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工况企业以及用电量较大的企业或用户来说,应该采取三方加封,由用电监测部门、检定部门和用户三方共同监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启计量箱。
(3)对用电量特别大的用户,除了三方监管落实到位以外,还可以加装自动录相装置,这是防窃电最可靠的措施,可防止窃电者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
(4)加大对新一代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的普及应用范围,这个新产品具有底度不能清零,用户无法擅自更改表计常数,甚至对失压、失流以及各种电流不平衡、逆相序等问题都会留下准确的记录,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窃电行为的机会,提高电力计量的准确性。
(5)对于强磁场窃电,可采用厚度大于1 mm的钢板将步进电机计数器(或整个电能表)屏蔽起来,从而使强交流磁场不至于影响到电能表的正常工作。
2)反窃电管理措施
(1)提高反窃电工作的科技水平,完善管理制度,防范与打击并重。尽快对客户按用电性质进行严格分类管理,确定出窃电高危用户,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在用电检查队伍中,加大反窃电技术装备的投入,提高对窃电用户的监控能力和现场侦查水平。同时,要提高窃电用户再次申请用电的门槛,制定再次用电信誉保证金或担保制度,从经济角度提高窃电成本。对查实有实施窃电违法行为的单位职工,有关部门要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请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罚。
(2)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或者现场校验计量装置后,应当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用户应当在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出示的工作凭证上签字或者盖章。供电企业对用户的用电计量装置进行防窃电改造时,用户应当予以协助。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
(3)企业应该设立反窃电管理小组,由相关主管领导直接管辖,具体的成员应该涵盖用户、供电所相关人员以及计量室的技术骨干等等,共同组成反窃电检查组,监察考评组以及执法组等具体的职能部门,共同对供电所管辖区内的用户及用电单位进行反窃电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考核。
【参考文献】
[1]吴安岚.电能计量基础及新技术.2版[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2]李景村.防治窃电实用技术[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9.
[3]冯晓琴.窃电分析及防窃电技术措施[J].四川电力技术,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