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课程教学针对性不强,缺乏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方式手段单一、缺乏教学互动等问题,在教学改革实践基础上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而有针对性地修订教学计划和目标、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学情分析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能够提升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高职;教学改革;教学方式
高职院校是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而实践中各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尚未达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也无法适应“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高职教育的教学模式,有助于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以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为例探讨课程的教学改革,经济法课程是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课。开设该门课程的目的在于完善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在具备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知识和能力之外,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职业素养。掌握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内容,尤其是法律实务的掌握,对经济管理专业甚至高职院校的学生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经济法课程的教学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需要改革经济法传统的教学方式,探索构建有效的教学模式,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一、高职院校经济管理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问题
(一)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缺乏,导致教学效果与学习目标脱节
在法学知识体系中,经济法与其他学科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掌握必要的法学理论知识是学习部门法的前提。高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并未开设相关基础课程,因此在学习经济法课程中,面对陌生的专业名词和概念、理论和制度,需要教师进行讲解,而如果教师对这些概念逐一讲解,则又出现有限的课时与计划的课程内容无法完成的矛盾。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课时有限,加大了课程学习的难度,而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制定上又片面追求学生系统全面地掌握理论知识,所以很难实现帮助学生掌握必备经济法学知识的目标。
(二)忽视专业的差异性及“学情分析”,教学内容同一化
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不同方向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课程的安排一般都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或者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忽略了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之间的差异,以及不同年级学生知识结构掌握和接受程度的区别,在课程内容和课程设置上,特别是教案和教学案例的使用上,都是“一份教案,一份教学PPT,相同案例”的相同版本。将相同的内容适用于不同的专业方向,导致学生无法将该课程的学习与本专业方向的课程联系起来,从而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没有注意到以上的差异,必然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三)理论教学比重过大,实践教学缺失
教学部门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都为经济法课程安排了一定比例和学时的实践课程,但是在实践的教学过程中,受到有限课时的影响和教学计划是否完成的考虑,教师往往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此外,在实训室的使用,任务驱动式教学中工作任务的项目化条件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经常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实际的效果。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的缺失使得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有限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理解和巩固。
(四)教学模式方法单调乏味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单一的刺激容易使人产生疲劳和厌倦感。目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主要是以教师的讲授为主,通过对教材中法律概念、原理、法律条文的讲解为主,讲授过程中穿插案例,仍然是围绕教师和教材为中心。虽然讲授法是教学活动中最基本的教学方法,但是时至今日,如果不加以创新,会有诸多的不足之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学生是被动参与,教学模式呈现“填鸭式”灌输理论知识,缺乏师生间的良性互动,对于课堂上的教学内容学生没有时间来思考、消化和吸收,应用则更无从谈起。这种教学方式和手段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学生机械地接受知识,则很容易造成课堂枯燥沉闷,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严重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
(五)教学素材准备单一
经济法课程教学素材主要以教材、教案和PPT为主,而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材的开发通常是依靠简化压缩本科教材而来,其主要的缺陷是过度关注学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的系统性,而忽略了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出于和教材配套等原因考虑,教案和教学PPT等教学素材往往理论性过强,缺少培养职业能力所必需的一些例如合同示范文本、证据材料等典型素材。素材准备不充分,使得经济法课程教学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也很难完成学生操作技能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既要保持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又要与学生自身专业相互衔接,并结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来开展教学活动,完成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则亟需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素材准备等方面进行综合改进才能得以实现。
(一)结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目标
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因此教学目标应该以实现这一目标为宗旨。教师的教学活动也必须围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来开展,那么课堂的理论教学也应当以应用能力的培养来进行。教师讲授的理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即讲授的理论知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学生学习讲授的理论知识后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学生能够掌握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经济法实务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要避免构建学生经济法理论知识结构系统性的误区,对于一些有争议或者属于学术探讨研究对处理实践问题意义不大的知识点,教师在课堂上应当尽量避免涉及。在这一课程目标的指导下,要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理论部分进行删减,有意识地做到详略得到,保留与专业技能培养相关的理论知识,突出丰富实务操作技能培养所需内容。
(二)加强各专业方向的沟通与交流,展开学情分析,提高教学效果
在高职院校的课程建设方面,只有突出专业特色,通过差异竞争才能体现课程建设的成果。即使是同一门经济法课程,因各专业方向不同的特点,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与要求方面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因此,教师在教学备课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到以上差异,加强与教学团队成员的沟通,熟悉不同专业方向之间的课程设置差异,并向专业课教师了解人才培养方案中知识和能力结构对经济法知识的需求,并能将上述差异的部分在教学内容中有针对性的体现,突出各自的专业方向特点。依此思路,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在针对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内容和体系,增强课程的专业针对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但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对于经济管理专业金融保险方向的学生,应重点介绍《金融法》、《保险法》等涉及金融保险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方向的学生侧重讲解《公司法》、《证券法》等与业务相关的内容,并结合穿插与各专业相关的技术资格考试内容讲解。这样有所侧重的选取教学内容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使学生学到的经济法知识能学以致用。
(三)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注重实践教学的效果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单纯地依靠理论教学显然无法完成教学目标。因此,在理论教学之外,应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保一定的实践教学课时,并注重实践教学的效果。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教师应统筹安排好教学实践活动的每个过程,全程监控保证质量。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通过开展案例实训、组织模拟法庭,参观校外实训基地、法庭旁听等形式开展。例如,在讲解《公司法》的内容时,为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识,组织学生模拟组建公司,在课程内容进行之前依据学生的意愿将学生分成不同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视为股东,模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小组成员利用课外时间查阅资料,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在课堂上分组讨论和陈述展示等环节工作的准备事项。设立公司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和准备哪些材料,公司章程如何拟定等事项,在完成资料收集的过程中使学生认真理解法律规定,并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和同学探讨,向老师请教,这样既可以让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提升了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兴趣。
(四)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核心因素。经济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导致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过程中感觉内容枯燥和理解困难。因此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应在教学方法上依据不同章节的内容和难易程度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情境式教学法、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有法、而无定法、重在选优、灵活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为主的多维互动式的教学理念。通过将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分解转化成具体的工作任务,在教师的指导下,将工作任务交由学生完成,信息的搜集和项目的实施,完成任务的方案设计以及项目的实施评价,都有学生自行完成,教学模式由再现式教学转变为探究式教学,在问题动机的驱动下,使学生为处于积极的学习状态,通过对共有的知识和学习资源的积极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教师全程指导,使学生围绕任务展开学习,组织启发学生完成工作任务。在完成学习实践任务的同时,改变学生的学习状态,使学生主动建构探究、实践、思考、运用、解决的高智慧学习体系。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科学高效的教学方法,在法学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具体指在学生掌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来讲解课程内容的教学方法。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选择与现实生活密切相连的具有代表性和实效性的典型案例,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用学习的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运用案例教学过程中,变教师单向灌输知识为师生双向互动,学生主动讨论发言,最后进入全班讨论,总结观点,将学生的感性认知上升到理性认识,发掘学生讨论中的亮点,对学生的意见观点进行补充和完善。案例教学法既锻炼了学生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也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大有益处。情境式教学法,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有意识地创设生动具体的特殊场景,让学生以模拟身份处于高度仿真的环境中,以引起学生的态度体验,调动其思维,模拟现实中该场景该人物可能面临的任务和解决的方法。促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正在学习的知识积极思考、理解、运用法律,尝试再现某种场景来解决问题。在教学中,方式主要有通过模拟法庭、模拟合同谈判、法庭旁听等方式、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促进其对教学知识的深入了解,在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下,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一步增强了课堂教学的互动性和实践性。翻转课堂,指的是教师创建课程视频,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终端,学生可以在家中或课外时间观看视频中教师讲授的内容进行自主学习,并在网络上与其他学生讨论,回到课堂上师生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完成作业的一种教学方法。借助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的学习更加灵活、主动、学生的参与度和教师的互动性更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将经济法理论知识录成视频上传至互联网,供学生课后学习,学生可以自主规划学习内容和节奏,在课堂上教师通过分组讨论、提问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视频中的内容,让学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充分利用信息化的信息资源,加大探索性学习的比例,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
(五)根据专业特点,合理选用教材
针对高职院校经济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经济法课程的定位是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经济法知识,能够处理与专业工作相关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的能力。因此,在选用教材时应结合专业特点,选择理论知识阐述清楚、案例针对性强、章节前有重难点提示适合经济管理专业的高职教材。经济法课程涉及众多法律法规,每年国家都会根据经济形式的发展对法律法规做出更新,因此在选用教材时应当选取比较新版的教材。此外,可以尝试采用电子教材的方式,不再出版纸质教材,编者可以在网上直接出版相关的电子教材,只需要更新个别章节,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社会资源,并且提高更新速度。教师还需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搜集实务素材和扩展阅读资源,进行组合筛选整理,丰富课程教学素材,鼓励学生发现新的观点,探索体验更广阔的知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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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文妍 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