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理念存在偏差
多年来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和承包人的关系是一种近似敌对的关系,这对项目执行产生很多的负面影响。由于理念问题,往往产生诸多不公平的现象,给项目管理者增加了很多困难。
1.1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问题
在项目进展不同阶段均有合同思想的渗透,在招标阶段存在条款制定不合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合同管理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例如,某山区高速公路关于弃渣场的规定,把所有责任全部加到承包人身上,导致实施过程中承包人难以承受。又如,关于人员更换的处罚条款假大空,业主自身执行起来也骑虎难下。还有,有的招标文件规定项目执行期间一律不调价,不考虑合同风险分担,导致承包人无法承受市场价格变化带来的冲击。有的招标文件规定取消提前交工的奖励,降低了承包人施工的积极性。诸如此类的问题在项目管理工程中还带来了一系列其它问题。
1.2压低投标控制限价
管理者片面地以为限价压的越低越好,降低中标价就是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同时,由于目前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承包人为了获得工程,以更低的价格来投标,导致中标后项目没有利润空间。承包人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千方百计地争取变更,甚至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带来更多的问题。据笔者了解,有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投标控制限价在预算基础上降低了20%多,但是在工程完工后,实际造价已经超过了预算水平。
1.3承包人方面
一般来讲,投标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为两套人马,结合不紧密,投标人员以中标为目的,没有充分考虑到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现状要比预计的困难要大得多、或者风险显然增大,致使其成本远远大于其工程收入,而且承包人还找不到合同条款依据或法律依据来获取增加的费用,反而认为业主不支持承包人工作,造成双方关系不和。例如,某项目合同条款规定,施工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投标时没有对现场电力供应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进场后供电公司以电容不足为由拒绝接电,虽然经多方努力完成接电工作,但为保证前期工程进度而采取的自发电措施增加的费用却只能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2重现场,轻合同
⑴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大、工期紧,从而使得管理者疲于应付现场的各种情况,无暇顾及合同管理中的要求,在某些方面默许承包人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举措,诸如人员不履约、变更不及时、未批先干等现象。⑵基于目前施工队伍的现状,有的承包人只知道抓现场,不重视内业工作,不知道抓合同管理,只知道张口要钱,不知道按合同角度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2.1合同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谁都可以签合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2人员少,专业知识差
由于高速公路项目大量上马,导致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短缺,进场人员远远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数量或合同要求,随着新项目上马,大量人员又提前从项目撤出,从而导致应该完成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越往后推越混乱。这方面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均存问题。工程建设合同涉及专业技术知识含量高,内容广泛,这就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建设项目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业务知识贫乏,工作起来捉襟见肘,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会做、不会审、不会管。
2.3合同意识淡薄,缺乏系统考虑问题的思想
合同管理关键问题是全员履行合同的意识与分工合作问题,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多数设置工程科(部)、计划科(合同部),相对来讲,计划科人员从合同角度考虑问题较多,而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则存在合同意识淡薄、缺乏合同管理思想的问题,往往会出现考虑问题不系统,做出的决定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现象。这就往往会导致下发的现场管理文件合同依据不足,或者所确定事项的责任义务划分有悖于合同条款,导致计量支付时产生合同纠纷。作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应当具备系统考虑问题的素质,强化合同意识,以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2.4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2.4.1人员履约情况差据笔者了解,很多项目的监理和承包人进场人员履约率不到50%。往往存在上级履约检查时,合同人员临时到场,检查结束后撤离。而替代人员往往在资质、资历方面不满足合同要求,影响了对项目的有效管理。这方面问题目前比较普遍,新闻曾报道,三峡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履约率仅为60%。2.4.2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人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和监督,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有的还造成合同纠纷,败诉后被强制执行;严重的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4.3工程变更、索赔手续严重滞后高速公路项目工作量大、实施时间教长、施工内容复杂多变,变更与索赔是经常性的工作,然而,由于人员问题、水平问题、故意拖延等原因,多数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不能及时按合同要求完成,形成未批先干、事后补资料,严重的可能造成变更、索赔与事实不符,对国家造成损失。
3解决问题的措施
3.1调整合同管理观念
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始终,在项目执行的各个阶段都应该始终贯彻公平的思想、严格履行的思想、加强合作的思想,要避免偏颇、避免以狭隘的经验指导工程建设、避免一厢情愿,要处理好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多思考这样几个问题:我们的做法符合合同吗?这样做会产生不利后果吗?这对自己最终是否有利?合同管理的最佳境界应该是做到业主和承包人双赢,只有双赢的项目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项目。
3.2强化体系建设和人员配备
⑴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履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⑵加强人员配备。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基本素质。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完备的合同管理知识,其次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第三还要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比较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第四还应了解处理工程问题的惯例。只有具备这些基本素质,才能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做到公平、公正、全面,才能较好地执行合同。
3.3加强培训
⑴合同管理具有全局性,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中起到统筹协调作用,针对合同意识淡薄的情况,要通过培训使参与项目管理的其它各部门都能够树立全员履行合同意识,通过培训使项目管理的各环节都落实到合同约定的具体方面上来。⑵针对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差,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合同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使他们通晓合同管理内容,提高业务技能,做到全面、有据、准确地执行合同、主动执行合同,使合同管理规范化,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3.4严格执行、及时纠偏
高速公路项目是一个复杂的合同体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一切活动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绳。基于项目的复杂性,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是正常的,执行过程中要进行动态管理,通过检查、协调、纠偏,及时调整执行措施。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人员履约管理,加强工期管理,加强变更和索赔管理,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分析问题根源,彻底解决。合同管理人员应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予以汇总,分析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履行义务。发生变更、索赔情形时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此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利于项目顺利进行。
4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核心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对建设资金的控制,只有走出合同管理误区,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加强管理,才能保证按合同要求圆满地完成建设任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参与人员要把合同管理思想贯穿项目始终,要树立合同是执行项目的最高行为准则的思想。合同管理工作要选配高素质的人员。合同执行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偏差,确保各方权益,为整个项目的成功执行奠定基础。
作者:张欣 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