文、社会-经济的、自然科学的学科、一般职业学科,还有毕业生各种职业活动所规定的专业及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培养”。根据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的规定,“高等职业教育”每一级的基础职业教育课程必修内容由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的联邦因素确定。而基础职业教育课程规定学生应学习如下必修学科:(1)一般人文和社会-经济学科;(2)数学和一般自然科学学科;(3)一般职业学科(供该专业方向或专业培养用的)。(4)专业学科。《高教标准》还规定,联邦部分课程在普通人文-社会经济类课程中所占比例应不少于70%,在普通数学、自然科学类课程及专业基础课中应占80%,其余由地方和学校均分,而专业课则完全由学校设定。[18]显然,联邦政府确定的基础职业教育必修课程将“职业型”与“应用型”高等教育联系起来。而“学术型”高等教育在科学硕士及以下层次,与文凭专家教育都是按基础职业教育大纲实施教育的,因具有共同的基础职业教育必修课程而相互融通,而科学硕士教育与副博士教育作为学术型高等教育的不同层次,由于分别执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和《大学后职业教育各学科国家教育标准模型》,所开设课程内容具有内在联系性和递进性,得以顺利联结。概言之,“职业型”和“应用型”高等教育在大学前两年阶段的主体课程———公共基础课大部分相同且均为必修;“应用型”和“学术型”高等教育大学前四年课程相通,大学后1-2年基本必修课程相同;学术型科学硕士教育与副博士教育课程内容具有内在递进性,一脉相承。可见,俄联邦政府确定的基本必修课程是“职业型”、“应用型”和“学术型”高等教育得以顺利衔接和沟通的根本。
3.高等教育鉴定制度是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的保障
俄罗斯保障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通过高等教育鉴定制度来实现的。前苏联解体后,高等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政局动荡、经济滑坡、教育经费短缺,导致教育质量严重下滑;另一方面高校(尤其是非国立高校)及其分校的数量急剧增长,有些高校甚至自发更名,大学前、后的培训范围不断扩大等,对教育质量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对此,为规范和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俄联邦政府以《教育法》的法律形式确立了高等教育鉴定制度,该制度包括认可、评定与鉴定三个环节。对高等学校来说,认可是前提,即基本办学条件要达标;评定是核心,是高校接受第三个环节———国家鉴定的必要条件,否则,鉴定就无从谈起。评定的目的和内容是确认高校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培养水平和培养内容与《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的相符程度。对高校进行评定的指标包括高校教育大纲的文件保证、培养内容、培养质量、高校内部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体系,以及高校内部标准文件与教育标准条例和法律要求的相符程度。[19]通过评定的高校可以申请国家鉴定,通过鉴定后即可获得政府拨款。高校鉴定结果往往作为俄联邦政府进行高等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政府对高校财政资助的重要依据。换言之,如果高校能证明自己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达到国家教育标准的要求,就具备了获得政府资助的资格,政府就能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正是运用了政府财政拨款的经济杠杆作用,高等教育鉴定制度通过评价和鉴定确保了俄罗斯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各类高等教育顺利衔接与沟通的有力保障。
4.政府推动是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的强劲动力
苏联高等教育水平结构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国家工业化时期,直至20世纪80年代解体前,在世界高等教育格局中堪称典型,即高等教育阶段只有本科教育的单一水平结构,且学生毕业后不是授予学位证书,只是授予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资格文凭和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培养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短期高等教育却是由苏联特有的中等专业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属于高等教育水平结构的范畴。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出现端倪,解体后的俄联邦政府深感本国单一的高等教育类型难以适应世界竞争格局中俄罗斯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便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多科性工学院,新设了专业大学,形成了综合大学、专业大学和专业学院的高校类型结构,国立高校和私立高校的界线逐渐弱化,高等教育结构体系日趋多样化。然而,伴随国立高校的分校纷纷建立,私立高校日益增多,高等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俄联邦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尤其是制定了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从《高教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它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一开始就在俄联邦政府的推动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整个制定和管理实施工作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管理是由俄联邦教育科学部制订委员会实施,负责对标准的制定提出纲领性要求;第二层次的管理是由各知识领域协调委员会和各课程系列协调委员会实施,负责制定并向联邦委员会提交有关高教标准的结构及组成部分的内容、示范性教育计划和教育大纲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方向(专业目录)》更新等方面的建议;第三层次的管理是由教学方法联合会和各课程系列科学-方法委员会这两个高等教育领域的国家-社会组织实施。[20]显然,以政府推动为主,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协助;自上而下,层层推动,使得俄高教标准得以顺利落实。不仅如此,《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育标准》是一部法规,本身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要求各高校无条件贯彻执行。可见,俄联邦政府不仅在《高教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实施上大力推动,还让《高教标准》的实施具有强制性,无疑是高等教育“立交桥”构建的强劲动力。
作者:姚加惠 工作单位:厦门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