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一带的移民与方言。
方言俗称地方话,是因地域的差别而形成的语言变体。山东历史悠久,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早在周代,齐鲁两国的建立,确立了山东在整个中国经济文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山东也因此被称为齐鲁大地,齐文化和鲁文化的相互交融影响构成了独特的齐鲁文化。青岛地区的方言和鲁地不同,据统计,汉代扬雄《方言》中单言齐语者共14次,言东齐者73次,而不杂入他地者50次。其自为一特殊方言自不待言。《孟子》中也提到齐东野人之语,和君子对举,其语言具有明显的地方色彩。青岛一地的方言属胶辽官话区青莱片,人口的不断迁徙和地理上的偏居海隅,使胶东一带的方言和山东其他地方有明显的差别。明初的山西移民、军户移民,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地方,所操方言也各不相同。他们的方言和青岛本地方言融合,至今在方言中还留有很多过去生活的印记,如称腌制咸菜为“瓜荠”,称奇怪为“怪诞”等。青岛地区民众闯关东,胶东方言也对东北方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现在辽东半岛一带的方言以及东北的一些方言和胶东一带的方言很相似,所以一般把这两地的方言统称为胶辽官话。如东北方言中古日母字今读零声母,和胶东话相同。“舀音扰,日曰义,人曰仁,肉曰幼。”近代青岛移民成分复杂,来源广泛,青岛市区方言已经和即墨等地方言有很大不同,加速了向普通话靠拢的进程。
2.青岛移民与地名文化。
地名是一个地区居民对生活地理环境的称谓,蕴含了过去生活的体验和情感,是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明代青岛地区军事卫所的建立,卫所中的兵士以及家属在附近青岛一带繁衍生息,这里的很多地名反映了移民活动的历史。如灵山卫、鳌山卫、浮山所、雄崖所、即墨营、史家屯、郝家寨、李官庄等。“屯”指驻兵防守,如屯田、屯兵、屯垦;“官庄”指官府管辖的田庄。明清时期的青岛卫所之外的移民,政府负责招募开垦田地,所以把这叫作“官庄”。这些地名有的至今犹存,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改变,如灵山卫、鳌山卫今为灵山卫镇、鳌山卫镇。浮山所也成为青岛市区的一个社区。另在黄岛区一带有“窝棚”,名称反映了早期移民生活的艰辛。早期此处异常荒凉、斥卤盐碱,鲜有人迹。先来的民众为了生活在海边搭草棚藏身,生活异常艰辛,后来人数逐渐增多,形成村落,仍叫作“窝棚”。生活条件好一些的能建起瓦房的就叫作瓦屋庄。青岛外迁移民往往一乡、一县聚居在一起,所以今天东北等地还有“平度村”一类的地名。近代青岛市建制,废除了过去德、日殖民时期的地名,如威廉街今为太平路、柏林街今为曲阜路、汉堡街今为河南路、佐贺町今为广西路等。现在青岛市区街道命名大多以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全国省市县名称来命名,如江苏路、山东路、广西路、通辽路、苍山路等,颇显青岛包容四方的豪气。一些地名在现在行政区划中已经改变了,但地名还保存了那段历史,如察哈尔路、热河路等。
3.青岛移民与秧歌、茂腔等民间艺术。
青岛一带民间艺术发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有很多民间艺术瑰宝,如胶州大秧歌、茂腔、柳腔,胶南剪纸等。胶州大秧歌又称“地秧歌”“跑秧歌”,民间称“扭断腰”“三道弯”,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其舞蹈、音乐曲调和情节剧在中国秧歌群体中独树一帜。但胶州秧歌究竟起源于何时,至今尚无定论。一种观点认为,胶州大秧歌的发展和当年青岛地区向东北移民有很大关系。很多贫苦农民逃荒讨饭,沿途“唱门子”形成了边舞边唱的艺术形式。胶州秧歌据说是胶州包烟屯赵姓、马姓两家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逃荒关东,把青岛胶州一带早已存在的秧歌加以变通,沿途乞讨卖唱,逐渐形成一种边舞边唱的形式。后来返回故乡,经不断改进流传,舞蹈、唱腔、伴奏均有一定程式,基本定型。小戏秧歌原有剧本《裂裹脚》《拉磨》《送闺女》《打灶》等72出,皆为口头创作,大部分年久失传。2006年5月,胶州秧歌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茂腔戏起源于山东东部地区,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为广大群众所喜爱,被誉为“胶东之花”。早期的茂腔是由花鼓秧歌发展、派生的“肘鼓子”戏由西向东流传,与当地的秧歌等民间演唱相融汇,结合本地的语言习俗、审美特点衍化而成,也称为“本肘鼓”。“本肘鼓”又称“哦嗬”“老拐调”,因其曲调而得名。由于人数和表演条件的限制,“本肘鼓”的演唱比较简单,没有丝弦乐伴奏,只有一面鼓,一个梆子,一面手锣伴奏,大锣和钹不常用。据传说由“本肘鼓”发展衍化为“冒肘鼓”,也是源于苏北一带的民间艺人“老满洲”(真实姓名不可考)迁徙到今青岛一带而形成的。“老满洲”一家原为演唱流行于苏北、鲁南一带的“南路肘鼓子”戏的民间艺人,后来因当地兵荒马乱,生计艰难,于是举家北迁至胶州一带,在此地认识了一个唱“本肘鼓”的丁姓艺人,两家后来联姻,改进了“本肘鼓”的演唱曲调,加入了丝弦乐器伴奏,使女腔尾音翻高八度演唱,当地人称之为“打冒”,因而就有了“冒肘鼓”“茂肘鼓”的叫法,“茂腔”的称谓也随之应运而生。“冒肘鼓”的曲调较之“本肘鼓”更为优美动听,所以很快得以流传,逐渐取代了“本肘鼓”。
4.青岛移民与民间信仰。
青岛地区民间信仰种类繁多,有妈祖信仰、龙王信仰、财神信仰、精灵信仰以及各式祭祀习俗等,特别是军户移民的节日祭祀还很有特色。除夕拜祖先,请宗谱,一般不像大多数山东人那样,朝北磕头,而是面朝南,意思是思念远在云南的家乡。直到现在,青岛一带的农村地区,百姓去世之后,家人还要举行一种送魂回云南老家的仪式——“送盘缠”。大致的仪式是:死者去世后的第二天黄昏,死者子女拖着“孝棍”,本家后代抬着纸扎的一辆车、一匹马、一个童子,并用笼子或者冥纸做的褡裢装满元宝、纸钱,一路哭着来到村头的“土地庙”前,由长子(或长孙)拿一根高粱秆,顶端夹一张纸钱,手握另一端绕“土地庙”拖着走,谓之“拖魂”。待觉得高粱秆沉重时,便是拖着“魂”了,把高粱秆(即“魂”)背在身上,放在一把椅子上,椅子前面有一张供桌,上面摆着祭品——这是请“魂”用餐,好上路。一会儿,估计“魂”用完餐了,就把它请上纸扎的车,驾好马,那童子便是车夫。家人训诫童子“吃饭别离车中间,宿店别等黑了天”等话语。然后,把车、马、童子烧掉,并焚烧大量的纸钱——这是送给“魂”的盘缠。火光中,长子站在凳子上顿脚哭喊:“爹,爹(母死喊‘娘’),放光大路向西南,千慎万慎苦处花钱!”连喊三遍,谓之“指路”,也就是指明回云南老家的路。电影《红高粱》结尾处,孩子在他妈妈死后,喊道:“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娘,娘,上西南!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上西南!你甜处安身,你苦处花钱。”这正是包括青岛在内的广大胶东“小云南”移民后代风俗的典型记忆。
作者:颜峰 姚桂芳 单位:山东科技大学