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更为详尽具体的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鉴于我国食品、餐饮行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和多样化,各种新的食材、新的食品、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新的添加成分大量增加,有必要在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中加入更为严格和具体的审核标准语监督标准,确定能够涵盖每一种新事物,避免有所遗漏。对此一方面可以整合现有的法律资源,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此类行业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对于一些实在无法界定、无法有效管控的产品、行业或现象,可以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地方的监控引导,采取出错则重罚的原则进行标准化管理。尤其是在涉及到农副产品方面,规定要细化、具体化,可执行、可操作、可监督,不允许存在放任自流的情况。
2.将绿色、无公害的内容落实到法律法规中
在相关法律中向着绿色、无公害的标准进行倾斜。对目前餐饮行业中不利于健康饮食构建的现象、企业进行引导,鼓励转型。对于已经建立绿色食品研发、生产、加工、运输、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个人,进行鼓励,给与更宽阔的认证渠道和空间,推动此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也可以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食品检验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给与更多的政策扶持,不能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或重罚,以绿色食品的标准实现多种食品企业、行业、产品的自我规范和调节。
3.强化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
在传统的法律法规中,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事故的处理力度不够强,使得一些企业、作坊、个人铤而走险进行非法牟利。在新的形势下,强化处罚惩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很有必要。尤其是对于我国饮食行业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一律重罚。也只有这样才能将食品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门槛提高,杜绝资质不够,生产水平落后,卫生条件不达标的作坊和小企业扰乱市场秩序。而对于大的食品企业、集团,如果发生此类问题更应该严厉追责,确保起到良好的法律震慑作用,让违法犯罪现象消失于无形。
4.结语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改革,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涉及到一些老大难问题和法律空白领域的改革是重点。为了实现我国食品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务必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可执行、可操检验医学期刊作、可改进、可兼容,促进食品卫生行业执法的有效性。
作者:赵爱玲 单位:陕西省商洛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