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聋人教师在聋教育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我国聋人教师的发展面临多重困境,聋人在聋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还未充分发挥。要摆脱聋人教师所处的困境,促进聋人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改革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实施聋人教师资格认证,同时需要鼓励招聘聋人教师,充分发挥聋人教师的优势。
[关键词]聋人教师;困境;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760
一、聋人教师:聋教育中不可替代的角色
聋人教师是我国聋校教师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聋人群体中拥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与素养,是从聋人学生成长起来的佼佼者;作为教师,他们往往是处于聋校教师队伍边缘的一群人。然而,无论是在近代还是当代社会,聋人教师均在聋教育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重视和培养聋人教师,是我国聋教育发展的应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聋人教师在我国聋教育历史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国聋教育自创立以来,聋人教师一直参与其中。可以说,我国早期的聋教育是一部聋人与健听人共创的聋教史[1]。据统计,从1937年到1949年,我国各地聋人办聋校约22所之多,占了这一时期创办的全部32所聋校的百分之七十[2]。例如,我们熟知的杭州聋人学校,就是由聋人龚宝荣(1910-1973)于1931年一手创办,它是我国第一所由聋人创办的聋校。龚宝荣还首创了注音字母手切,包括40个指式,于1935年编写的《手切课本》经当时的教育部核准公开发行[3]。
(二)聋人教师从事聋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首先,由于与聋生有相同的听力障碍、相同的交流手段、相似的生活处境和经历,聋人教师心理上更愿意且易于接纳聋生,聋人学生更愿意或更容易与聋人教师交流沟通、倾诉内心[4]。其次,手语是聋生的第一语言,要为聋生创设一个自然的手语环境,聋人教师具有天然的优势。相对健听教师来说,聋人教师的手语更符合聋人的表达习惯,聋人之间交流会使用大量的自然手语。它是聋人之间自发创造和使用的手语,能够模拟出事物形状、活动情节、心态,更容易被聋生所理解[5]。以刚入学的聋生为例,他们听不到或听不清口语,又看不懂健听教师比划的手势汉语,此时如果有聋人教师参与进来,运用他们形象生动的自然手语来解释,聋生理解就容易得多。例如在数学课程的教学中,聋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方面有明显优势,师生运用自然手语可以顺畅地探讨数学问题[6]。
(三)聋人教师是聋生生活、学习最好的榜
样美国国家聋人协会的执行会长FredSchreiber曾说过:“如果聋人想在我们的时代向前走,他们必须对自己以及他们的能力有更佳的了解。他们需要一些具体的实例,让他们知道聋人做过的丰功伟业,以便他们能够期许自己有一个光明的前程[7]”。对于年幼聋生来说,身边最具体的实例就是校园里的聋人教师了。聋人教师投身于聋教育,在与聋生的生活、学习接触中,他们的行事为人可以为聋生提供正面的示范作用。在聋生眼中,聋人教师一样有听力缺陷,但是他们有学识,有素养,有稳定的工作,生活完全自理自立,这会引导聋生积极向上,树立远大的理想,并为成为一个自立自强的聋人而努力进取。榜样就在身边,且具有长期潜移默化的鲜活影响力。因此可以说,聋人教师是聋生生活、学习中最好的榜样。
二、当前我国聋人教师面临的困境
(一)理念困境
目前聋人教师发展面临多重困境,首先是理念上的困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特殊教育界在吸收中外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缺陷补偿理论,“从感官知觉行为语言等方面,对特殊儿童的缺陷进行补救式教学”[8]。教育部通过1954年、1956年两次会议,确立了“口语为主,手语为辅”的聋校语言教学法,统领我国聋教育半个多世纪[9]。在聋教育中,这种缺啥补啥的补偿教育,往往更关注学生的听力缺陷,将教学重点放在学生口语训练上。在这种教学理念下,我们对聋人教师也不自觉地把注意的焦点放在缺陷上,放大听力损失对他们的不利影响,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聋人教师的手语优势、榜样作用及专业能力等。这种观念,既有失客观,又给聋人教师的发展形成了一定阻碍。有些学校之所以不愿意招聘聋人教师,就是认为他们听不到,沟通困难,在学校不合群,管理麻烦等。
(二)准入困境
对聋人而言,与其它职业相比,教师是一份相对稳定体面的职业,而且面对的工作对象以聋生为主,日常交流几乎没有障碍,工作中会更加得心应手,所以教师成为许多聋生未来发展的理想职业。但是要成为一名教师,聋生首先面临的困难是,能否踏入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招生门槛。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高等院校的师范专业不得招收聋人学生,但如果想要进入师范专业,聋人学生需要与健听学生一起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试内容和方式与健听学生无异。参加普通高考,仅仅写作、英语听力这两项对聋人学生就是极大的挑战,只有个别聋生可以通过这种竞争性考试进入大学。这样,聋生间接地被师范专业拒之门外,即使是特殊教育专业,由于多种限制也鲜少招收聋人学生。
(三)身份困境
国内的聋人教师,目前大部分仍面临身份的困境。我国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自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以来,教师资格证成为应聘教师岗位的硬性要求。依据现有的教师资格制度,申报教师资格证时,特殊教师与普通教师一样,需要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考试和普通话测试,非师范专业考生还要求现场说课。由于听力受损,聋人口语不清晰甚至没有口语,难以通过普通话测试。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许多有志于聋教育的聋人因此被挡在聋校与聋教育机构门外。当然,有部分地区的教育部门,针对个别优秀聋人教师的实际情况,开辟了绿色通道。但目前大多数聋人教师,仍因为没有教师资格证而成为聋校教师中的“黑户”,从事着教师工作,却享受不到教师的尊严和应有的福利待遇。这种尴尬的身份既不利于对聋人教师的聘用与管理,也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例如某所学校很重视聋人教师的发展,近年共招聘了7名聋人教师。但是,在这7名聋人教师中只有1名纳入教师编制。尽管学校做了多方努力,这6名教师一直无法解决编制问题,仍然是临聘身份。
(四)教学困境
如果说,聋人教师身份的尴尬是来自外部的压力,那么他们承受的另一种压力,就是专业能力不能被人从内心接纳与认可。在学校里,聋人教师往往承担副科教学,例如美术、手工,从事非主科的教学工作。很少聋人教师担任过聋校的校长或领导,即使少数聋人担任行政职务,也只从事相对简单的行政工作。教学之外,聋人教师在校园里少有健听教师与他们交流,更鲜有真正的朋友。有些健听教师觉得跟聋人教师打手语交流很麻烦,有些认为聋人教师思维异常,不好相处。还有人认为聋人教师的工作完全可以被健听老师所取代,聋人教师会的手语健听教师也会,聋人教师不会的健听教师也会。聋人之所以能获得教师机会,是享受了主流社会给予的一种福利,而不是因为他有能力胜任这项工作。因此,我们能看到的是,聋人教师在学校只是默默工作,上班来下班走。当然,如果学校里不止一位聋人教师,他们也有自己的小团体。但是,从整体上讲他们仍然是校园里被边缘化的群体。综上所述,我国聋人教师准入门槛高,聋人进入特教学校或聋教育机构的人数仍然十分稀少,聋人教师身份尴尬,在聋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聋人教师发展的出路
张宁生先生曾多次撰文疾呼让聋人进入聋校担任教师。要想从根本上摆脱聋人教师所处的困境,促进聋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聋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需解决好聋人教师的发展。
(一)进一步转变聋教育观念,重视聋人教师的积极作用
观念是人们行动的信念和指导原则。摆脱聋人教师困境,首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在理性层次上提高对聋人教师的理解与认识。当今世界语言和文化均呈现多元发展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江苏、山东等地聋校引进北欧的“双语教学”,主张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聋人,主张聋人平等参与聋教育[10],聋人教师的地位与作用日渐提高。但是,这种影响的范围和深度仍较有限,从整体上看,聋教育观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对聋人教师,我们应该将对听力缺陷的过多注意转向对他们能力的关注,在了解弱势时也承认他们的优势。在正视聋人教师缺点的同时,更应肯定聋人教师的能力,充分发挥聋人教师心理上易接纳聋人及手语的独特优势。同时我们需要进一步理解、尊重和接纳聋人教师。曾有一位聋人教师谈起自己在美国聋校学习的经历,“那儿的聋校讲台上可时常见到聋人教师的身影”,并羡慕不已,“我明白了为何他们能够感到幸福?幸福在于社会都尊重聋人,尊重聋人文化……”[11]。美国加劳德特大学的第十任校长T.阿兰.赫尔维茨(T.AlanHurwitz)也是一名重听人士,此前他还在国家聋人工学院担任了12年的校长。
(二)改革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构建一体化的教师养成机制
我国的高等教育要进一步思考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问题。从目前的特殊教育高等教育模式来看,聋人教师的培养有两种途径可供参考或选择。一是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招收聋生。招收时对参加普通高考的聋生适当降低要求或调整考试方式。辽宁师范大学在培养聋校教师方面曾做过一定尝试,自1995年开始在特殊教育专业中招收个别聋生,但十多年来能通过普通高考进入特殊教育专业的聋生寥寥无几。聋生未能通过普通高考,并不足以说明他们能力有欠缺,其中极有可能是现行的高考模式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美国许多大型考试都会根据聋人的特点进行调整,例如聋人考生参加TOFEL考试可免试听力。招收有潜质的聋生进入大学学习,这可能带来许多积极的影响,聋生与健听学生一起学习,健听学生可近距离了解聋人与巩固聋知识,聋生则更好地参与主流社会,既促进学生之间的互相融合,又培养了专业的聋人教师。二是在现有聋人单考单招的培养模式中拓宽专业范围。目前我国高校聋人单考单招的专业,主要分为三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包括服装设计、装潢设计、动漫设计、国画等),园林技术等,专业面比较狭窄。通过单考单招将聋人学生吸入师范专业,这应该是最简便、有效的一种方式。在聋高等教育体制中,开设聋人师范专业,将填补国内聋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空白,将聋人的特殊需求转化为专业优势,拓宽聋人大学生的就业途径。
(三)实施聋人教师资格认证,制定聋人教师职业准入条例
改变聋人教师的尴尬身份,促进聋人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解决聋人教师的资格认证问题,并通过资格认证来确保聋人教师的专业品质,提高聋人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残疾人教育条例》第37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师资资格证书制度”,但未对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在任职资格、资格准入等方面也无明确规定[12]。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方式是一样的。在现有教师资格制度下,应该为有能力的聋人教师提供资格认证的机会。聋人不会说口语,并不代表他们在教学沟通中存在问题。例如,在教师资格考试的普通话和说课环节,可引入手语考核方式,设置一个详细的手语评分标准,邀请手语翻译员来当评委。考核时,聋人可全部采用手语表达,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来考察聋人的沟通能力。有学者指出,我国应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特殊教育基础的考核,可根据教育对象的类别进行专业技能的考核,如听障、视障、智障、自闭症、肢体障碍等加以细分。要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知识和技能。而在考核方式上,除了口语,还需将手语、盲文这两种方式纳入考核方式的范围,为聋人教师、盲人教师能平等参与到特殊教育中来创设条件。
(四)鼓励招聘聋人教师,切实落实聋人就业
为了帮助和解决残疾人就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如《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但是这种规定缺乏约束性,在实践中并不易落实,还需要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更具体的规定。要落实聋人在学校这类事业单位的就业,可以在招聘政策层面向聋人教师倾斜,鼓励学校招聘一定数量的聋人教师。聋校也可参照企业标准按比例安置聋人就业,要求聋校中的聋人教师达到一定的比例,一方面可适当降低聋人教师的入职门槛,包括学历、英语四六级和教师资格证书,为聋人获得教师身份和相关待遇创造合理的条件;另一方面可考虑以绿色通道的方式将优秀的聋人吸收到聋人教师队伍中来,特别是双语能力较好的聋人,让他们为聋生提供榜样作用。
(五)搭建聋健教师共存平台,充分发挥聋人教师的优势
在聋生口语与手语发展的研究中,没有证据表明聋生学习手语会影响他们的口语能力。但有研究表明,手语对聋生的书面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能促进书面语词汇的学习和处理[13];合理的使用手势和手语,对聋生的语言康复有所帮助[14]。近年来,随着双语教学法在全国部分聋校的推广,“手语是一门语言”已逐渐受到人们的认可。手语不但是聋生能够轻松学习的语言,而且能较好达到交流与沟通的目的。毫无疑问,在聋校中,手语是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基本方式,聋人教师是自然手语的最好使用者。在双语教学中,应该进一步发挥聋人教师在手语方面的优势。例如让聋人教师为低年级的教学提供翻译与辅助,担任学生管理工作,加强聋人教师与聋生的沟通交流。我国老一辈聋人特级教师梅芙生曾指出,“没有聋哑人参与的聋教育,是不可能完美的”[15]。聋人教师参与聋教育,既是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的方式之一,更是社会文明的体现。聋校应该率先接纳、包容聋人教师,为他们提供一个尽可能平等、融洽、友爱的工作环境。聋人教师也渴望受到尊重,渴望大家重视他们的能力,从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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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宁生.接过话题往下说———谈任用聋人做老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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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但瑰丽 雷江华 单位: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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