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榕江县乐里镇新农村建设情况
乐里镇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现成西北73公里处。全镇辖20个村委会,63个自然村(寨),141个村民小组,7991户28263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7%,主体民族为侗族,占人口总数的90%,是典型的偏远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全镇有耕地1.54万亩,主要以栽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和木耳、香菇、烤烟等经济作物。近年来,乐里镇政府通过各种举措,围绕“将乐里建设成北部中心幸福小城镇”的目标,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镇面貌呈现新的气象;通过有序推进农业综合服务,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
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的推动下,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收入逐年增长。2013年全镇生产总值完成11166.89万元,比2012年增长9.22%,较“十一五”规划时期增长19.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4222.81万元,比2012年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379.95万元,比2012年增长15.78%;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568.264万元,比2012年增长10.88%;粮食总产量为8580吨,较“十一五”规划时期增长0.94%;人均占有粮食32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4251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通过争取各级“一事一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在乐里镇的调查中发现,2013年,镇区街道亮化20余盏路灯安装投入使用。两座公路桥桥栏维修改造及驻地破损公路修复升级。完成2200米的环镇公路总体测量和设计,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建成钢架雨棚626平方米,地面硬化720平米,建设水泥摊位108个。建立市政队,配备新垃圾转运车及市政督察车,对街道农产品摊点归行划市,进入农贸市场统一管理。10个农村候车亭陆续施工,三联风雨桥建设临近完工,上寨村农民文化家园、本里村、宰孖村文化大院建设陆续推进。在2013年,乐里镇有序推进了乐里水厂、黎明村、保里村、小瑞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兴建小型农田水利拦水坝4座,完成配套引水灌溉取到三面不见土防渗总长度4460米,兴建小流域治理堤防工程204米,完成斗篷村、孖鲁村、大寨村、高坪村、大瑞村、岑勒村饮水安全工程。
(三)民生进一步得到改善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民生不断得到改善。2013年,乐里镇围绕3个15万优惠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微型企业建设,扶持建立18家微型企业,解决近100人的就业问题。建成村级卫生室18座,医疗用房、职工宿舍楼建设有序开展,医疗设备得到加强,妇幼保健不断完善,儿童免费预防顺利开展。加大教育投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攻坚工程、学生食堂建设工程、校舍建设工程、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校园文化工程。加大文化产业建设,建成14个农家书屋,发放广播电视村村通500套,实施并完成有线数字电视安装510户,投入资金4万元,开展侗歌、侗文、刺绣等项目培训。逐步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的和谐社会要求。
(四)乡村管理民主程度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农村通过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基础组织建设年等学习活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础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村民自治得到不断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镇政府介绍,乐里镇近年来均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对老百姓的走访中也发现,老百姓内心都有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全镇展现出干群团结、家庭和睦、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困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经济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完善、民主管理的推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但是,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由于其多处偏远山区,生产落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仍然是脱贫致富。笔者在乐里镇调查中发现,即便是脱贫致富也显得较为艰难。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有诸多因素阻碍其发展步伐,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困境。
(一)发展基础薄弱
改革开发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是,就发展现实状况来看,发展的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现实困难。经过多年的努力,乐里镇的经济发展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发展基础仍然较为薄弱。近年来,镇政府引导加大了农业结构的调整,但由于受到资源和传统农业意识的制约,泡冬田习惯没能得到有效改变,复种指数低,耕作质量差,总量不够明显,农民在种植业上增收不明显。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地方性农产品数量少,缺乏市场竞争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的主要收入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乡村旅游上,缺乏带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甚至没有形成产业化的生产方式,农民市场化意识淡薄。受上述等因素制约,使乐里镇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变得困难重重。
(二)人才资源匮乏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推进,其主力军是农民,要在以农民为主体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支持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也成为新农村建设是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然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人才匮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构成制约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在乐里镇的调查中发现,人才的匮乏集中变现为:教育文化设施相对落后,劳动者受教育机会较少,农民子女受教育年限和程度较低,对科学知识的接受能力较弱。乐里镇有劳动力18423人,高中以上文化的有1842人,初中文化的有2763人,小学及以下达13818人。这组数据隐藏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业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一方面,外出务工农民由于知识文化不高,只能从事廉价的劳动力工作,收益不高;另一方面,劳动者劳动技术含量低,农业科技推广慢,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长期以来,由于民族、山区的镇情特点,以及交通、地理、眼界、认识等主客观原因,使得干部的思想受到束缚。一方面,在思想上、思路开阔上存在一定的局限,工作中按部就班,开拓创新不足,对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没变把握不准确,迫于各种考核的压力,为了能突出绩效和政绩,将工作重点放在村容村貌的改善上,新农村建设成了村庄建设,在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等方面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发展措施。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干部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缺乏服务意识,缺乏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团队精神弱,熟悉业务慢,导致工作效率不高,进度慢。
(四)参与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主体是广大的农民群众,他们本身也是这项伟大工程的建设者和收益者。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农民的力量,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意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参与到这项伟大工程的建设中来。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对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一些决策上,没有能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也没有能找到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来引导农民参与,使农民意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多数情况是将完成考核任务作为最优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一些农民甚至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的事,是政府的事。自己要发展,要有收入只有出去打工才能真正赚到钱。
三、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美国学者亨廷顿也曾说过,城乡区别就是社会最现代化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区别。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找补这一差距的方式。[1]因此,新农村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式。但是,对于受到特殊条件限制的少数民族农村而言,必须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来建设。客观分析当前的工作难点与重点,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发挥地方优势,结合地方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其他地方相比有着更多的制约因素,但也有自己发展的特殊优势。如民族文化和旅游产业。以乐里镇为例,这里有“爬窗探妹”“拦路酒歌”“斗牛”“斗鸟”“三月三侗族情人节”“六月六吃新节”“过侗年”等传统活动;有独具特色的“古建筑雕房”“吊脚楼”,都具有欣赏和研究价值。再加上地处亚热带季风区,年平均气温达17摄氏度左右,自然气候清爽怡人,是人们最向往居住、旅游、度假和避暑的理想之地。凭借天然的气候资源和生态优势,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同时,根据独特的优势,可以打造生态型特色农业。在乐里,一方面继续提升畜牧、种植等传统农业;另一方面以锡利贡米种植为基础建设标准化商品原粮基地。此外,要树立“生态农业”的理念,在杨梅、蜜桔、梨子、蔬菜、香菇、木耳等生态农产品加工业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加大文化扶持力度
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的主要根源来自于文化匮乏。要想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必须从找准贫困的根源,从贫困的根源及其主体入手,提高农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中,要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一是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二是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平台,构建村组文化活动网络;三是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将部分有文化基础的青年免费送入农业技术院校,通过典型示范和现场传授等方式使农民能活学活用,逐渐培养成一批专业的农业技术人才;四是要对农民开展创新能力的教育和培训,使农民具备致富的能力。
(三)推进民主管理的乡村治理机制
一套健全的民主管理的治理机制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这一机制的运行首先应当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政府领导班子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明细工作思路,制定适合地方发展的措施目标,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首先,要强化学习意识,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其次,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落实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廉洁意识,建立学习型政府。其三,要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此外,要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管理委员会”这一自治组织的作用,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构建和谐民主的新农村。
(四)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
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是农民,那么他的建设主体也理当是农民。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要体现农民的主体意识,体现以人为本。必须从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等方面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政府要发挥其政策引导、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功能,坚持从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出发,改善农民生活,把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愿望、诉求转化为积极性、自觉性的行动更好地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能到作用。[2]其次,要树立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使农民清楚的意识到,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人力资源基础,他是新农村的建设者、拥有者和享受者。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建设主体作用,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整合,更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涉及许多方面,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阻碍,也难以实现面面俱到的整体推进。在新的发展时期,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既有发展机遇,也面临一些挑战。必须牢牢把握和谐发展这一主线,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确立农民主体地位,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推进文化扶贫工作,争取走一条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色发展道路。
作者:黄梅 单位:凯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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