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程序
首先是对工程变更文件的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核;设计变更文件应有设计方相关人员及业主方代表书面签字确认;工程洽商记录文件应由合同约定承包方代表、监理方代表、设计方代表、业主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工程量签证由承包方、监理方、业主方相关代表签字确认即可,必要时需要盖章确认。其次是对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进行审核分析,工程变更在满足工程设计强制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造价工程师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变更原因是否符合前期决策总体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是否符合当下工程的实际需求;任何工程变更的出现都意味着对原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内容进行变动、修改、补充,并且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更加切合实际,更能合理、有效地发挥工程产品的使用功能,变更后的设计方案一定是更优化的设计,否则将失去变更的意义。最后是对工程变更内容涉及的工程量及单价的审核;任何一份变更都存在着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而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直接影响就是工程造价的增减变化,按照承包合同要求,根据原设计图纸结合变更文件中提到的变动内容进行相互替换计量审核;工程变更价款中的单价审核主要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价款单价调整办法执行。
2工程变更价款审核的关键环节
2.1必要性审核
由于建筑是一个特殊的产品,它具有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工作体量大、参与建设人员多等特点,在生产期间对建筑产品的优化设计必不可少,不可避免地出现工程内容、做法等变更;对工程变更出现的必要性审核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变更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变更的提出单位应符合工程合同主体关系要求,各自承担变更带来的风险责任,严格审核各参建的相关单位把自身风险转嫁给业主方;二是对变更发生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投资费用的总体要求;严防相关单位提高设计标准以达到掩盖投标报价的失误。
2.2合规性审核
审查工程变更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程序。审查工程变更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变更必须分别由设计方、监理方、业主方、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一般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必须审核工程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必要的变更应先由设计单位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再由审核单位进行复核,经业主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
2.3真实性审核
(1)对于工程变更,须审核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存在;工程变更单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工程变更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其真实性。(2)审查变更内容与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相互验证。如果不一致,说明工程变更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3)审核工程变更中涉及的数量及计价的真实性。对于变更中的工程量,一是审核工程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是否得到了如实反映;二是审核变更部位的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工程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三是审核工程变更计算过程是否规范;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对于工程变更价款中的单价审核,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与原合同预算中的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审核时均参考原合同预算单价执行;第二种情形是与原合同预算中的项目不同时,审核时依据施工当期政府发布的造价信息执行;第三种情形是与原合同预算中的项目不同且无法使用造价信息的,审核时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认价单,没有认价单的,通过市场询价、比价进行审核;第四种情形是于对技术垄断的特殊设备或材料,市场上其他设备或材料无法完成替代的,审核时必须从产品制造工序、产品原价构成、产品高新技术性质等方面进行分析,证实产品原价各组成部分的合理性、真实性。
3结束语
实践证明,工程变更是影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投资失控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建设领域与科研领域都越来越重视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控制与管理的研究,但仍然存在变更处理流程复杂、变更合同条款不够完善、单价确定方法不够具体、缺乏工程变更方案评价机制等问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站在工程造价审核的角度以建设投资主体的利益为基础、以业主方的利益为核心,研究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关键环节,为提高变更的处理效率、减少不合理艺术论文大纲变更、实现资金高效运转及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提供依据。
作者:赵忠海 单位:北京荣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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