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公权力不当分配导致寻租高发,并且在社会网络的影响下,寻租行为导致的效率损失正在进一步扩大。文章从社会网络理论入手,研究了社会网络对企业寻租行为的影响,并且基于社会网络理论,得出了寻租治理的对策,包括基于社会网络正反馈效应打消不合法寻租网络并保留正常寻利网络;基于社会网络外部性逆向减小社会网络规模;降低政府市场干预程度并改革政企关系,终止企业对社会网络寻租的路径依赖。
关键词:社会网络;寻租;租金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039-02
一、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公权力分配不均衡和监管不得当,导致寻租高发。除了行政权力导致的寻租腐败外,经济寻租行为有蔓延之势,在多个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形成了企业向公权力、公信力主体寻租的行为,企业、中介机构、媒体等多主体寻租行为越来越普遍,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运行的效率。近年来,有一些学者在研究权力主体寻租行为的时候,发现社会网络的存在正在积极促成权力主体对权力进行“转包”,通过社会网络的反馈效应和外部性效应,将寻租带来的效率损失进一步扩大化(杨辉,2012;彭华涛等,2014)。为了降低寻租对经济效率的负面影响,并且尽可能降低社会网络对寻租经济效率损失的扩大效应,本文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出发,研究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寻租治理。
二、权力寻租行为发展现状
自从克鲁格在1974年提出了权力寻租理论以来,寻租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以设租方和寻租方为租金的供求双方形成了基于供求的分析框架。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权力的拥有者对资源分配享有主动权,从而可以通过设定经济租金的形式向其他资源需求者寻求非生产性获利。因此对寻租行为的分析,离不开对寻租、设租主体和租金产生、消散的讨论。目前,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寻租设租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租金来源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进而围绕着越来越多样化租金所形成的寻租、设租双方的博弈行为也越来越复杂。
(一)权力寻租行为的主体范围扩大
最初有关寻租经济学的讨论,往往仅关注政府公权力的寻租行为。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掌握话语权的主体不再仅限于政府,更纳入了公信力主体以及企业。其中公信力主体包括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中介组织以及媒体,尤其是近年来的媒体寻租越来越盛行,很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媒体利用社会大众的信任,通过不当干预或扭曲事实为威胁对相关主体进行设租,从而将公权力寻租扩大到公信力寻租。企业作为寻租的主体是很常见的,但是,随着各行业垄断竞争格局的形成,部分企业也有了设租的权力,尤其是在一些垄断程度较高的企业,行业领导者的企业往往对追随者的生产经营形成较大影响,从而为其利用行业的独特地位进行寻租提供了可能。
(二)权力寻租的租金来源多样化
寻租主体范围的扩大,也意味着寻租租金来源范围的扩大,从传统寻租经济学讨论的公权力为租金来源,现在扩大为包括公信力寻租和垄断力寻租,租金的来源越来越多元化。对于公信力寻租,很典型的例子是媒体寻租,例如21世纪经济报道利用其媒体公信力进行敲诈。还有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其对企业声誉的影响力进行设租和寻租,例如有环保机构发布企业环保能力评估报告,利用企业越来越在乎企业声誉的特征进行设租。对于行业垄断企业,因其在行业内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垄断力,同样会形成租金,例如在高度垄断的能源行业,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对其供应商的影响力较大,就不可避免会滋生供应商向其内部人员进行寻租。
(三)权力寻租的博弈行为复杂化
寻租租金的消散其实是权力寻租主体博弈的结果。随着租金来源的复杂化,就特定租金进行的寻租方和设租方之间的博弈行为也表现出复杂化的特征。一是日益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复杂化了寻租博弈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公权力、公信力和行业垄断主体作为设租方,其直接与寻租方产生寻租博弈的可能性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的寻租主体通过委托代理人行使权力时,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代理人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形成了越来越复杂的寻租博弈,例如政府通过任命国有企业官员,并由其行使部分资源分配权力,不但国有企业官员与政府之间存在寻租博弈,国有企业官员与供应链企业之间同样存在寻租博弈,进而复杂化了整个博弈寻租的过程;再例如,社会组织或社会中介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同样复杂了寻租博弈互动。二是社会转型背景下竞争程度的加深复杂化了寻租主体的寻租行为。社会转型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声誉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从而将影响企业声誉的主体纳入到企业寻租行为中来,形成了越来越复杂的寻租———设租博弈互动。
三、社会网络下的权力寻租行为异化
科尔曼在提出社会网络理论时,将整个社会网络划分为行动者和资源两部分,行动者为了自身利益寻求资源交换,从而转让自己对某些资源的实际控制权,通过这种交换形成了社会关系,久而久之,这种社会关系形成网络,承载着社会资本。由于社会网络是社会关系的集合,并且承载着社会资本,因此,纳入到社会网络中的市场寻租行为必然会因为社会网络而发生一定的异化。
(一)社会网络扭曲了租金的分配机制
正常的寻租行为中,寻租者之间通过竞价等方式获取设租者的经济租金,并且租金由出价较高者获得。但是,如果将社会网络嵌入到企业竞争中,租金的分配机制将会被打破。先前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取租金的规则将会被改变,而是由身处社会网络的企业利用其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关系竞争获取资金,当企业积累起一定的社会网络资本后,未来获取社会网络资本会越来越容易,或者维系社会网络关系的成本也会越来越低,从而通过社会网络资本获得超额利润会越来越容易,其寻租成本会被社会网络资本稀释,从而在长期的寻租博弈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甚至可能形成对某项租金的排他性,恶化了寻租带来的经济效率损失。例如一些企业为了获得银行的贷款,总是在寻求与金融机构形成社会网络关系,通过行贿等方式形成社会网络后,便可以长期利用社会资本获得成本较低的资金,而因为社会网络资本的影响,这部分资金较难被其他寻租者获得,更无法配置到能被更高效使用的领域,从而加大了经济效率的损失。
(二)社会网络减少了寻租主体的数量
社会网络除了具有正向反馈效应外,另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是社会网络的外部性。社会网络的外部性会加强寻租主体的租金竞争力,从而形成超乎其他寻租主体的竞租能力,减少了寻租主体的数量。对于任意企业而言,其现有的社会网络会在新成员加入后吸引如新的网络资本加入,从而对现有社会网络进行扩张。新成员的加入能够将其自身的社会网络资本加入到企业当下的社会网络中,从而增加了其社会网络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在基于社会网络的寻租活动中,由于网络外部性对竞租能力的不断提升,会形成对其他竞租主体的竞租优势,从而将竞争优势较弱的竞租主体排除,减少寻租主体数量。
(三)社会网络强化了主体对寻租的依赖
既然依赖社会网络的外部性和正反馈性能够获取竞租优势,降低竞租成本,因而很容易形成寻租主体对利用社会网络进行寻租的路径依赖。尤其是企业的竞租优势不断被强化甚至影响其社会网络建设的标准和偏好,对于企业社会网络的建设,将会沿着增加其竞租优势的目的进行社会资本的积累,并且希望通过进一步扩大竞租优势和压缩竞租成本来获得企业竞争力。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将会继续提高对竞租优势的投资,相应地,用于企业真正竞争优势提升的投资将会相应减少,从而强化了主体对寻租的依赖。
四、社会网络理论在寻租治理中的应用
当社会网络被嵌入到企业寻租行为中时,租金的分配将会被扭曲,租金分配主体的数量将会减少,从而导致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恶化。同时,社会网络能够强化主体对寻租的依赖,从而剥夺了企业对真正提升其竞争优势的投资,使企业的真正市场竞争优势提升放缓。基于此,社会网络对寻租行为的异化会加大寻租行为对经济效率的损害,因此在对寻租治理的研究中,有必要考虑社会网络的影响。本文利用社会网络理论,对嵌入了社会网络的企业寻租治理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基于社会网络正反馈的寻租网络治理
由于社会网络具有正反馈效应,因而随着企业寻租社会网络的不断扩张,企业的寻租成本会不断降低,从而影响租金的分配。因此,从阻断寻租社会网络的正反馈角度,可探讨加快租金消散的策略。一是彻底打消企业不合法的寻租社会网络。对于通过与公权力、公信力代理人之间形成的“行贿”社会网络关系,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并且动用法律手段,对于政府官员与企业经营者之间、媒体或社会组织与企业经营者或政府官员之间的腐败行为,应当予以坚决打击,以彻底解构企业不法寻租的社会网络,进而阻断寻租在社会网络下的正反馈效应存在,增加寻租的成本。二是保留企业正常寻利的社会网络。除了非法寻租行为外,利用社会网络进行正常寻利有利于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应该予以保护和认可。
(二)基于社会网络外部性的租金消散
由于社会网络具有外部性特征,随着社会网络成员的增加,将会对其他寻租者形成排他性,从而减少竞租者,进一步扭曲资源分配效率。因此,要想组织社会网络外部性带来的竟租者的减少以及相对应的资源分配效率的扭曲,需要利用社会网络的外部性减小社会网络规模,从而尽可能阻止资源分配的进一步扭曲。例如,可通过加强公权力和公信力监督,减少寻租社会网络资源的集聚,可通过加大对公权力或公信力机关员工的监督,通过加大对其与企业不当交易的处罚力度来减少企业寻租网络资源的集聚,从而减少社会网络外部性带来的竞租垄断。
(三)基于社会网络寻租行为路径依赖的寻租行为终止
寻租社会网络对企业带来的危害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网络可能会带来寻租路径依赖,这样,企业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寻租社会网络的建设中,忽略了自身竞争力的建设,从长远来看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较大风险。因此,基于社会网络理论的企业寻租治理还应该重点关注对寻租行为路径依赖的终止。根据陈艳莹(2011),社会网络会导致组织行为的短见,主要源自于转轨时期政府对经济影响力过大,使得我国组织在获取资源方面高度依赖社会网络。具体的解决途径是缩小政府人员规模和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同时加大企业组织的市场化经营程度。因此,为了终止这种路径依赖,也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降低政府的市场干预程度,即继续深化服务型政府改革,政府只需要为企业运行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并不需要对资源的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另一方面,继续改革政企关系,尤其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涉,形成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有利于脱离对寻租的依赖。
参考文献:
[1]陈艳莹,夏一平.社会网络与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异化———中国省份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1(11)
[2]杨辉.对社会网络视阈下权力寻租现象再研究[J].学术交流,2012(9)
[3]彭华涛,谢科范.高科技创业企业社会网络构建与寻租行为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9)
作者:赵锡勇 张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